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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不需修改帶來的啟示


原文 : http://polymer.hkgalden.net/articles/2014/08/08/4934/

七月十五日,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於立法會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背景資料。同日,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2017年行政長官、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作出修改》報告,正式啟動政改第一步曲。

在去年十二月初,林鄭月娥宣佈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組成「政改三人組」,專責處理17年、16年兩個選舉方法的政改事項,並啟動第一輪為期五個月的公眾諮詢。三人拍攝短片,以「有商有量,實現普選」的主題向香港市民發出政府廣聽民意的信息。然而所謂「有商有量」的承諾,在短片甫發佈時已不攻自破:短片在Youtube平台關閉了評論功能,遭網民恥笑為「無商無量」(其後政府亡羊補牢重設評論功能)。

林鄭在立法會簡介「背景資料」,焦點實際上就是落在政府公佈第一輪政改公眾諮詢的結果。筆者當日現場直擊會議過程,也全程聆聽林鄭的發言。雖然我從不對政府所領導的政改工作存有任何期望,也不預料會有什麼驚喜。但當林鄭提及了諮詢結果那一部分時,筆者不禁愕然。

當中令我最驚訝的是,報告提及了2016年立法會產生方法不需修改的這一項決定。林鄭指出,諮詢報告所得的結果顯示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現時需集中精力處理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加上2012年立法會選舉已作出較大改動,故此2016年法會選舉方法不需修改。「吓,唔係掛?!」這是我當場的反應。我原以為,在政治制度改革問題上港共政府雖是毫無建樹,並樂於揣摸主子意思,但也不至於在一開始就將特定議題扼殺在萌芽階段。萬萬想不到的是,在民間一片沸騰,「取消功能組別、普選立法會」訴求此起彼落之下,政府已利用「民意」一鎚定音否定了2016年全面普選立法會的可能性。

這些「民意」究竟是從哪裡來?早陣子的「免費電視牌照風波」及「反東北計劃」不就是已充分顯示出「反功能組別」的訴求,為何在這份諮詢報告中又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果?

筆者不禁在想,如果按照「民意」所說的原則,究竟香港人離全面民主還要再走幾多步,幾多年?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加入當局所稱增加了民主成份的五席「超級區議會」議席,另地方選區議席也增加了五個席位。好,我姑且視這為踏出全面普選的第一步。按照基本法「循序漸進」原則,那麼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理應也較前一屆的選舉更「民主化」才對,為何現在竟然一鎚定音,全面封殺任何改變的機會?

看看港豬們,現在連你們所說的「循序漸進」也被排除了,你們一向認為政府那一套「從善如流」的態度也不存在。想想,你們期望的「由上而下的改革」會否到臨?

筆者估計,政府是趁著近期社會對行政長官提名方法熱烈爭議而乘勢淡化了普選立法會此議題。的確,政府「不更改」這個決定是對香港政界打了一個措手不及。我相信政界中人,尤其是泛民中人,跟我一樣也只是到了現在才驚覺了「普選立法會」在過往一年多是被忽略,也成為了政府進攻的一隻棋子,先「搞掂咗」立法會這條戰線。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在當日立法會林鄭發言完畢議員答問環節上,多位保皇黨議員要求林鄭對「公民提名是否違法」作出表態,但林鄭的答案皆是模稜兩可。筆者認為,政府在此階段未定性「公民提名」為不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實是緩兵之計。於六月下旬進行的全民公投顯示了「公民提名」獲得香港市民的民意授權,因此政府不能在此時刻便否定「公民提名」,以免再進一步惹起民意反彈。

筆者認為,香港社會有需要將焦點重新移至普選立法會上。過往的一年間,缺口的確存在,致使林鄭可以說出「2016年立法會選舉不會有改變」這番話。在梁振英提交人大的報告,也如實反映了這「普遍民意」,也就是說按照現在的形勢,2016年選舉功能組別必然繼續存在。現在僅有可做的就是「佔領中環」,港人必須認清事實,過往十七年的經歷已足夠證明抗爭、革命才是邁向實踐真民主道路的唯一方法。


作者 : lefthandside

(larrylo)
Good0Bad0
2014/08/08, 9:22:4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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