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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你死得未?


梅媽(覃美金)欠租金半年被收回跑馬地住所,而搬去北角新居,佢再向法庭申請從遺產中拎約18萬嘅搬屋費用及新屋租金,今日佢由男友人陪同下到高等法院聽判決,梅媽戴上口罩、行動緩慢,問到大仔梅啟明為何唔陪同出席,梅媽話:「各有各病。」

原本梅媽得5萬元生活費,當中2萬元用來支付跑馬地住所租金。判決中破產管理署冇反對,由新住所租金合約生效日,將會為梅媽交3萬6千元嘅租金,生活費維持不變,但梅媽反問法官話:「可唔可以每月扣10萬俾我?」但法官拒絕,更謂呢個係法律,並唔係法官鍾意點做都得,法官只係執行法律,法律喺頭上,並非喺櫈下,稍後時間會有書面裁決。

梅媽離開法庭時,不滿裁決,佢話:「3萬元生活費做得乜?食得乜?叫我唔好食呀?我依家食豬(筲),要去買平菜,平嘢食。」被問到佢花咗好多錢喺官司,梅媽話:「佢哋食我唔使食?以前12萬自己交租,乜都唔使欠,唔使求人。」提到遺產剩錢不多,梅媽反話:「賣樓賣完一間又一間,冇人簽紙都賣,冇錢?邊個使呀?最後一間賣到億幾,我一毫子分唔到。依家想(祭)我,即刻瞓著可以分錢,我一日喺度都分唔到。」

案件編號:HCMP2981/20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ews/realtime/20150428/53681293
Good0Bad6
2015/04/28, 5:22:58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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