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康文署活動變相議員主辦 疑欺騙街坊
康文署活動變相議員主辦 疑欺騙街坊

最近,有街坊向本報報料指日出康城的方國珊議員及其助理在宣傳今周六(7月11日)的魔術表演活動,涉嫌誤導街坊之嫌。

街坊指出原本打算為家人換領魔術表演活動的入埸門票,惟發現方國珊議員及其助理在門票上疑作出其標示。另外,街坊更發現該活動並非由方國珊議員及其助理舉辦,而是康文署聯同西貢區區議會合辦活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詐騙《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在香港詐騙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詐騙的定義是欺騙或企圖欺騙而引致一位人士進行或不進行一個活動,結果引致有人得益或處於不利的情況又或者是引致有人會因此而處於不利的風險。舉例來說,一名偽冒僱主的人準備了一封信, 內容含有虛假的資料協助一名人士取得信用咭或銀行貸款已構成詐騙罪。



將軍焦點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將軍焦點/1562203614033558
Good0Bad0
2015/07/10, 11:08:09 晚上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