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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香港法治」唐琳玲已被遣返深圳 未有支付19萬訟費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232604/

《頭條日報》得悉,唐琳玲大約晚上7點半左右被入境處人員遣返深圳,她離境前未有支付19萬多元的訟費。

由於唐琳玲已正式離開香港,律政司已無權向她追討訟費,但可以向法庭申請她破産,有可能會影響她申請簽證來港。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期間,35歲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庭內拍攝,今於高院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被判囚7日,並須支付訟費,共逾19.7萬元。唐琳玲傍晚由囚車押送到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Good0Bad7
2018/06/04, 10:10:38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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