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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 法律101| 律師、大律師有何分別? 兩者職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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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
律師、大律師有何分別?
兩者職責為何?

"The first thing we do, 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 (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是殺光所有律師) —— 這是出自莎士比亞劇作《亨利六世》中一個屠夫的對白。對於這句,很多人有不同解讀,有人認為是諷刺律師只懂保護權貴利益;有人則認為,這是反向讚頌法律專業有阻擋惡行的天職。

對於當下律師的角色及定位討論,也許是個「哲學101」的題目。但《法律101》決定安守本分,與大家談談香港兩種律師 —— 事務律師與大律師的分別。


沒有從屬關係

香港的律師制度源自英國制度,分為事務律師與大律師兩類。講述兩者分別前,首先需要釐清一個普遍的誤解 —— 其實事務律師與大律師,並無從屬之分。兩者各司其職,互相合作。事務律師是不會「升職」成為大律師的。

大律師之所以被稱為「大」律師,有說是因為直至 80 年代,最高法院遷往金鐘道

https://thewitnesshk.com/法律101-律師大律師有何分別兩者職責為何/
Good0Bad0
2023/04/09, 10:24:26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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