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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ws 香港殿堂級攝記陳橋早前逝世 家人公開聲明 只劉細良未經同意出版陳橋攝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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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殿堂級攝記陳橋早前逝世
家人公開聲明 只劉細良未經同意出版陳橋攝影集

香港殿堂級攝影記者、行內尊稱「橋叔」的陳橋,上月在温哥華逝世,享年 96 歲,日前他舉殯後,爆出《城寨》、《上書局》創辦人劉細良,疑未經授權出版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劉細良上星期曾發片回應,指相片獲陳橋任職的《南華早報》授權。

陳橋的長女陳麗娟,今日透過資深傳媒人羅恩惠的社交平台發公開聲明,指控劉細良未經授權出版攝影集,指劉細良聲稱獲《南華早報》授權是建基於「劉細良提供的誤導資訊」,南早並不知悉陳橋在出版過程中「被架空、權益也被徹底剝奪」,陳橋與劉細良並無交情,「只因不虞有詐,又不熟悉出版流程,結果被有心人乘虛而入,更誤將照片借予此人,最後米已成炊,眼見畢生心血淪為他人圖利的商品,悔之何及。」

劉細良「盜版」風波,始於 4 月 20 日,作家陳韻文在出席陳橋追思會後發文,透露陳橋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曾經出過兩版,2017 年由《上書局》出的精裝版未獲授權,在陳橋的追思會的展示中,有特別提及劉細良出版的 2017 年版「是未經陳橋同意印刷的攝影冊」。

帖文刊發後廣受關注,劉細良上星期在《城寨》頻道回應,指自己獲南華早報授權出版,並附有授權協議商討電郵、簽署協議文本,以及在攝影集出版後,他將影集送到陳橋手上的合照。

陳橋的長女陳麗娟今日發聲明,明確指冬劉細良侵權,「先父從未在口頭上、書面上授權或同意劉細良單方面主理出版」,當年陳橋只是曾與首次見面的劉細良談及出版攝影集,不過只是初步洽談細節未磋商,由內容編排到資料核實都無參與,當日借出照片原意只是供對方參考,「猜不到他會過橋抽板先斬後奏」,「憑常識已可判斷:先父有可能將畢生心血作品,無條件贈予一個素未謀面的印書商人嗎?」

聲明又指,該本《鏡頭下的歷史》是商品,出版前從未獲告知收益歸屬,「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更沒有收過一毫錢」,2006 年陳橋曾提供材料為中僑互助會出版同名攝影集籌募經費,只為慈善分文未取,但 2017 年劉細良出版的影集,內容編排「大量雷同」,陳橋為 2006 年版寫的自序亦有收錄,「巧取豪奪手段令人髮指」、「內容已涉侵權」。

至於劉細良稱獲《南華早報》授權,聲明指他們向《南早》查詢,劉細良當時以為陳橋賀壽出書為名與報社接觸,《南早》誤以為「該書是送給先父的賀壽禮物」,所以沒有再向陳橋查證,整個過程中《南華早報》與陳橋「均受不同程度的欺瞞」,批評劉細良在回應中展示的授權合約只是「混淆視聽,誤導公眾」。

聲明又指,攝影集在 2017 年出版時,陳橋已九十歲高齡,「體衰力弱,無權無勢」,而劉細良是意見領袖,陳橋因擔心公然決裂會招致攻擊,「只好選擇忍氣吞聲」,「七年來,先父常為此耿耿於懷,每一提起即怏怏不樂,家人盡皆知悉原委,無奈申訴無門」,強調陳橋畢生服務香港新聞攝影行業,珍視的是真相、道義、品格和擔當,「如今先父大去,本人亟願各方人士要留公道在人間,不應任由不擇手段唯利是圖之輩玷汚先父清譽。」
Good0Bad0
2024/05/08, 6:08:26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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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2 個回覆
我睇雙方表面事實的陳述大致應該冇乜出入. 陳長女發文對法律權利寫得詳盡, 你話成單野同錢無關, 又好似唔係;假如本書都用作慈善, 抄到點似都好, 吹到天花龍鳳也好, 我估又可能唔會嬲;自己的心血, 人地拎去賺了錢自己冇份, 唔高興又正常. 但係要講到追討, 似乎又唔會.

一些重點重建:

* 劉細良是受人所托才和陳橋見面. 首次見面, 是陳橋主動提出想出書.

* 最終本書成個黑色封面出黎就係陳橋係作者. 整個套路, 就應該是劉細良以代辦人的身份幫陳橋出書, 而陳橋在提供原始資料(包括CD給上書局)時相當配合, 因為覺得劉細良很大程度是代辦人角色. ”估計”自己有本書的權利, 具體係點就唔清楚

* 劉找了上書局, 與南早洽商相片版權時說是賀壽, 並沒有道出最先原因(陳橋想出書, 我劉細良係代辦人角色).. 假如說岀最先原因, 南早就較大可能會收版權費?定南早因此會較大可能聯絡陳橋, 較難隔離陳橋?我睇都唔易成立. 所以比較相信”祝壽”只是無關重要的言詞修飾




















其實有乜理由人地個名出書, 收益權利人地完全冇份嘅?真係哂氣.

小額錢債官司, 講太多又比人話轉移視線. 笑撚死人
#22024/05/09, 2:21:4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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