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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登會員投稿:開槍案有感
開槍案有感[/size=6][/b]



原文:http://polymer.hkgalden.net/articles/2014/05/05/3016/


「嘩,使唔使呀?」事件令人懷疑警權過大,其實係呢一個情況裡面,警察可運用其他裝備如胡椒噴霧(唔知係唔係對付示威者先用得)、伸縮警棍(當時男子倒地,正是上前制服的好機會)……槍是最危急情況才用的武器,為何要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下濫用?

另一方面,該男子手持的只是鎅刀,比起其他武器相對安全,而且已倒地,殺傷力不高,為何要以槍攻擊?

此外,警方使用槍械的指引是要制服對方,為何不以使其喪失活動能力為目標,攻擊其四肢,而攻擊其要害-頭部?

撇除事件的種種錯誤,警方的回應亦有不妥,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警員究竟射向什麼部位需要調查才知道,希望市民不要做任何推想。」其實中槍部位十分明確,旁觀者亦清楚知道,絕對不需要詳細調查就可以知道,警方含糊其詞,有隱瞞市民,企圖淡化事件之嫌。

香港警民比例是全球數一數二,若然警權過分擴張,警察繞過法律自行懲罰市民,香港的法治就蕩然無存,市民就要活在蝗恐下。

作者:香港旗飄揚 (11038)
Good9Bad0
2014/05/06, 3:48:3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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