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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ing system draf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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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 個月註冊期
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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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 個月註冊期
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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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 個月註冊期
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膠登依家先1年
3個月佔左25%
好多下
我認為以註冊日數作唯一門檻就夠 不過一星期太短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你認為幾多先足夠?
我認為以註冊日數作唯一門檻就夠 不過一星期太短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註冊日太長又會減人意慾, 十日點睇
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一個唔回應唔出po 既人,可以對膠登上心得去過
admin d 限制已經好低....
投票最低資格: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註冊滿一星期
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我認為以註冊日數作唯一門檻就夠 不過一星期太短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註冊日太長又會減人意慾, 十日點睇
香港都要居住7年先有啦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投票最低資格: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or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or
註冊滿2星期
用「或」好似會好D
你唔俾有D人spamming儲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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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數目最少 0 個
要求 3 個月註冊期
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膠登依家先1年
3個月佔左25%
好多下
用比較咁講冇意義
10年後膠登,3個月佔幾個 % << 二者根本完全冇關係
一星期短得可憐
投票事前公佈都一星期
種票就變得好容易
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你認為幾多先足夠?
直接增加「時間限制」變到做十四日 或以上 但亦不宜太長
投票最低資格: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or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or
註冊滿2星期
用「或」好似會好D
你唔俾有D人spamming儲夠數?
值得憂慮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我諗發下新聞/膠post好易有5個姐
投票最低資格: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or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or
註冊滿2星期
用「或」好似會好D
你唔俾有D人spamming儲夠數?
咁會變得好唔公平, 無可否認所有制度都有Bug, 可以做既只係減低Bug
一係冇rule,一係好清晰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老友你搞錯左下話
量化之後就係可以解決下面個d無聊問題
總之係咁多就係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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