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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ing system draf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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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14Bad 7
23/05/14 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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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191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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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 個月註冊期

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2623/05/14 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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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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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yup#
#2723/05/14 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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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2823/05/14 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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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票前不能觀看投票結果, 投票後才顯示

唔得 可以通水 完晒先點票公佈結果


會考慮呢點#good#

#2923/05/14 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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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識好多朋友都係剩睇, 好有趣先會留言同開Post,
講真我自己都係中前期先開Post,
How about "OR"
If 符合 20回 or 2post
then-> give right
else -> only watch
#3023/05/14 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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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膠登依家先1年
3個月佔左25%
好多下
#3123/05/14 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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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以註冊日數作唯一門檻就夠 不過一星期太短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3223/05/14 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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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你認為幾多先足夠?
#3323/05/14 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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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以註冊日數作唯一門檻就夠 不過一星期太短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註冊日太長又會減人意慾, 十日點睇
#3423/05/14 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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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一個唔回應唔出po 既人,可以對膠登上心得去過
admin d 限制已經好低....
#3523/05/14 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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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sosad]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3623/05/14 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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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講,每個poll開放嘅時間一定唔會過一個星期?
因為長過一個星期嘅話,新註冊嘅就有機可乘
#3723/05/14 2:36 AM
引用快速引用
我認為以註冊日數作唯一門檻就夠 不過一星期太短
應該要考慮投票期長短 例如mod選舉有初選點票次選再點票咁至少都要用到一星期
註冊日數起碼一個月?

註冊日太長又會減人意慾, 十日點睇

香港都要居住7年先有啦[offtopic]
#3823/05/14 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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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或」好似會好D

#3923/05/14 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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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4023/05/14 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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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滿2星期

用「或」好似會好D

你唔俾有D人spamming儲夠數?
#4123/05/14 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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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講,每個poll開放嘅時間一定唔會過一個星期?
因為長過一個星期嘅話,新註冊嘅就有機可乘

但係到真正投票前 理應有預告投票期 註冊日數一定要比由公告至點票旣日子長
#4223/05/14 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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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 個月註冊期

少少貢獻發表下都冇,就去決定 ...
連 3 個月都留唔到係度,算咩膠登人

膠登依家先1年
3個月佔左25%
好多下


用比較咁講冇意義
10年後膠登,3個月佔幾個 % << 二者根本完全冇關係

一星期短得可憐

投票事前公佈都一星期
種票就變得好容易
#4323/05/14 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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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咁樣會影響cd-rom權益 變左等於有貢獻先有投票權

除非每個cd-rom都為左投票而開始上水
但膠登又唔係咩緊要野,你定依個門檻都係潛水居多(恕我直言)

路人甲經過開個ac就有投票權?
會唔會兒戲左d.....

如果係「注冊一星期」既我同意
但出post量我唔同意

你認為幾多先足夠?

直接增加「時間限制」變到做十四日 或以上 但亦不宜太長
#4423/05/14 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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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或」好似會好D

你唔俾有D人spamming儲夠數?

值得憂慮
#4523/05/14 2:39 AM
引用快速引用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我諗發下新聞/膠post好易有5個姐?_?
#4623/05/14 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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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講,每個poll開放嘅時間一定唔會過一個星期?
因為長過一個星期嘅話,新註冊嘅就有機可乘

一早註冊定慢慢儲夠post同reply再一次過投都得啦
問佢係咪會每個星期ban一次分身又唔應機Z_Z
#4723/05/14 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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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or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or
註冊滿2星期

用「或」好似會好D

你唔俾有D人spamming儲夠數?

咁會變得好唔公平, 無可否認所有制度都有Bug, 可以做既只係減低Bug
一係冇rule,一係好清晰
#4823/05/14 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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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最低資格: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註冊滿一星期

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sosad]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得到唔得閒啦, 而且太難監察

#4923/05/14 2:40 AM
引用快速引用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老友你搞錯左下話
量化之後就係可以解決下面個d無聊問題
總之係咁多就係咁多[sosad]
#5023/05/14 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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