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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ing system draf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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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滿2星期
用「或」好似會好D
反對 or
3個條件同時達成先係 active 膠登仔
你都唔 active,開 post 貢獻下都唔得,大事幾時輪到佢地決定
reply 根本唔應該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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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滿一星期
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得到唔得閒啦, 而且太難監察
咁你控制唔到分身
我開定一打,50個回覆5個post我一日做到啦
放個分身一個星期又投得票
個“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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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或」好似會好D
反對 or
3個條件同時達成先係 active 膠登仔
你都唔 active,開 post 貢獻下都唔得,大事幾時輪到佢地決定
reply 根本唔應該計
同意
我驚咁搞法, 會員之間會出現階級化
好似標籤人既價值一定,
不如參與HK既投票制度, 登記選民?
需要審批? 但好似又會比人濫用 ( IP)
好似標籤人既價值一定,
不如參與HK既投票制度, 登記選民?
需要審批? 但好似又會比人濫用 ( IP)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我諗發下新聞/膠post好易有5個姐![]()
易唔易既野好主觀
實戰例子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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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得到唔得閒啦, 而且太難監察
咁你控制唔到分身
我開定一打,50個回覆5個post我一日做到啦
放個分身一個星期又投得票
個“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形同虛設![]()
如果有人用分身搞事當然會做野
但唔會一得閒就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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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老友你搞錯左下話
量化之後就係可以解決下面個d無聊問題
總之係咁多就係咁多![]()
我正正係講緊點解要用量化方式去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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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老友你搞錯左下話
量化之後就係可以解決下面個d無聊問題
總之係咁多就係咁多![]()
我係CD ROM見到咁多規則都唔想投入啦
認真, 都係講番我朋友的例子, 有上但係眼見你地成日鳩登大戰都唔想上
我驚咁搞法, 會員之間會出現階級化
好似標籤人既價值一定,
不如參與HK既投票制度, 登記選民?
需要審批? 但好似又會比人濫用 ( IP)
唔洗登記最好, 個3個條件係好易就達到, 我相信一星期都唔洗
投票最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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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註冊滿一星期
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得到唔得閒啦, 而且太難監察
咁你控制唔到分身
我開定一打,50個回覆5個post我一日做到啦
放個分身一個星期又投得票
個“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形同虛設![]()
所以一定要 log ip + black white list
我驚咁搞法, 會員之間會出現階級化
好似標籤人既價值一定,
不如參與HK既投票制度, 登記選民?
需要審批? 但好似又會比人濫用 ( IP)
根據v仔個方案,做選民唔難
如果真係想投票,佢自然會出貼 or 回覆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老友你搞錯左下話
量化之後就係可以解決下面個d無聊問題
總之係咁多就係咁多![]()
我正正係講緊點解要用量化方式去換權利
sorry 係我冇睇曬
斷章取義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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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大減不出名會員投入意慾
講真 , 我認為靠會員自律比 行使律法更有效
不過靠鳩登仔就死撚晒啲人, 我上左咁耐都唔信你地
但係門檻可以再減低
我覺得已經好低, 50個回覆係輕而易舉, 再加5個post好基本, 一星期都唔係好長
概念問題 因為你量化緊一個會員既out-真put 去換算佢既權利
如果你係計時間我同意 因為時間既野人人平等
但發post量我真係唔同意
換做現實例子
佳滿七年先可以選特首我相信無人反對
但如果你要計佢搭左幾次車 睇左多份報紙 甚至打左幾多份工 有幾多人工 有無去過迪士尼
先計佢係「香港人」而俾佢投票 咁樣完全係謬誤
再者 你量化之後 一定會有「如果我出左49個post點算」「出左6個av post就可投貼?」既疑問
老友你搞錯左下話
量化之後就係可以解決下面個d無聊問題
總之係咁多就係咁多![]()
我正正係講緊點解要用量化方式去換權利
同意 , 咁搞法, 搞下搞下整左個好似價值系統既野出黎
實戰例子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實戰例子2
一名新用戶注冊 只係開左三個post 上線時間超過一個星期 無投票權 是否合理?
實戰例子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推 新用戶對膠登議題是否有足夠了解?
實戰例子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所以一定要 3個月註冊期
另外一定要 log ip (包括 11000以下)
實戰例子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實戰例子2
一名新用戶注冊 只係開左三個post 上線時間超過一個星期 無投票權 是否合理?
公民除左有權利,仲有義務
出post 可以當係義務
實戰例子
投票期間 一名新用戶註冊 一日內開五個post 無洗版 取得投票權 是否合理?
實戰例子2
一名新用戶注冊 只係開左三個post 上線時間超過一個星期 無投票權 是否合理?
言下之意夠時間就可以投票?
咁實戰例子3
某人同一日利用不同IP大量註冊新帳戶, 到左夠一星期就可以取得大量投票權 是否合理?
我驚咁搞法, 會員之間會出現階級化
好似標籤人既價值一定,
不如參與HK既投票制度, 登記選民?
需要審批? 但好似又會比人濫用 ( IP)
何來有 階級化?
新黎又冇貢獻,重想點?
你咁講,令我諗起何喜華 ...
新黎乜都唔識, 又冇權自然覺得低人一等(二等公民心理)
我地上得多就話開個Post易過借火,
新黎開第一個處女Post果個心理關口對佢地有少少難就真
點解佢地會少開Post?聽聞係同膠登會員亂屌, 選擇性睇野有關
投票最低資格:
文章數目最少 5 個
回覆數目最少 50 個
註冊滿一星期
呢個規定既意義係?
防止開分身洗票
“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就係用上面個規定黎做門檻?
其實我係唔明
如果你技術上可以做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有冇個資格都冇關係
如果你技術上做唔到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咁個門檻都好易過到
所以簡單黎講個資格都幾多餘
咁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
之後轉IP開新帳戶又可以投一次?
個門檻就係限制新帳戶唔可以咁容易投
即係都係有辦法可以轉ip投幾次![]()
除非你每星期都ban一轉分身
又無視回覆
咁究竟做唔做到一星期ban一次分身?
得到唔得閒啦, 而且太難監察
咁你控制唔到分身
我開定一打,50個回覆5個post我一日做到啦
放個分身一個星期又投得票
個“同一用戶只可以投票一次“形同虛設![]()
所以一定要 log ip + black white list
即係投完票點票個陣會check每一票既ip?
但係轉ip又真係好易喎
坦白講,根本有心要分身搞亂投票你冇得制止
所以我認為投票門檻需要再set高d
更進一步減少漏洞,不過防止就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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