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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登公投】no.4 修正議案《膠登版規修正議案動議暨公投法》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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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 2014/05/25, 1:26:13 凌晨
投票完結時間: 2014/06/08, 1:26:13 凌晨


此投票已結束,以下是點票結果
膠登版規修正議案 no.4《膠登版規修正議案動議暨公投法》草案[/size=5][/i][/b]

I.題解[/size=4][/b]

   膠登乃捍衛民主﹑自由﹑平等價值之論壇。會員享有高度自主,言論自由,對膠登重要事務有參與權,除涉及香港法律定義下的犯罪行為外,均可討論,修改,增刪膠登版規,亦可以投票方式群體表態,決定論壇今後路向。惟為確保論壇秩序,必須經由一定程序,方可發動版規修正議案公投。現詳述如下。

II.修正議案內容[/size=4][/b]

  修正議案內容必須基於現已生效的【討論區守則】,或膠登各種體制,或已於較早前通過的修正議案,但不能限制或規定個別會員的言行與態度*。內文由膠登會員撰寫,動議者亦仍儘量詳細解釋其條文原意及字眼。

III.發動修正議案公投程序[/size=4][/b]

  1)經由膠登會員撰成一個或多個議案,於站務台發佈,一星期內徵求7位非分身會員聯署,確保基本門檻。
  2)若聯署未能通過,可於一星期後再次發動聯署,次數不限。
  3)聯署通過後,進行投票。
  4)如按所需票數通過後,交由管理員審核,正式生效。如失敗,可於十四日後再次執行程序1)期間可作細節性修改,無需再次聯署,同一編號議案,發動公投次數上限為3次
  
  若不按程序,無理發動修正議案公投。將交由管理員及網站助理裁決相關處理方式。

IV.選民資格[/size=4][/b]
  
  凡膠登注冊會員,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均為合資格選民,得以投票:

  1)註冊滿一星期
  2)最少發表 4 個文章
  3)最少發表 40 個回覆

V.投票方式[/size=4][/b]

 -a發起投票

  1)使用膠登「發起投票」功能發起投票,若並非使用該功能投票,不視作有效公投。
  2)公投選項只能分為「同意」「不同意」,所有條文細則,應於討論及聯署期間商討而達成共職,避免混亂。
  3)所有修正議案動議,投票期限一律為14日

 -b點票及宣佈有效
  
  1)所有修正議案以總投票人數二分一同意是為通過。
  2)若總票數少於50人,是次公投以投票率不足為由,宣佈無效
  3)若正反票數差少於總票數5%,亦為無效。

VI.分身問題[/size=4][/b]

  嚴禁使用分身種票,一旦發現,永久停用本人及其分身帳戶,

註:以上各項條文及其細節,膠登管理員擁有最終調整權

* 如:《膠登討論區紅字會員均需自貼》草案,《膠登男性會員請須為同性戀》草案等

[right]2014年5月25日
議案起草人 柚木熱內盧[/right]
Good20Bad3
2014/05/25, 1:26:13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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