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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登公投】no.4 修正議案《膠登版規修正議案動議暨公投法》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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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2014-05-25 01:26:13
投票完結時間:2014-06-08 01:26:13
膠登版規修正議案 no.4《膠登版規修正議案動議暨公投法》草案

I.題解

   膠登乃捍衛民主﹑自由﹑平等價值之論壇。會員享有高度自主,言論自由,對膠登重要事務有參與權,除涉及香港法律定義下的犯罪行為外,均可討論,修改,增刪膠登版規,亦可以投票方式群體表態,決定論壇今後路向。惟為確保論壇秩序,必須經由一定程序,方可發動版規修正議案公投。現詳述如下。

II.修正議案內容

  修正議案內容必須基於現已生效的【討論區守則】,或膠登各種體制,或已於較早前通過的修正議案,但不能限制或規定個別會員的言行與態度*。內文由膠登會員撰寫,動議者亦仍儘量詳細解釋其條文原意及字眼。

III.發動修正議案公投程序

  1)經由膠登會員撰成一個或多個議案,於站務台發佈,一星期內徵求7位非分身會員聯署,確保基本門檻。
  2)若聯署未能通過,可於一星期後再次發動聯署,次數不限。
  3)聯署通過後,進行投票。
  4)如按所需票數通過後,交由管理員審核,正式生效。如失敗,可於十四日後再次執行程序1)期間可作細節性修改,無需再次聯署,同一編號議案,發動公投次數上限為3次
  
  若不按程序,無理發動修正議案公投。將交由管理員及網站助理裁決相關處理方式。

IV.選民資格
  
  凡膠登注冊會員,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均為合資格選民,得以投票:

  1)註冊滿一星期
  2)最少發表 4 個文章
  3)最少發表 40 個回覆

V.投票方式

 -a發起投票

  1)使用膠登「發起投票」功能發起投票,若並非使用該功能投票,不視作有效公投。
  2)公投選項只能分為「同意」「不同意」,所有條文細則,應於討論及聯署期間商討而達成共職,避免混亂。
  3)所有修正議案動議,投票期限一律為14日

 -b點票及宣佈有效
  
  1)所有修正議案以總投票人數二分一同意是為通過。
  2)若總票數少於50人,是次公投以投票率不足為由,宣佈無效
  3)若正反票數差少於總票數5%,亦為無效。

VI.分身問題

  嚴禁使用分身種票,一旦發現,永久停用本人及其分身帳戶,

註:以上各項條文及其細節,膠登管理員擁有最終調整權

* 如:《膠登討論區紅字會員均需自貼》草案,《膠登男性會員請須為同性戀》草案等

2014年5月25日
議案起草人 柚木熱內盧

Good 20Bad 3
25/05/14 1:26 AM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138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投乜柒野姐
你地唔係咁天真信admin會俾你搞呀嘛

你咁講又好似係

求admin成為香港網絡史上第一個憲政管理員 #adore#

admin

你同戴生有乜分別
#5125/05/14 11:21 PM
引用快速引用
投乜柒野姐
你地唔係咁天真信admin會俾你搞呀嘛

你咁講又好似係

求admin成為香港網絡史上第一個憲政管理員 #adore#

admin

你同戴生有乜分別

戴生仲分組討論緊
#5225/05/14 11:29 PM
引用快速引用
IV.選民資格
  
  凡膠登注冊會員,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均為合資格選民,得以投票:

  1)註冊滿一星期
  2)最少發表 4 個文章
  3)最少發表 40 個回覆


[sosad] [sosad] [sosad] 我覺得註冊時間小左D 最小都一個月啦
#5325/05/14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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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乜柒野姐
你地唔係咁天真信admin會俾你搞呀嘛

你咁講又好似係

求admin成為香港網絡史上第一個憲政管理員 #adore#

admin

你同戴生有乜分別

戴生仲分組討論緊

[sosad] 笑左

不過咁嘅玩法成功左 我諗係全世界第一個民主forum:P :P :P
#5425/05/14 11:35 PM
引用快速引用
* 如:《膠登討論區紅字會員均需自貼》草案,《膠登男性會員請須為同性戀》草案等

[sosad] [sosad] [sosad] [sosad]

開頭冇睇到上面,見到呢行即係ctrl f搵番粒*睇下
#5525/05/14 11:39 PM
引用快速引用
IV.選民資格
  
  凡膠登注冊會員,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均為合資格選民,得以投票:

  1)註冊滿一星期
  2)最少發表 4 個文章
  3)最少發表 40 個回覆


[sosad] [sosad] [sosad] 我覺得註冊時間小左D 最小都一個月啦

btw, 613開放免ISP, 唔知會唔會有大批新會員
而預定選moderators既又係6月
話唔定, 班新嚟既會員會有份參與moderators選舉
如果人數係多既, 話唔定對選舉結果都有一定影響力
#5625/05/14 11:40 PM
引用快速引用
sorry, 我反對, 提名人數要求太少, 雖然就算提名成功公投都未必過到, 但係提名門檻過低會造成投票議題過多, 重要ge議題有可能比人忽略, 再加上我覺得會好容易比人拎黎玩野




BTW,你得到admin同意未架? 就算最後過到admin會唔會同意? 如果問都未問好似變jor劫民意逼admin同意咁....
#5725/05/14 11:49 PM
引用快速引用
sorry, 我反對, 提名人數要求太少, 雖然就算提名成功公投都未必過到, 但係提名門檻過低會造成投票議題過多, 重要ge議題有可能比人忽略, 再加上我覺得會好容易比人拎黎玩野




BTW,你得到admin同意未架? 就算最後過到admin會唔會同意? 如果問都未問好似變jor劫民意逼admin同意咁....

admin只係叫我地做好版規 然後佢會「處理」

老實講我都唔知void到底會點處理

佢可能食緊花生 可能恥笑緊我地 可能心諗你班鍵盤戰士學人玩民主憲政

網絡世界admin有絕對支配權 話唔定佢一下秒就會執柒左膠登

但如果膠登想永續發展 又想成為香港社運既支柱 想吸引更多人多加入

有一絲可能都好 我都想俾admin見到民主既決心

而且議案根本無限制admin既權力(亦無可能限制)

就當我地膠登自嗨又有何妨?
#5826/05/14 12:14 AM
引用快速引用
IV.選民資格
  
  凡膠登注冊會員,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均為合資格選民,得以投票:

  1)註冊滿一星期
  2)最少發表 4 個文章
  3)最少發表 40 個回覆


[sosad] [sosad] [sosad] 我覺得註冊時間小左D 最小都一個月啦

依樣唔係我定 係void定 :o)
我個人已經表態強烈反對用出post量同選民資格掛勾

#5926/05/14 12:15 AM
引用快速引用
#kill#
#6026/05/14 12:34 AM
引用快速引用
#bye#
#6126/05/14 1:06 AM
引用快速引用
[bomb]
#6226/05/14 7:17 AM
引用快速引用
下限門檻太低老實講
7個人太易搵到 我覺得起碼搵10個
起議嘅人可自行遊說各方

投票總人數起碼至小80 - 100個 (現在)
如果現時總人數100個都無 真係得啖笑 有欠公信力
#6326/05/14 8:41 AM
引用快速引用
#kill#
#6426/05/14 8:44 AM
引用快速引用
下限門檻太低老實講
7個人太易搵到 我覺得起碼搵10個
起議嘅人可自行遊說各方

投票總人數起碼至小80 - 100個 (現在)
如果現時總人數100個都無 真係得啖笑 有欠公信力

但依家事實證明連投票既人都少
人數既野.....可以視乎人流再調整
最重要既必要既制度已經有
#6526/05/14 8:44 AM
引用快速引用
而且我對民主呢個說法有保留
點睇依家都係少數服從多數制

無任何規範去保障少數者嘅權益
admin 最後作出兩方平衡嘅決定 但有遺動議案嘅内容 又點計?
#6626/05/14 8:49 AM
引用快速引用
而且我對民主呢個說法有保留
點睇依家都係少數服從多數制

無任何規範去保障少數者嘅權益
admin 最後作出兩方平衡嘅決定 但有遺動議案嘅内容 又點計?

我一再強調
係網絡既世界 ADMIN兼任行政司法立法 本來就已經不平等
你睇林方丈隻手遮天想點就點 除非個個網民都係神HACKER 唔係根本無可能同管理員鬥

公投議案一旦過左 而ADMIN又肯接受
膠登仔至少可以有一定程度既「立法權」
加埋民選mod 就兼有「司法權」

依樣亦係我將門檻降到極底既原因
你話少數服從多數 咁班少數至少有聯署動議既可能性
#6726/05/14 8:53 AM
引用快速引用
下限門檻太低老實講
7個人太易搵到 我覺得起碼搵10個
起議嘅人可自行遊說各方

投票總人數起碼至小80 - 100個 (現在)
如果現時總人數100個都無 真係得啖笑 有欠公信力

但依家事實證明連投票既人都少
人數既野.....可以視乎人流再調整
最重要既必要既制度已經有


因為現提倡動議方案只有是或否兩者
而無棄權票
有好多人(包括現實)對非自身利益都係無意見 既不支持亦不反對態度

如果人數太少只係夾硬張呢班人嘅意願當成 不反對等於支持
#6826/05/14 8:57 AM
引用快速引用
而且依家既造法 都只不過係假設admin/會員遵守公投出黎既議案

你話admin反口點算? 會員搞事點算?

咁你想點? 咪走人唔好上膠登 或者一人一post洗版 [sosad]

#6926/05/14 8:58 AM
引用快速引用
下限門檻太低老實講
7個人太易搵到 我覺得起碼搵10個
起議嘅人可自行遊說各方

投票總人數起碼至小80 - 100個 (現在)
如果現時總人數100個都無 真係得啖笑 有欠公信力

但依家事實證明連投票既人都少
人數既野.....可以視乎人流再調整
最重要既必要既制度已經有


因為現提倡動議方案只有是或否兩者
而無棄權票
有好多人(包括現實)對非自身利益都係無意見 既不支持亦不反對態度

如果人數太少只係夾硬張呢班人嘅意願當成 不反對等於支持

我既睇法係 依家既議案修正法只係針對版規
目前亦只係為左反洗版法而立
如果你對依方面無意見
真係可以唔使理

如果你唔同意我既版本 可以自己動議過新版 反正門檻夠低
#7026/05/14 9:01 AM
引用快速引用
棄票問題 五十人下限已經等同「投白票」
推左兩日 都係得29票
計番依個比率 如果到最後應該都係7~80票咁上下
1仔你又覺得有無問題?
#7126/05/14 9:03 AM
引用快速引用
棄票問題 五十人下限已經等同「投白票」
推左兩日 都係得29票
計番依個比率 如果到最後應該都係7~80票咁上下
1仔你又覺得有無問題?

我咁睇
「現時」投票率低嘅原因不是白票
而係電話app 同m.hkgalden仲未支援
畢竟依家真係好少人用desktop

如果你用不投等同白票亦可
不過反映唔到之後嘅議案係根本投票率低還是白票太多

既然今次無修改空間
我就係白票嘅一群
[sosad]
#7226/05/14 10:11 AM
引用快速引用
#7326/05/14 10:45 AM
引用快速引用
#7426/05/14 11:42 AM
引用快速引用
#bye#
#7526/05/14 1:12 PM
引用快速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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