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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設立特殊封禁法
係一啲難以用明確條文界定嘅事上(E.G. 5P,五毛打手)
各會員對於要唔要BAM有好大嘅分歧
但若要BAM則無法可依
本人因此建議用特殊封禁法來決定BAM唔BAM

要發動特殊封禁法先需要有公投
由會員 OR MOD開
同樣要提出證據和罪名(註明用特殊封禁法)
必須有9成或以上嘅贊成(高門檻避免濫用)
最少90票正評(100*90%)
之後要3位MOD同意才可通過
懲罰按本來「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方案來決定

因應會員的違規次數有以下不同罰則
初犯:封鎖帳戶3日(72小時)
再犯:封鎖帳戶7日(168小時)
三犯:封鎖帳戶30日(720小時)
四犯:封鎖帳戶1年(8760小時)
封鎖期由執行封鎖帳戶的一刻開始計算。
於每年6月13日(膠登創壇紀念日),會員的違規次數會被重設。
封鎖期內,會員不能登錄該帳戶。


上訴亦按「 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方案進行(不過畀9成人BAM都上訴唔到GALA)

另外建議設立膠登留言板
畀被BAM嘅USER直接申訴

Good 9Bad 3
23/08/14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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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29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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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住班binc撚點都告得入#yup#
#2624/08/14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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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
#2728/08/14 9: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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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鞭
#2816/09/14 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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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6/09/14 3: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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