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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爆料&討論時間(45)
多謝大家繼續支持 #hoho# #hoho# #hoho#

過去網友們很多問題都已經記錄在以下的舊 post 裡, 特別是有關軍工電腦/共濟會/梁賊的過去/滅共/儲糧/cash is king/開松果體/冥想/NWO/BNO/大小 Picture/香港大 Picture 和 美元 都可以在過去的 post 裡找到, 各位新來的巴打可以慢慢邊飲咖啡/朱古力邊閱讀 (爬文), 之後才參與討論以免問題不段重複影響大家討論的氣氛, 謝謝.

如果有記者朋友 or 巴打想借用過去及這裡的內容煩請註明出處, 謝謝.

以下是世界各地的支持者



有一點我要強調, 英國是責任上要幫 bno 香港人, 但美國是沒有責任幫香港人的, 如果任何香港人諗住不用付出就有美國為香港人打生打死, 呢 d 香港人不救也吧! 自己家園都唔主動保護仲要指意一個完全無任何責任的美國去打救, 真係連共匪都睇呢 d 人唔起呀.

會社要消滅共匪可以話係天職, 但消滅共匪唔一定要救香港人, 這是道理. 美國就是睇到很多香港人都不自愛只望著美國打救 (當中仲有唔少是主動出賣香港), 所以遲遲都唔肯主動派兵保護香港雖然香港有幾千億美元的儲備 (儲備放在那裡我 "唔講得").


注意:
a. 所有與我爆料內容無關的文章請開新 post 自行討論;另外也請勿 post 任何5毛的文章,我會視為5毛而封鎖有關網友的。
b. 如果網友的問題與我爆料內容無關的 or 涉及我家人/我個人私隱/想起我底的,我一律不答。
c. 由於我爆料的重點不是傳教為免網友唔會,請不要問我有關基督宗教的睇法 or 解釋聖經內的章節,網友可以自行開新 post 討論。
d. 為了不讓共匪有所準備我是不會透露任何 action 的日期和有關策略/戰略,請網友們不要再問。
如果有網友因為以上幾點而不能得到我的答案謹止至歉。



請大家在之前的 post 傾爆後再到這裡繼續討論 #hoho#

Good 75Bad 8
15/10/14 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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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1001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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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諾道中有班紋身金毛商討緊好似做野
聽到話咩挑釁啲差佬
阻唔阻止好


巴打唔好自己一丁友勸阻,搵多幾個人陪同了解下乜事先
#10120/10/14 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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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諾道中有班紋身金毛商討緊好似做野
聽到話咩挑釁啲差佬
阻唔阻止好

一定要阻止

+1

已經同各大攤位講左,佢地話呢啲事好似都幾常發生,希望唔會係我多心

我唔覺得挑釁到
真係特嘅話晨早世界大戰啦
警察做唔做嘢,係在乎上頭想唔想做
警察連打人都組得出,你覺得佢真係會驚輿論壓力而要示威者主動衝擊?
警察個朵已經爛撚曬,無撚得救,爛過示威好多好多
#10220/10/14 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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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諾道中有班紋身金毛商討緊好似做野
聽到話咩挑釁啲差佬
阻唔阻止好

一定要阻止

+1

已經同各大攤位講左,佢地話呢啲事好似都幾常發生,希望唔會係我多心

我唔覺得挑釁到
真係特嘅話晨早世界大戰啦
警察做唔做嘢,係在乎上頭想唔想做
警察連打人都組得出,你覺得佢真係會驚輿論壓力而要示威者主動衝擊?
警察個朵已經爛撚曬,無撚得救,爛過示威好多好多

就係驚佢鬥爛,前幾日出手都仲好啲,今晚真係唔想有人搞串個場
#10320/10/14 2:05 AM
引用快速引用
不過有樣唔太明白 點解特衰警方咁緊張旺角要清 銅鑼灣都少人既現在來講?? 旺角勇士如果返金鐘守可能會好好多
依家最難清係旺角
銅鑼灣相信50警力都清到
金鐘太多外國媒體唔可以做得太樣衰(雖然個朵已經臭左, 但一定留到last先清)


O:-)



#adore#
[hide]如果出左蟹軍
美國仲會唔會出兵?
/hide]
你未爬文? 都有講過現在唔會出蟹仔 所以美國都唔會出兵 另外(就算)出老解 未有傷亡美國都(一定)唔會即時幫手架 唔好再諗外國會出人地既性命(軍人即係國民)來幫助你地香港人(性命)先得 係佢地來講唔算係(自己人)


有溫書。真是希望多啲香港人理解、重視神仙的爆料,堅持活動的方向:爭取公民提名真普選。
#10420/10/14 3: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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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樣唔太明白 點解特衰警方咁緊張旺角要清 銅鑼灣都少人既現在來講?? 旺角勇士如果返金鐘守可能會好好多
依家最難清係旺角
銅鑼灣相信50警力都清到
金鐘太多外國媒體唔可以做得太樣衰(雖然個朵已經臭左, 但一定留到last先清)


O:-)



#adore#
[hide]如果出左蟹軍
美國仲會唔會出兵?
/hide]
你未爬文? 都有講過現在唔會出蟹仔 所以美國都唔會出兵 另外(就算)出老解 未有傷亡美國都(一定)唔會即時幫手架 唔好再諗外國會出人地既性命(軍人即係國民)來幫助你地香港人(性命)先得 係佢地來講唔算係(自己人)


有溫書。真是希望多啲香港人理解、重視神仙的爆料,堅持活動的方向:爭取公民提名真普選。

我咁問係因為搶錢計劃已經失敗左
啲錢都運走哂
所以我先問仲會唔會出
#10520/10/14 8: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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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睇?

#10620/10/14 8: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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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樣唔太明白 點解特衰警方咁緊張旺角要清 銅鑼灣都少人既現在來講?? 旺角勇士如果返金鐘守可能會好好多
依家最難清係旺角
銅鑼灣相信50警力都清到
金鐘太多外國媒體唔可以做得太樣衰(雖然個朵已經臭左, 但一定留到last先清)


O:-)



#adore#










#hehe#


#10720/10/14 8: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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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溫書。真是希望多啲香港人理解、重視神仙的爆料,堅持活動的方向:爭取公民提名真普選。

我咁問係因為搶錢計劃已經失敗左
啲錢都運走哂
所以我先問仲會唔會出

搶唔到錢
但係,奪權重未完呢……:-(
#10820/10/14 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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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10920/10/14 8:28 AM
引用快速引用
美國bonds 優先升yield.rate
.
#11020/10/14 8:36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11120/10/14 10:06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11220/10/14 10:39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11320/10/14 10:54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11420/10/14 10:57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11520/10/14 11:01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點解咁多空白架:-(

#11620/10/14 11:05 AM
引用快速引用
點睇?


我怕有人會搞











點解咁多空白架:-(



#11720/10/14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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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緊幾日直至四中完之前應該都會平靜渡過,各勇士可返家休息一會再戰
#11820/10/14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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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巴打在嗎? 未見你出現, all ok?

#11920/10/14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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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DOG,夠薑講外國勢力,呢條友未來都唔洗去USA,歐洲
#12020/10/14 1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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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仔」在網上鼓吹他人到旺角參與非法集會、衝擊警方及癱瘓鐵路,前晚被警方以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拘捕。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有關罪行是「萬能key」,不論偷拍裙底或非法集會都可引用,憂慮當局因容易舉證而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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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報道指,現年27歲的陳宥羲(圖),在2010年於網上討論區留言,聲言「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罪,原先被判感化12個月。陳宥羲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陳宥羲上訴得直,並撤銷其控罪。

終院判詞指,今次陳宥羲之所以上訴得直,是因為互聯網是一個「媒介」,不具任何「實質或實在意義的地方」,亦即是並非「公眾地方」。其中首席大法官馬道立亦在判詞中指,有關控罪已有350年的歷史,已追不上互聯網的時代。

追本溯源,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香港法例第221章)第101I條訂立的有違公德罪,其實是為了防範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重點是被告的行為,及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資料顯示,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另外,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此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

「有違公德」罪被指過時

《852郵報》問過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他表示現在終審庭已經作出一個終極的裁決,就何謂「公眾地方」作出一個非常清晰的闡述。當局日後不能夠再以網絡是一個「公眾地方」,「以後警方及律政署處理同類事件時,一定唔能夠用呢一條控罪去告」。

但陸偉雄指出,日後控方可以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即「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對相類罪行作出檢控。翻查資料,有關罪行最高可判囚5年。

陸偉雄坦言,不清楚律政署當初為何不以這一條法例起訴,「佢可能試吓呢一條有無一啲新罪行去試吓,我唔知佢嗰陣係畀法律意見畀錯咗,抑或係明知嗰條唔係好合適,但係都想上終審庭睇睇,日後不用局限告161那一條,不過無論如何,結果已經很清晰」。然而陸偉雄亦強調,現時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對檢控這類罪行仍有不足之處,「嚴格嚟講,較為適合嘅做法就是修例,加快立法程序,希望加快將一啲新罪行更加針對性地涵蓋呢啲罪行。」

另外,本報翻查案例,2005年時,討論區She.com會員陳錫明曾在討論區留言,揚言要組成快閃強姦黨,最後被裁定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成,被告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成為本港首宗互聯網留言入罪的案件。這是否代表其實當時的控罪原來不適用?

陸偉雄表示,一來當時沒有被告沒有上訴至終審庭,二來有關控罪在該宗案件亦有合適之處,因為當時是涉及「快閃強姦黨」,「強姦」是涉及色情的罪行,「呢個講到明係有違公德嘅罪行」,與今次「炸中聯辦」性質不一樣。反而,陸偉雄表示,今次的案件與06年的「炸迪迪尼事件」性質較相似,後者的被告當時則被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
#12120/10/14 11:45 AM
引用快速引用
神仙巴打在嗎? 未見你出現, all ok?

應該忙緊捉鬼,唔得閒
#12220/10/14 11:58 AM
引用快速引用
#12320/10/14 12:08 PM
引用快速引用
神仙巴打在嗎? 未見你出現, all ok?

應該忙緊捉鬼,唔得閒

神仙身心俱疲 需要休息[sosad] [sosad] [sosad]
#12420/10/14 12:10 PM
引用快速引用
神仙巴打在嗎? 未見你出現, all ok?

應該忙緊捉鬼,唔得閒

神仙身心俱疲 需要休息[sosad] [sosad] [sosad]

有問題你咪問LO#ng# 得閒自然會覆你問題。
依家真係冇啦啦多左好多人淨係問人係邊,但自己又冇問題問[photo]
#12520/10/14 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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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後自動載入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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