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內務-封鎖公投】畢氏絲打 (1166) 涉嫌違反版規(4)(8)畢氏絲打控方:畢氏絲打 會員編號:1166被告:畢氏絲打 會員編號:1166控罪:(4)惡意利用系統或版面漏洞,以致影響正常討論或討論區運作(8)冒充管理員或利用本站的名義,欺騙他人或以此獲取個人利益案情: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證據:http://hkgalden.com/view/190828http://hkgalden.com/view/190829本公投使用正負評作表決,並以正評為支持封鎖,負評為反對封鎖。按照《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通過條件為:(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2a)於三小時後,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20或(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50結束時間為: 2014-11-14 05:26 (GMT +8) (發起後三小時)由於嫌疑犯為初犯,故一旦通過,其將會再被封鎖帳戶3日(72小時)。請各會員盡義務,認真審視案情,作出合理判斷,並投票(或和議)保障眾會員(包括嫌疑犯)利益。會員也可先參考《封鎖會員記錄》中的過往案例,避免雙重標準。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bnHNxZydBHve5MsxssKGuVeKRhw2WWX9bQN6_aNESXw/贊助網站 7 1014/11/14 2:26 AM引用快速引用本貼文共有 2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畢氏絲打和議#114/11/14 2:28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和議#214/11/14 2:31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和議#314/11/14 2:32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和議#414/11/14 2:32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和議#514/11/14 2:32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 #614/11/14 2:34 AM引用快速引用唯我毒尊屌,又重乜撚扮Max 係想走嘅就唔洗bam,你喱種人我膠登見得多啦 #714/11/14 2:35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 #814/11/14 2:35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 贊助網站#914/11/14 2:36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 #1014/11/14 2:38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 #1114/11/14 2:39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呢個公投一定要過到,否則膠登法治勢必受挫!#1214/11/14 2:40 AM引用快速引用重治個人身份包攬訴訟? #1314/11/14 2:45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個人身份包攬訴訟? 喺膠登無任何版規禁止包攬訴訟 #1414/11/14 2:55 AM引用快速引用畢氏絲打 #1525/11/14 6:30 PM引用快速引用亞莉安娜BB否決#1625/11/14 6:32 PM引用快速引用室利膺沙羅鐵你自從辭職之後黐撚左線#1725/11/14 6:32 PM引用快速引用停下來的時鐘玩BUG屎 #1825/11/14 6:32 PM引用快速引用硬膠當秘笈個人身份包攬訴訟? 喺膠登無任何版規禁止包攬訴訟 屌你哋兩個都痴撚線 贊助網站#1926/11/14 2:49 PM引用快速引用名偵探柯南pichia醬 #2026/11/14 2:54 PM引用快速引用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