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 上一頁 |
[內務-封鎖公投]會員 神仙(ID:7956)涉嫌違反版規(7) 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本貼文共有 38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如果今次都唔夠票,我建議你建議你都係放棄啦,唔夠票唔到你唔服![]()
人地多FANS![]()
![]()
民主
如果今次都唔夠票,我建議你建議你都係放棄啦,唔夠票唔到你唔服![]()
54都係玩具壺,呢個完左唔過再開
如果今次都唔夠票,我建議你建議你都係放棄啦,唔夠票唔到你唔服![]()
人地多FANS![]()
![]()
民主![]()
![]()
![]()
![]()
膠登不嬲都無民主,個次都無人幫手bam你
雖然神仙係我地膠登其中一個重要無形資產,但係既然樓主玩咁盡有晒證據,我都冇乜好講
不過神仙佢嘅行為只係陳述價錢,只係提供資訊而唔係推銷,亦無足夠證明佢能夠從中獲益
舉個例,如果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係唔足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但係如果我係新巴嘅marketing職員,我打上面嗰句係我工作一部分,又或者我係新創建股東,又或者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大家快啲支持吓我地新巴」,咁就可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所以理性啲諗,仍然係證據不足
不過神仙佢嘅行為只係陳述價錢,只係提供資訊而唔係推銷,亦無足夠證明佢能夠從中獲益
舉個例,如果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係唔足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但係如果我係新巴嘅marketing職員,我打上面嗰句係我工作一部分,又或者我係新創建股東,又或者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大家快啲支持吓我地新巴」,咁就可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所以理性啲諗,仍然係證據不足
和議
和議
版規7原來都入唔到
呢個真係咬唔入喎,我出飲食post全部都有價錢又係咁叫心去食,係咪都要bam?
雖然神仙係我地膠登其中一個重要無形資產,但係既然樓主玩咁盡有晒證據,我都冇乜好講
不過神仙佢嘅行為只係陳述價錢,只係提供資訊而唔係推銷,亦無足夠證明佢能夠從中獲益
舉個例,如果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係唔足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但係如果我係新巴嘅marketing職員,我打上面嗰句係我工作一部分,又或者我係新創建股東,又或者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大家快啲支持吓我地新巴」,咁就可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所以理性啲諗,仍然係證據不足
其實嗰條版規有冇成功入罪嘅案例
雖然神仙係我地膠登其中一個重要無形資產,但係既然樓主玩咁盡有晒證據,我都冇乜好講
不過神仙佢嘅行為只係陳述價錢,只係提供資訊而唔係推銷,亦無足夠證明佢能夠從中獲益
舉個例,如果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係唔足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但係如果我係新巴嘅marketing職員,我打上面嗰句係我工作一部分,又或者我係新創建股東,又或者我話「新巴798淨係收10蚊八個字唔使就可以由將軍澳去到沙田,大家快啲支持吓我地新巴」,咁就可以構成「以本站直接或間接牟利,或以本站作為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所以理性啲諗,仍然係證據不足
其實嗰條版規有冇成功入罪嘅案例![]()
http://hkgalden.com/view/216030
| 上一頁 |
| 發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