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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無約束力公投]要求會員 神仙(ID:7956)下一個爆料post開在玩具臺
由於部份會員未完全對"玩具”呢兩個字的定義,以致部份會員誤以為會員神仙的神仙post是開錯臺,內容跟“玩具”無關。
希望藉此公投,希望會員神仙能依佢的意願繼續開post在玩具臺。
首先,要認定一個post適唔適合開在玩具臺,首先,要對玩具呢兩個字的定義有清楚的認識,
我個定義同維基差唔多:“ 用於「玩」的東西,就叫玩具。”
至於個“玩”字,我經用我跟Gooder討論的過程中所對“玩”呢個字的定義後,得出以下對“玩具”呢兩個字的定義:
即:玩具係
1.被利用進行後述遊戲,“玩”者通常從過程中得到樂趣的工具
2.被利用進行後述賽局,強調其獲利或損失的結果
3.進行沒有特定目的的訪問的對象
4.沒有特定目的用手撥弄的對象
5.出自高度興趣,徹底深入研究的對象
6.被戲弄的對象
7.被輕視的態度來對待
於是,在以上的定義下,我認為神仙post中的內容中
神仙的所有subject及有關神秘學、UFO的對答,都符合了第5點;
有關自行開發松果體的討論,以認真研究者的角度看,當屬第5點;但以貪玩、探索新事物的冒險者的角度去睇,就符合了第1點。
而有關中共與會社關係的部份,符合了第6點。
有關香港人跟香港政府的關係,同時符合了第6點和第7點。
所以,我認為神仙post本身就係討玩具的post,故此開在玩具臺完全冇問題,大家點睇?
希望藉此公投,希望會員神仙能依佢的意願繼續開post在玩具臺。
首先,要認定一個post適唔適合開在玩具臺,首先,要對玩具呢兩個字的定義有清楚的認識,
我個定義同維基差唔多:“ 用於「玩」的東西,就叫玩具。”
至於個“玩”字,我經用我跟Gooder討論的過程中所對“玩”呢個字的定義後,得出以下對“玩具”呢兩個字的定義:
即:玩具係
1.被利用進行後述遊戲,“玩”者通常從過程中得到樂趣的工具
2.被利用進行後述賽局,強調其獲利或損失的結果
3.進行沒有特定目的的訪問的對象
4.沒有特定目的用手撥弄的對象
5.出自高度興趣,徹底深入研究的對象
6.被戲弄的對象
7.被輕視的態度來對待
於是,在以上的定義下,我認為神仙post中的內容中
神仙的所有subject及有關神秘學、UFO的對答,都符合了第5點;
有關自行開發松果體的討論,以認真研究者的角度看,當屬第5點;但以貪玩、探索新事物的冒險者的角度去睇,就符合了第1點。
而有關中共與會社關係的部份,符合了第6點。
有關香港人跟香港政府的關係,同時符合了第6點和第7點。
所以,我認為神仙post本身就係討玩具的post,故此開在玩具臺完全冇問題,大家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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