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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投時間及封鎖準則之聲明
有見會員對於公投進行時間及封鎖準則仍然有所質疑 故內務團隊商議過後 現將團隊執行之機制及對公投法之理解列舉如下

1. 通過公投封鎖原則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
(2a)於三小時後,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20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50

只要符合1+2a 或 1+2b 公投即被通過

2. 公投時限問題

團隊商議後 認為"三小時後"即指在三小時後的極小段時段內 如數分鐘內 以下為解釋

首先 內務長不能夠審視每個公投於準確三小時後之情況 例如於深夜時份 或 內務長未能上線時份

其次 如三小時後意指為無限期延長之時間段 那麼所有公投也只會是"未通過"而不會是"不獲通過" 三小時之設限亦再無意義存在

第三 內務長既然於能力上不可能準確審視公投於三小時後之結果 便只能依據各會員之證據(例如截圖)

故此 基於內務長沒有權力否決公投如果 及 不能夠拒絕執行執鎖程序 之前提下

內務團隊決定維持對會員 響應特首 之原判

內務長 重治代行

Good 10Bad 9
21/12/14 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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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84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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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你唔該多啲留意內務長發言 , 內務長講左公投 bam 係無上訴的

而下次投唔投佢係另一件事 , 覺得有問題就唔可以出聲 ?
用番你個邏輯 , 你覺得啲人大細路 , 睇唔過眼就唔好睇囉 , 迫你睇咩而家 ?
#5121/12/14 10: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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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成班扮哂自己好公正咁:o)
內務長都係人,都無可能一分一秒望實膠登,所以內務長見到三個鐘之後嘅結果係咩就係咩啦
你話張圖唔準,20分鐘後通過唔等於20分鐘前都通過,咁你有無證據呀?下?有無呀?睇過?

好問題,咁你又有冇證明佢三個鐘內夠數ban人,冇,唔該你解ban
仲話公投冇上訴
ban伊貝個公投夠數又話唔合理呀?#lol#
仲唔係選擇性執法?
內務長都係人就選擇性執法?
內務長大撚晒內務長有特權鍾意點就點呀
冇定義果啲就佢決定呀唔撚使問人呀
係我哋大細路定你唔知頭唔知路係到廢up呀
拿!呢啲就係忍者啦!認撚住啦

#5221/12/14 10: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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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都係人⋯⋯









咁larry就唔係人?咁其他會員就唔係人?
人人都知三個鐘內要投好晒票搞掂所有嘢、包括內務長都知以上各樣。咁既然明文寫明三個鐘係無約束力,咁點解要咁定?我唔好三年後鞭屍先嚟投?
你可以話呢條例有問題點解要咁即審即判,但而家選擇性執法就係最大問題,佢地無得唔認唔改。


聖人都有錯,但不代表錯=無問題、可以唔認唔反省,記住喔。
#5321/12/14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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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你唔該多啲留意內務長發言 , 內務長講左公投 bam 係無上訴的

而下次投唔投佢係另一件事 , 覺得有問題就唔可以出聲 ?
用番你個邏輯 , 你覺得啲人大細路 , 睇唔過眼就唔好睇囉 , 迫你睇咩而家 ?

公投post唔可以上訴,ok我無留意我道歉。
但我由始至終睇唔過眼嘅係你地對人不對事。
講真,如果今次比人bam嘅係依貝,cap圖嘅係大麻,我相信你地嘅立場會一百八十度轉變。
我真係好想知到底人治嘅係內務長,定係你地呢班圍威喂嘅膠登仔,你地呢班自命清高嘅膠登大法官。
捉住內務長黎咬,真係笑撚死人。
#5421/12/14 10: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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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整理證據要時間 , 但唔接受用已過時證據

例如 5:18 完結公投 , 準確嘅證據時間係 5:18 or 之前 , 就算你 7:00 先交出 , 都可視為合理證據 , 而唔係法定時間內(追溯期)過後的證據

【個人身份】如果係5:18 or 之前嘅證據,必須要係50正評以上先會通過,如果唔接受遲咗一段短時間嘅證據,20正評呢個數字豈不是無意義?我不會再對此事作評論,大家自己諗清楚條例點解啦

“過一段時間”,係指過幾耐?

好似重治講的幾分鐘,定還是十幾分鐘、數十分鐘、數小時、數日、一個月、半年、一年、甚至係幾年?

定係各位內務長就可以在適當的時間(例如另一位內務長理屈辭窮的時候) 將 “ 過一段時間”的範圍解釋到唔同的範圍?

等睇過咗幾去十年去到2046都係“過一段時間”#yup#
#5521/12/14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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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你唔該多啲留意內務長發言 , 內務長講左公投 bam 係無上訴的

而下次投唔投佢係另一件事 , 覺得有問題就唔可以出聲 ?
用番你個邏輯 , 你覺得啲人大細路 , 睇唔過眼就唔好睇囉 , 迫你睇咩而家 ?

公投post唔可以上訴,ok我無留意我道歉。
但我由始至終睇唔過眼嘅係你地對人不對事
講真,如果今次比人bam嘅係依貝,cap圖嘅係大麻,我相信你地嘅立場會一百八十度轉變。
我真係好想知到底人治嘅係內務長,定係你地呢班圍威喂嘅膠登仔,你地呢班自命清高嘅膠登大法官。
捉住內務長黎咬,真係笑撚死人。

#5621/12/14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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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人bam左4日揮手
#5721/12/14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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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你唔該多啲留意內務長發言 , 內務長講左公投 bam 係無上訴的

而下次投唔投佢係另一件事 , 覺得有問題就唔可以出聲 ?
用番你個邏輯 , 你覺得啲人大細路 , 睇唔過眼就唔好睇囉 , 迫你睇咩而家 ?

公投post唔可以上訴,ok我無留意我道歉。
但我由始至終睇唔過眼嘅係你地對人不對事
講真,如果今次比人bam嘅係依貝,cap圖嘅係大麻,我相信你地嘅立場會一百八十度轉變。
我真係好想知到底人治嘅係內務長,定係你地呢班圍威喂嘅膠登仔,你地呢班自命清高嘅膠登大法官。
捉住內務長黎咬,真係笑撚死人。


事出必有因啦 柒頭
#5821/12/14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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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都係人⋯⋯









咁larry就唔係人?咁其他會員就唔係人?
人人都知三個鐘內要投好晒票搞掂所有嘢、包括內務長都知以上各樣。咁既然明文寫明三個鐘係無約束力,咁點解要咁定?我唔好三年後鞭屍先嚟投?
你可以話呢條例有問題點解要咁即審即判,但而家選擇性執法就係最大問題,佢地無得唔認唔改。


聖人都有錯,但不代表錯=無問題、可以唔認唔反省,記住喔。


你講得岩。但係係你地要公公正正,係你地要講證據,比人公投個個又唔自己cap圖證明清白?一句講哂,有無新證據?
有啲野錯過左就係錯過左,今次比人屈當做個教訓,下次大家醒定啲。
同埋,我話內務長都係人唔係想話佢地無責任,而係我覺得佢地唔應該負全責。
內務長唔可以係指定時間上到黎,會唔會係唔夠內務長?會唔會係公投時間不合理?
如果規定每日開公投嘅時間段會唔會有效加強內務長執法?

#5921/12/14 1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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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人bam左4日揮手

唔 , 因為你樣衰 , 對事不對人 , 事件出於樣子問題而不是你問題
#6021/12/14 1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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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人bam左4日揮手

唔 , 因為你樣衰 , 對事不對人 , 事件出於樣子問題而不是你問題

太靚仔
#6121/12/14 11:14 PM
引用快速引用
比人bam左4日揮手

唔 , 因為你樣衰 , 對事不對人 , 事件出於樣子問題而不是你問題

太靚仔

#6221/12/14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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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你唔該多啲留意內務長發言 , 內務長講左公投 bam 係無上訴的

而下次投唔投佢係另一件事 , 覺得有問題就唔可以出聲 ?
用番你個邏輯 , 你覺得啲人大細路 , 睇唔過眼就唔好睇囉 , 迫你睇咩而家 ?

公投post唔可以上訴,ok我無留意我道歉。
但我由始至終睇唔過眼嘅係你地對人不對事。
講真,如果今次比人bam嘅係依貝,cap圖嘅係大麻,我相信你地嘅立場會一百八十度轉變。
我真係好想知到底人治嘅係內務長,定係你地呢班圍威喂嘅膠登仔,你地呢班自命清高嘅膠登大法官。
捉住內務長黎咬,真係笑撚死人。

五個字,版規要再改,就係咁
最起碼上訴法一定要執執佢,無理由有d上訴得,有d唔上訴得#lol#
#6321/12/14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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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三小時後 就係無限期架啦。
點解唔可以維持?
如果三小時後bam 比數通過
五小時後 比數唔通過 咪解bam 囉
再十小時又通過返咪再bam 囉

因為你唔想做解bam ge 動作就亂釋法?on99
#6421/12/14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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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理疑點證明公投呈現出問題,例如不合規格的公投,或者好似今次咁嘅情況咁,其實唔係內務長有無權拒絕執法,而係內務長有冇權繼續執法

如果我仲做緊嘅話,我不會繼續執法,因為我冇權,但係如果情況明顯,我仍然可以直接封鎖嘅,但大家都可以上訴O:-)


內務長並無權利拒絕執法

亦無權喺公投唔合法嘅情況下照讓執法

仲有,呢句係代表內務團隊立場定個人身份,麻煩你講清楚

個人身份

上面果句唔係咩內務身份定個人身份 係膠登會員賦予嘅身份 如果唔係唔會出現以下哩2個POST

http://hkgalden.com/view/214250
http://hkgalden.com/view/214249

至於你講嘅所謂合法性

0係上面果2個PO入面已經講左 內務長無權判定

故此內務長無權拒絕執法係事實

喺原告未盡其舉證之責任,而又無其他合理證明時,內務長照樣利用其職權禁封會員,根本唔係執法,內務長亦無權咁做

個人身份

請解釋何謂合理證明

公投結束前已達 20 正評的證據

個人身份

試解釋 http://hkgalden.com/view/214067/page/7 #174

龍門既野#lol#
#6521/12/14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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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成班扮哂自己好公正咁:o)
內務長都係人,都無可能一分一秒望實膠登,所以內務長見到三個鐘之後嘅結果係咩就係咩啦
你話張圖唔準,20分鐘後通過唔等於20分鐘前都通過,咁你有無證據呀?下?有無呀?睇過?

好問題,咁你又有冇證明佢三個鐘內夠數ban人,冇,唔該你解ban
仲話公投冇上訴
ban伊貝個公投夠數又話唔合理呀?#lol#
仲唔係選擇性執法?
內務長都係人就選擇性執法?
內務長大撚晒內務長有特權鍾意點就點呀
冇定義果啲就佢決定呀唔撚使問人呀
係我哋大細路定你唔知頭唔知路係到廢up呀
拿!呢啲就係忍者啦!認撚住啦


內務長都係人就選擇性執法?=警察都係人就選擇性執法?
#6621/12/14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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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埋你地內務長嘅身份 就係內務長。
就算你地點樣個人都係內務長,唔好以為打完四隻字出黎就講啲不負責任嘅野感覺良好。

#6721/12/14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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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你唔該多啲留意內務長發言 , 內務長講左公投 bam 係無上訴的

而下次投唔投佢係另一件事 , 覺得有問題就唔可以出聲 ?
用番你個邏輯 , 你覺得啲人大細路 , 睇唔過眼就唔好睇囉 , 迫你睇咩而家 ?

公投post唔可以上訴,ok我無留意我道歉。
但我由始至終睇唔過眼嘅係你地對人不對事。
講真,如果今次比人bam嘅係依貝,cap圖嘅係大麻,我相信你地嘅立場會一百八十度轉變。
我真係好想知到底人治嘅係內務長,定係你地呢班圍威喂嘅膠登仔,你地呢班自命清高嘅膠登大法官。
捉住內務長黎咬,真係笑撚死人。

無啦啦做咩拉埋我落水?

忍者慣用戰街?

#6821/12/14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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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理疑點證明公投呈現出問題,例如不合規格的公投,或者好似今次咁嘅情況咁,其實唔係內務長有無權拒絕執法,而係內務長有冇權繼續執法

如果我仲做緊嘅話,我不會繼續執法,因為我冇權,但係如果情況明顯,我仍然可以直接封鎖嘅,但大家都可以上訴O:-)


內務長並無權利拒絕執法

亦無權喺公投唔合法嘅情況下照讓執法

仲有,呢句係代表內務團隊立場定個人身份,麻煩你講清楚

個人身份

上面果句唔係咩內務身份定個人身份 係膠登會員賦予嘅身份 如果唔係唔會出現以下哩2個POST

http://hkgalden.com/view/214250
http://hkgalden.com/view/214249

至於你講嘅所謂合法性

0係上面果2個PO入面已經講左 內務長無權判定

故此內務長無權拒絕執法係事實

喺原告未盡其舉證之責任,而又無其他合理證明時,內務長照樣利用其職權禁封會員,根本唔係執法,內務長亦無權咁做

個人身份

請解釋何謂合理證明

公投結束前已達 20 正評的證據

個人身份

試解釋 http://hkgalden.com/view/214067/page/7 #174

龍門既野#lol#

伊貝終於上水啦#love#

#6921/12/14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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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bam錯可以開上訴post
唔信內務長可以開罷免post
甚至你覺得佢人治嘅下次咪投佢啦
成班大細路

我今次同意你

成班小朋友為針對個人而去令內務長難做

膠登就係比他們搞死
#7022/12/14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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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都係人⋯⋯
咁larry就唔係人?咁其他會員就唔係人?
人人都知三個鐘內要投好晒票搞掂所有嘢、包括內務長都知以上各樣。咁既然明文寫明三個鐘係無約束力,咁點解要咁定?我唔好三年後鞭屍先嚟投?
你可以話呢條例有問題點解要咁即審即判,但而家選擇性執法就係最大問題,佢地無得唔認唔改。


聖人都有錯,但不代表錯=無問題、可以唔認唔反省,記住喔。


你講得岩。但係係你地要公公正正,係你地要講證據,比人公投個個又唔自己cap圖證明清白?一句講哂,有無新證據?
有啲野錯過左就係錯過左,今次比人屈當做個教訓,下次大家醒定啲。
同埋,我話內務長都係人唔係想話佢地無責任,而係我覺得佢地唔應該負全責。
內務長唔可以係指定時間上到黎,會唔會係唔夠內務長?會唔會係公投時間不合理?
如果規定每日開公投嘅時間段會唔會有效加強內務長執法?

你咩地我咩地依家同你有親? #lol#
又二分法 金鐘人、旺角人? #lol#
定又製造二元對立 #lol#
#7122/12/14 12:09 AM
引用快速引用
內務長都係人⋯⋯
咁larry就唔係人?咁其他會員就唔係人?
人人都知三個鐘內要投好晒票搞掂所有嘢、包括內務長都知以上各樣。咁既然明文寫明三個鐘係無約束力,咁點解要咁定?我唔好三年後鞭屍先嚟投?
你可以話呢條例有問題點解要咁即審即判,但而家選擇性執法就係最大問題,佢地無得唔認唔改。


聖人都有錯,但不代表錯=無問題、可以唔認唔反省,記住喔。


你講得岩。但係係你地要公公正正,係你地要講證據,比人公投個個又唔自己cap圖證明清白?一句講哂,有無新證據?
有啲野錯過左就係錯過左,今次比人屈當做個教訓,下次大家醒定啲。
同埋,我話內務長都係人唔係想話佢地無責任,而係我覺得佢地唔應該負全責。
內務長唔可以係指定時間上到黎,會唔會係唔夠內務長?會唔會係公投時間不合理?
如果規定每日開公投嘅時間段會唔會有效加強內務長執法?

你咩地我咩地依家同你有親? #lol#
又二分法 金鐘人、旺角人? #lol#
定又製造二元對立 #lol#

無形的大台築起了???
#7222/12/14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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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都係人⋯⋯
咁larry就唔係人?咁其他會員就唔係人?
人人都知三個鐘內要投好晒票搞掂所有嘢、包括內務長都知以上各樣。咁既然明文寫明三個鐘係無約束力,咁點解要咁定?我唔好三年後鞭屍先嚟投?
你可以話呢條例有問題點解要咁即審即判,但而家選擇性執法就係最大問題,佢地無得唔認唔改。


聖人都有錯,但不代表錯=無問題、可以唔認唔反省,記住喔。


你講得岩。但係係你地要公公正正,係你地要講證據,比人公投個個又唔自己cap圖證明清白?一句講哂,有無新證據?
有啲野錯過左就係錯過左,今次比人屈當做個教訓,下次大家醒定啲。
同埋,我話內務長都係人唔係想話佢地無責任,而係我覺得佢地唔應該負全責。
內務長唔可以係指定時間上到黎,會唔會係唔夠內務長?會唔會係公投時間不合理?
如果規定每日開公投嘅時間段會唔會有效加強內務長執法?

你咩地我咩地依家同你有親? #lol#
又二分法 金鐘人、旺角人? #lol#
定又製造二元對立 #lol#

無形的大台築起了???

Can u feel? [bomb]
#7322/12/14 12:13 AM
引用快速引用
內務長都係人⋯⋯
咁larry就唔係人?咁其他會員就唔係人?
人人都知三個鐘內要投好晒票搞掂所有嘢、包括內務長都知以上各樣。咁既然明文寫明三個鐘係無約束力,咁點解要咁定?我唔好三年後鞭屍先嚟投?
你可以話呢條例有問題點解要咁即審即判,但而家選擇性執法就係最大問題,佢地無得唔認唔改。


聖人都有錯,但不代表錯=無問題、可以唔認唔反省,記住喔。


你講得岩。但係係你地要公公正正,係你地要講證據,比人公投個個又唔自己cap圖證明清白?一句講哂,有無新證據?
有啲野錯過左就係錯過左,今次比人屈當做個教訓,下次大家醒定啲。
同埋,我話內務長都係人唔係想話佢地無責任,而係我覺得佢地唔應該負全責。
內務長唔可以係指定時間上到黎,會唔會係唔夠內務長?會唔會係公投時間不合理?
如果規定每日開公投嘅時間段會唔會有效加強內務長執法?

你咩地我咩地依家同你有親? #lol#
又二分法 金鐘人、旺角人? #lol#
定又製造二元對立 #lol#

無形的大台築起了???

Can u feel? [bomb]

I think i can!
#7422/12/14 1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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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係上訴制度有問題,夠鐘啱數,cut圖bam,覺得誤bam上訴,就係好簡單
但上訴又唔受理喎,然後你就用質疑黎攻擊我,話內務長濫權

好老實講,第一次釋法就已經可以擺免啦
你又要唔信佢,又唔擺免,即係擺明玩鳩內務長,搵佢做磨心啫#lol#
#7522/12/14 12:22 AM
引用快速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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