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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封鎖公投】畢氏絲打 (1166) 涉嫌違反版規(4)(8)
控方:scarysingle 會員編號:14059
被告:畢氏絲打 會員編號:1166

控罪:
(4)惡意利用系統或版面漏洞,以致影響正常討論或討論區運作
(8)冒充管理員或利用本站的名義,欺騙他人或以此獲取個人利益

案情:
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
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

證據:
http://hkgalden.com/view/190828
http://hkgalden.com/view/190829

本公投使用正負評作表決,並以正評為支持封鎖,負評為反對封鎖。
按照《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通過條件為: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
(2a)於三小時後,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20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50

結束時間為: 2014-12-26 17:40 (GMT +8) (發起後三小時)

由於嫌疑犯為初犯,
故一旦通過,其將會再被封鎖帳戶3日(72小時)。

請各會員盡義務,認真審視案情,作出合理判斷,並投票(或和議)保障眾會員(包括嫌疑犯)利益。會員也可先參考《封鎖會員記錄》中的過往案例,避免雙重標準。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bnHNxZydBHve5MsxssKGuVeKRhw2WWX9bQN6_aNESXw/

Good 7Bad 74
26/12/14 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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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53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126/12/14 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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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得BAM返你轉頭??? ?
#226/12/14 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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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NO
2正皮#lol#
#326/12/14 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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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NO
2正皮#lol#

有分身 [photo]
Bam [photo]
#426/12/14 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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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得BAM返你轉頭??? ?

(4)惡意利用系統或版面漏洞,以致影響正常討論或討論區運作
利用BAM系統影響正常討論???
#526/12/14 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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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626/12/14 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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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NO
2正皮#lol#

得兩個ac[sosad] [369] [banghead]
#726/12/14 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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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皮啦奶春袋狗
#826/12/14 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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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bam自己有咩利益

#926/12/14 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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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皮啦scary single xx(
#1026/12/14 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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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
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

由於當時佢嘅請辭尚未被接納,所以佢仍然係內務長。
即使佢嘅請辭已被接納,但仍不代表佢會即時失去內務長身份,其身份仍然有效至admin downgrade佢一刻。
就好似你同公司遞辭職信,唔通遞完信即刻趕你走咩:o)
#1126/12/14 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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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其辱
#1226/12/14 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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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NO
2正皮#lol#

有分身 [photo]
Bam [photo]

[369] 或者有多一位學民係膠登仔
俾人人肉到真係死撚硬

#1326/12/14 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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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狗 [369]
#1426/12/14 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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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高潮加油!
#1526/12/14 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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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收左g phone幾錢#bye#
#1626/12/14 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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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NO
2正皮#lol#

有分身 [photo]
Bam [photo]

[369] 或者有多一位學民係膠登仔
俾人人肉到真係死撚硬


[369] [369]

#1726/12/14 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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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做最多負皮嘅公投po #kill#
#1826/12/14 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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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收律師信啦


#1926/12/14 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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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唔可以柒少陣???
#2026/12/14 3: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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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
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

由於當時佢嘅請辭尚未被接納,所以佢仍然係內務長。
即使佢嘅請辭已被接納,但仍不代表佢會即時失去內務長身份,其身份仍然有效至admin downgrade佢一刻。
就好似你同公司遞辭職信,唔通遞完信即刻趕你走咩:o)

OP LOGIC FAIL 恥笑區[369] [369] [369]
#2126/12/14 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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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
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

由於當時佢嘅請辭尚未被接納,所以佢仍然係內務長。
即使佢嘅請辭已被接納,但仍不代表佢會即時失去內務長身份,其身份仍然有效至admin downgrade佢一刻。
就好似你同公司遞辭職信,唔通遞完信即刻趕你走咩:o)

OP LOGIC FAIL 恥笑區[369] [369] [369]

#2226/12/14 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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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一個只有一正評嘅bam post?

NO
2正皮#lol#

有分身 [photo]
Bam [photo]

[369] 或者有多一位學民係膠登仔
俾人人肉到真係死撚硬


大陸用語[photo]
#2326/12/14 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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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
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

由於當時佢嘅請辭尚未被接納,所以佢仍然係內務長。
即使佢嘅請辭已被接納,但仍不代表佢會即時失去內務長身份,其身份仍然有效至admin downgrade佢一刻。
就好似你同公司遞辭職信,唔通遞完信即刻趕你走咩:o)

OP LOGIC FAIL 恥笑區[369] [369]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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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6/12/14 3:23 PM
引用快速引用
被告於2014年9月24日晚上11時41分辭去膠登內務長一職。其後被告於同日晚上11時41分,宣布將自己禁封3日,但當時被告已不是內務長。
由於他當時仍以內務團隊身份利用管理團隊未及修改權限之系統漏洞,仍以內務長身份聲稱已將自己禁封,並修改《封鎖會員記錄》,並使會員陷入恐慌及製造假先例,導致正常討論及討論區運作受到影響,故此舉同時違反(4)及(8)號版規。

由於當時佢嘅請辭尚未被接納,所以佢仍然係內務長。
即使佢嘅請辭已被接納,但仍不代表佢會即時失去內務長身份,其身份仍然有效至admin downgrade佢一刻。
就好似你同公司遞辭職信,唔通遞完信即刻趕你走咩:o)

OP LOGIC FAIL 恥笑區[369] [369]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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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12/14 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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