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上一頁下一頁
警申保護令接管 連儂牆畫花女生 暫送女童院


一名14歲女童上週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以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獲准保釋,未被落案起訴;警昨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女童。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向《立場》記者表示,女童父親在庭上保證,可接送女兒返放學,並時時陪伴女兒外出,但裁判官仍認為他沒有能力照顧女童,因此將案件押後,並不准女童交由父親照顧,等候聆訊期間要入住女童院。何珮芝又引述裁判官認為其父性格較女童「軟弱」,擔心父親沒能力照顧女兒。

何珮芝批評判決極度不合理,認為法庭指該父親沒有能力照顧女兒沒有根據。

背景圖片:朝雲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警申保護令接管-連儂牆畫花女生暫送女童院/

祝所有#kill# 港共警犬、狗官#kill2# 死全家, 腸穿肚爛, 七孔流血, 五雷轟頂

Good 0Bad 64
30/12/14 9:00 PM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107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如果送到,香港人唔需要再尊重法院啦
香港已經冇得救,只有暴動一條路
#5130/12/14 10:12 PM
引用快速引用
fuck
#5230/12/14 10:12 PM
引用快速引用
有乜幫到佢?
#5330/12/14 10:12 PM
引用快速引用
針對個控罪嚟講,警察根本就係恐嚇我哋#bye#

上面個條(228章8條)係屬於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即係一啲無咁嚴重嘅罪行
「摧毀或損壞財產」屬於刑事罪行條例,要透過公訴程序定罪,即係罪行比較嚴重
警察特登入條嚴重啲嘅罪#ass#
#5430/12/14 10:13 PM
引用快速引用
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如果送到,香港人唔需要再尊重法院啦
香港已經冇得救,只有暴動一條路

將法官光環除q落黎
#5530/12/14 10:14 PM
引用快速引用
裁判官係咪杜浩成?
#5630/12/14 10:15 PM
引用快速引用
裁判官係咪杜浩成?
#5730/12/14 10:15 PM
引用快速引用
可以點幫佢!:-[
#5830/12/14 10:18 PM
引用快速引用
戇鳩
又唔見將啲街童飛仔一次過拉晒入男女童院

#5930/12/14 10:21 PM
引用快速引用
哇屌 :o)
#6030/12/14 10:21 PM
引用快速引用
官官相衛。

法官升職委員會除終審法官外,全部係港共人,你話判決,至少係低級法院,會唔會公正,唔幫政府。

(a)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並為主席; (由1997年第121號第5條修訂)
(b) 律政司司長;及 (由1990年第50號第2條修訂;由1997年第121號第3條修訂)
(c) 行政長官委任的7名委員,計有─ (由1997年第121號第5條修訂)
+(i) 法官2名;
(ii) 大律師及律師各1名,均須持有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發出的執業證明書;及 (由2007年第7號法律公告修訂)
(iii) 行政長官認為與法律執業完全無關的人士3名。 (由1990年第50號第2條代替。由1997年第121號第5條修訂)
(d) (由1990年第50號第2條廢除)
#6130/12/14 10:24 PM
引用快速引用
Chi na law
#6230/12/14 10:25 PM
引用快速引用
申請政治疪護啦#kill#
#6330/12/14 10:28 PM
引用快速引用
一鍵留名
#6430/12/14 10:40 PM
引用快速引用
香港人習慣左逆來順受,快d起番個勞改營#yup#
#6530/12/14 10:41 PM
引用快速引用
#6630/12/14 10:48 PM
引用快速引用
#6730/12/14 10:49 PM
引用快速引用
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如果送到,香港人唔需要再尊重法院啦
香港已經冇得救,只有暴動一條路

將法官光環除q落黎

裁判官咋,唔係法官
#6830/12/14 10:49 PM
引用快速引用
政治打壓,殺一警百。:~(

#6930/12/14 10:55 PM
引用快速引用
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如果送到,香港人唔需要再尊重法院啦
香港已經冇得救,只有暴動一條路

將法官光環除q落黎

裁判官咋,唔係法官


法官權仲少撚過裁判官。[sosad]
#7030/12/14 10:57 PM
引用快速引用
有咩方法可以幫佢
#7130/12/14 11:01 PM
引用快速引用
#kill2# #kill2#
#7230/12/14 11:11 PM
引用快速引用
:-[ :-[
#7330/12/14 11:12 PM
引用快速引用
斬撚鳩死啲垃圾官,警犬
斬撚鳩死啲垃圾官,警犬
斬撚鳩死啲垃圾官,警犬
斬撚鳩死啲垃圾官,警犬

#7430/12/14 11:17 PM
引用快速引用
#7530/12/14 11:20 PM
引用快速引用
秒後自動載入第 4
上一頁下一頁
發表
請先登入以發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