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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申保護令接管 連儂牆畫花女生 暫送女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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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聯合聲明一無,我朋友實落九龍半島以南殺柒D警犬
其實粉筆又點樣"刑事毀壞"呀?![]()
以前只要"容易移走、冇造成永久損壞" 就唔會入到"刑事毀壞".
亦因為咁, 先至個個用粉筆畫野嘛
未被落案起訴
根本告唔入![]()
於是用"保護令"玩 9 你![]()
呢個港共政權 真係前所未見咁仆街
大英祖國好多多聲囉 !!!!
留名等睇奴比利入
裁判官仍認為他沒有能力照顧女童 ......... 並不准女童交由父親照顧
抗議 屌你老母
連儂牆粉筆畫吓嘢就判女童院,呢啲官已經係人神共憤。香港市民係時候,要趕啲釘官,仆街釘出法院。大家應該寫信去司法機構,要求介入:
可以先寫去總裁判官投訴:九龍亞皆老街147M號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10樓
可以先寫去總裁判官投訴:九龍亞皆老街147M號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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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共警犬、狗官
死全家, 腸穿肚爛, 七孔流血, 五雷轟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