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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申保護令接管 連儂牆畫花女生 暫送女童院


一名14歲女童上週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以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獲准保釋,未被落案起訴;警昨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女童。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女童須入住女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向《立場》記者表示,女童父親在庭上保證,可接送女兒返放學,並時時陪伴女兒外出,但裁判官仍認為他沒有能力照顧女童,因此將案件押後,並不准女童交由父親照顧,等候聆訊期間要入住女童院。何珮芝又引述裁判官認為其父性格較女童「軟弱」,擔心父親沒能力照顧女兒。

何珮芝批評判決極度不合理,認為法庭指該父親沒有能力照顧女兒沒有根據。

背景圖片:朝雲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警申保護令接管-連儂牆畫花女生暫送女童院/

祝所有#kill# 港共警犬、狗官#kill2# 死全家, 腸穿肚爛, 七孔流血, 五雷轟頂

Good 0Bad 64
30/12/14 9: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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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107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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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聯合聲明一無,我朋友實落九龍半島以南殺柒D警犬#yup#
#10131/12/14 1: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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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1/12/14 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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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粉筆又點樣"刑事毀壞"呀? :-[
以前只要"容易移走、冇造成永久損壞" 就唔會入到"刑事毀壞".
亦因為咁, 先至個個用粉筆畫野嘛

未被落案起訴
根本告唔入 :-[

於是用"保護令"玩 9 你 fuck
呢個港共政權 真係前所未見咁仆街

大英祖國好多多聲囉 !!!!

留名等睇奴比利入
#10331/12/14 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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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仍認為他沒有能力照顧女童 ......... 並不准女童交由父親照顧

:o) :o) :o) :o) :o)
#10431/12/14 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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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見到新聞報,警方申請將連儂牆用粉筆「塗鴉」少女送入女童院,而有裁判官居然押後案件,但先送女童去女童院,引發公憤。

有法律界人士喺facebook講,個裁判官叫WC Li,全香港叫得廁所李咁嘅名嘅官得一個,叫李唯治,佢依家係署任主任裁判官。

呢個李唯治以往膠case唔少,我隨手可以攞兩單出嚟,佢可以拍得住花名叫杜酷刑嘅杜浩成。
#10531/12/14 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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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 屌你老母
#10631/12/14 8: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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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儂牆粉筆畫吓嘢就判女童院,呢啲官已經係人神共憤。香港市民係時候,要趕啲釘官,仆街釘出法院。大家應該寫信去司法機構,要求介入:

可以先寫去總裁判官投訴:九龍亞皆老街147M號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10樓
#10731/12/14 8: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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