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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片逼復合 梯間毆至失禁 男PR涉先打後姦女公關
【本報訊】廿四歲酒吧男公關與同齡女行家相識不久即撻着,男方疑不甘女方提出分手,疑先以公開二人性愛片段要脅復合,再上門將她抱到梯間毆打,掐頸兼將她撼頭埋牆,令她嚇至失禁,其後更在梯間把她強姦至私處染血,不得不送院治理,事後更發訊息要女方勿向警方落口供。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記者:蔡少玲

現年廿五歲的男公關被告胡詠東否認強姦、襲擊傷人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指被告與事主X同為酒吧公關,前年相識,翌月即成為情侶,當時X已有一名交往八年的男友。
同年十一月廿六日晚X提分手,被告要脅X若不繼續關係,會將二人兩段性愛影片放上網,及向X男友和他們的朋友展示。翌日凌晨X男友收到由被告手機打出的來電,一名自稱Anson的男子自爆與X已交往三個月且有性行為,男友並收到兩段女友與被告的性愛影片。
控方續指同年十二月六日,X約友人在住所樓下接她往吃飯,晚上八時出門時卻遭被告截停,並抱到後樓梯。X拒絕復合下遭被告毆打,被告用力掐X頸項,更多次將X的頭撞向牆,X十分驚恐致失禁。

二人下體染血[/size=4][/b]
被告叫X隨他回天水圍寓所商討問題,否則X要「承擔後果」。X知道被告會將性愛片段公開和繼續打她,別無選擇下同意跟被告走。被告為免被X的友人發現,要X走樓梯循後門離開,二人到達一樓至地下梯間時,被告突然將X強姦,他抽出陽具時看到二人下體均染血,遂用紙巾擦拭並將紙巾棄於現場。
控方指被告要X穿上他的連帽外套,並套上帽子才可走出後門。二人登上的士,X在途中表示下體痛感不適需往醫院,被告遂改往荃灣港安醫院。X在醫院登記處情緒激動,大罵被告「我唔想見到你,走啦」,並致電男友要求報警,其間被告已離開醫院。X經檢驗後證實頭、頸、胸及兩膝有傷,陰道有被告的DNA。案發日至十二月十二日間,被告多次向X發出訊息,請求她不要錄口供及撤銷對他的指控等,又承諾不再聯絡她。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2/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304/19062861
Good7Bad0
2015/03/04, 8:41:12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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