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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位裁判官李唯治出宵禁令 反水貨被捕者與販毒盜竊看齊
出位裁判官李唯治出宵禁令 反水貨被捕者與販毒盜竊看齊

周日(3月10日)在屯門參與反水貨客示威但不幸被捕的其中兩男一女行動者,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將押後至5月5日處理,被告各獲准以三千元保釋,但條件是不可離境亦不可踏足屯門;同時,三人必須每晚11時至早上6時留在家中,換言之即實施宵禁令。

裁判官李唯治表示,對三名年輕被告的行為感到失望,認為近期反水貨客示威有成為嚴重罪行的趨勢。同時,他亦指遊客「過門都係客」,不應受到如此對待,港人自己外遊時也不會希望有相同遭遇。

一般而言,像示威的行為,在被告未被裁決期間多數可獲保釋;自出現反水貨客行動後,才有被告遭裁判官下禁令不淮在保釋期間禁止進入特定地區;李唯治今次變本加厲,在保釋條件進一步加入宵禁令及離境禁令,嚴重限制被告的行動自由,只差一步被判即時收監。如此狠辣的保釋條件,通常只適用於犯下嚴重刑事罪行的童黨,如販毒、偷竊、毆鬥及各種三合會有組織犯罪行為等等。似乎,李的判斷反映反水貨示威者與重犯無異。

李唯治處理法庭案件手法劣績斑斑,不是引起爭議,便是說出非常不合乎身份的主觀判詞。最近期一單案件,是在去年底即時將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塗鴉的少女送入教導所,引起民眾強烈反彈;及後有人協助少女提出上訴,有關裁決即時被推翻並改判保釋。

三名被告都透過律師表示,要投訴遭警員毆打。三人年齡介乎16至21歲,其中兩名男子被告襲警,其餘一位女子被告涉嫌抗拒警員。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3-09-2015/21646

又係條仆街官

Good 1Bad 42
10/03/15 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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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49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又係個死肥佬
#110/03/15 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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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9
#210/03/15 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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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國朝廷服務的司法部門打壓俠客伸張正義係好正常的事;-)
#310/03/15 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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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xx(
#410/03/15 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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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無可能拉佢落馬[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510/03/15 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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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無可能拉佢落馬[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要點做
#610/03/15 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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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無可能拉佢落馬[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要點做

垃圾xx(
#710/03/15 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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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合作xx(
#810/03/15 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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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走狗

#910/03/15 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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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 xx(
#1010/03/15 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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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
#1110/03/15 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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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係呢條友,上次已經趕咗個妹入女童院
#1210/03/15 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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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咪遊客先
#1310/03/15 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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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無可能拉佢落馬[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要點做

垃圾xx(

會唔會畀人話違反法治?
#1410/03/15 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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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初級法院絕對己經支那化,尤其判決前處理,而中高等法院支那化阻力只係來源自普通法,所有能夠支那化的措施同行政都己經做曬。
#1510/03/15 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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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係佢
#1610/03/15 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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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 #fire# fuck
#1710/03/15 2: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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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的飛過
#1810/03/15 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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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吹我脹阿?!
(設計對白)

#1910/03/15 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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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畫畫判兒童院就係佢
認撚住個狗官
#2010/03/15 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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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畫畫判兒童院就係佢
認撚住個狗官

之前嗰啲都亂鳩咁判
#2110/03/15 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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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法官#yup#
#2210/03/15 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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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吹我脹阿?!
(設計對白)


個面型成隻 [sosad]
狗樣有得睇
#2310/03/15 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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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畫畫判兒童院就係佢
認撚住個狗官

之前嗰啲都亂鳩咁判

判14歲女童暫時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的李唯治裁判官(W.C. Li)在過往多次展示他特別的脾性,曾被質疑是否有作為法官應有的judicial temperament.

以下案件可供大家參考:

1. 不滿以「失戀」為色狼求情 官拍枱斥當值律師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27/18846238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聽罷即無名火起,直指:「你點知佢係一反常態?你今朝先(第一次)見佢!」言畢即連珠炮發指其求情理據「離晒大譜」,「有壓力、分手就去摸人個胸,係咩邏輯?」
律師繼續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已失去工作且會留案底,李官即謂:「預咗啦,做得呢啲嘢,唔係求情理由!」//

2. 雞毛掃打仔 躁父被官斥︰ 「60歲有仔都唔還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1/18224238
//李官打斷律師求情,反問被告何謂「管教」,更質疑他有暴力傾向。李官得悉10歲事主原來是他的獨子,不諱言:「60歲人,有一個仔都唔還神?」斥責被告用藤條打兒子:「等你個仔20歲,打番你就知死!」//

3. 涉襲警男庭上爆粗罵裁判官 講句×你老母 即收監一個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9/18169832
//李官怒斥:「你喺本席面前講×你老母,要判你即時入獄一個月!呢一個月監係同呢單案(涉嫌襲警案)無關,即時執行!」他續對其他被告稱:「邊個喺法庭面前胡作非為,我可以判你即時監禁。」//

4. 醉酒搗亂便利店 官指惡霸擬起訴 男子怒撞法庭門罰還柙句鐘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20720/20020720023528_0001.html

//被告原本獲准五百元保釋外出,但他大力關門後,裁判官附加更嚴厲的保釋條件,命令被告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向警署報到兩次,必須「行為檢點」。
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官若不同意控方申請簽保守行為的做法,可要求重新考慮會否作出檢控,這種做法並不罕見,若案情簡單警方可提出簽保申請,毋須經律政司意見,與潘啟迪及阮家輝的案件情況有異,因兩案簽保守行為的決定由律政司作出,因此法官亦無權「反抗」。//

5. 犯案纍纍偷酒又求情 官斥:仲俾機會你?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3-%E7%A4%BE%E6%9C%83%E4%BA%8B/273403-%E7%8A%AF%E6%A1%88%E7%BA%8D%E7%BA%8D%E5%81%B7%E9%85%92%E5%8F%88%E6%B1%82%E6%83%85-%E5%AE%98%E6%96%A5%EF%BC%9A%E4%BB%B2%E4%BF%BE%E6%A9%9F%E6%9C%83%E4%BD%A0%EF%BC%9F?r=w

//有多次盜竊案底的綜援婦,上星期又因在便利店偷竊一樽陳皮酒而被帶上法庭,她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庭上哭求給予機會,裁判官李唯治聞言即大聲斥責:「仲俾機會你?俾機會你坐監呀?」並將她還柙一小時予以反省。//

https://www.facebook.com/CUHKLAWSTUDENTSPRCG/posts/340032602869478
#2410/03/15 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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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畫畫判兒童院就係佢
認撚住個狗官

之前嗰啲都亂鳩咁判

佢憑咩做官 有無法律界人士
#2510/03/15 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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