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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政綱:論壇小故事
很不幸,很有可能我今次未不趕到時間去講,或者可以想一下這個論壇小故事....

大約10年前,香港還未有一個大型網上吹水形式的論壇。而當時有一個新討論區,那裡的一個子版 吹水區幾活躍。因我都肯花時間去討論,亦眼見論壇變大,再由 phpbb 後轉到 Discuz。終於被某版主混熟及看中,做了新版主,亦知道有很多人誤中地雷版規而被 bam。或者我夠膠,聯同各版主, 超版一齊商討要一個以會員為本的論壇,並唔係以 admin 為主。最終逼到 admin 屈服,打開門路。當中有以下:
[list]
[*]絕不可以刪帖,只可以鎖帖;若果有其他風險,只可以搬去回收箱版留下紀錄。回收箱版只有版主或以上級會觀看。
[*]版主可以檢控或禁言,要檢控的話要公開証據作控告,並要有 summons ( 即論壇 pm 及 email ) 通知被告。
[*]版主只可以在有即時影響版務,如大量洗版等才可以作出即時禁言懲罰。
[*]被禁言的被告可以去一個上訴版申訴,而那個上訴版只可以是被禁言的被告作出辯解及版主可以發言。
[*]上訴版是公開,除非有特殊秘密論壇資訊除外。
[/list]

當然,最大漏洞就是後來有超版濫用程序,下下用禁訪 bam,最終連summons 都廢埋,連被告都上訴唔到。只要合作的版主可以留下,admin 只要求論壇做大收廣告錢為上,會員亦以多人討論為好,結果就越來越左,越來越符合超版喜好為重。這種論壇是大家的理想嗎?

版規是應該一視同仝,更要防範絕對的腐化 及 保護所有人在最差情況的利益。我只會認同內務長只可以在適當時間使用權力去防止更大破壞,以及提出公開檢控。判罰結果只可以是版規訂定,不可由內務長自行決定,內務長只是行政部份。現在當中有一個可能,就是內務長因私利而誤導會員去投票贊成bam被告,無被告的辯解,根本就不能體現整件事的全面看法。

HKGalden 要更進一步發展,就要改向 QA board 及 forum 的混合體,如StackExchange 或者 Quora 或者 LampCMS,有完善三權分立及 保障會員上訴權。會員才是資產,我亦深信只有好的制度才會帶來,亦要避免帶來絕對的腐敗。
Good17Bad7
2015/03/24, 9:07:08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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