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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香林教授 談歷代治亂的因果
羅香林教授 談歷代治亂的因果

羅香林教授 在他的名著《中國民族史》第二講〈歷代治亂的因果〉提到,歷朝治亂的更替是有著它動力。


在文章中,作者先為「治亂」作了如下的定義:「我們所謂的治亂,是指由人們的行動與其作為機成的事物之有無秩序而說的,有秩序便是治,沒有秩序便是亂,這在個人為然,在人群社會民族國家也無不然。」


此外,作者又引用古人的理論來為「治亂」作進一步的闡釋。他說:「( 從前的人 ) 生生而具有條理」的,便叫做治,「生生而失其條理」的,便叫做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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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為人,除了和一般生物所同具的條件外,尚有聰明智慧,以之發為學術研究,以指揮人類行為,構成了有目的有理想的行動。更因經驗的引導,而成為互助而合理的發展,而構成了「知而後行」的時代,而「長治久安的境界,亦以有先定計劃,一切相依為造,而為逐漸獲致的可能。」這是關於治亂的治亂的定義,及今後演進,吾人可為認識的第一點。


作者繼續指出治亂的定,既以「生生」的「呈其條理」與否為斷。而所謂「 生生」,所謂行動或作為,實在就是人們的力的表現。要觀察歷代治亂的因果,首先就要觀察歷代國家和人民對內對外所以維繫的力量的均衡與否。這是關係治亂定義及觀察史實。吾人可為認識的第二點。


事物變動不居,而人將其行動或作為,常把握於不偏不畸,無過無不及,而恰到好處的分際。這恰到好處的分際,就是古人所謂「允執厥中」的中。所以說「執中」就是致治的條件,也就是「致治的由來」。「執中」的實踐,就是治的景況。結果就使他們越發的生存健進。

執者對於這變易,常在忽略或誤解,而不能將他們的行動或作為,常把握於恰到好處的分際,或為太過,或為不及,總之有所固蔽,不能「時中」,這就是「執迷」。執者與所執者,力不均衡,不能合為一體,而為沒秩序的,這種「執迷」,便是亂的由來。而看出當時「中」的所在,和「迷」的所在。這是關於治亂的由來,吾人可為認識的第三點。



「執而不著」而仍盲目的在執,那社會便紛亂而可慮了,到慮到了極點,人類革命的行為,便可能從內部發生,以衝破此種因固執而構成的紛擾。由革命而破執,這破執也是一種「不著」的表現,不過破執了後,常會接著產生一種新的執守,這執守構成了後,究之又是「 執而不著」。如是,在過去的史實表現,便成為「執而不著」,「不著而執」,與再「執而不著」的狀態。

過去歷史的演進,是曲線的,所以的道理,就在這「 執」的作用,這是過去歷史進行和發展的真實情況。普通人不了解這曲線的演進,而認為歷史的發展是循環的,這是錯誤的看法,歷史是不會循環的,過去的時代是如此,將來以「執中」的關係,以「知而後行」的關係,更不會有循環的現象。這是關於過去歷史上的治亂起伏吾人可以認識的第四點。


最後,作者說:「( 制度) 不能無條件的長久持續,制度不能隨時間空間的演進播盪而改進,執政者的施為又不能適應國家長久的需要,均衡的局面,後來便破壞了。」


也許,對中學生而言,上述的內容略為抽象,一時間未必會清楚明白當中的意思。不過,羅香林教授 從宏觀角度來分析歷代治亂興衰的問題的方法,對擴闊我們看待歷史問題的視野,有一定的幫助。



source :


羅香林教授談歷代治亂的因果
http://yansir2011.blogspot.hk/2015/03/blog-post_15.html


DSE 中史教室
https://www.facebook.com/dsechihistory?fref=nf
Good0Bad0
2015/03/28, 5:39:2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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