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 下一頁 |
【內務諮詢】修正「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本貼文共有 28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原文:
「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通過方案:
方案通過後,賦予了方案民意基礎,使其有民意效力作支持。
發帖條件
情況(1)︰初次內務決定,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或 「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方案被否決通過或被推翻,由內務長發帖通過新方案
情況(3)︰「內務長產生方法及其職能」被推翻,由管理團隊發帖通過新方案
內容
整個方案
表決條件
1. 方式為隱藏式投票,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5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7天
修改方案:
行使修正案,修改方案,使其更合乎民意及切合時宜。
發帖條件
情況(1)︰初次內務決定,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當方案通過及選出內務長後,由內務長發帖
內容
對於原方案內容上的修改
表決條件
1. 方式為隱藏式投票,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0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5天
推翻方案:
若會員不滿原方案,可推翻原方案及使其失效,其所屬有效權力回歸管理團隊。
發帖條件
情況(1)︰選出內務長前,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選出內務長後,由內務長發帖
情況(3)︰若推翻「內務長產生方法及其職能」方案,由管理團隊發帖
內容
推翻原方案所有內容
表決條件
1. 方式為隱藏式投票,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的兩倍
3. 總票數為15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7天
結果
情況(1)︰若「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或 「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方案被推翻,內務長負責於五天內重新提出新方案
情況(2)︰若「內務長產生方法及其職能」方案推翻,內務長的所有職權將回歸管理團隊,管理團隊負責於五天內重新提出新方案
「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通過方案:
方案通過後,賦予了方案民意基礎,使其有民意效力作支持。
發帖條件
情況(1)︰初次內務決定,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或 「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方案被否決通過或被推翻,由內務長發帖通過新方案
情況(3)︰「內務長產生方法及其職能」被推翻,由管理團隊發帖通過新方案
內容
整個方案
表決條件
1. 方式為隱藏式投票,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5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7天
修改方案:
行使修正案,修改方案,使其更合乎民意及切合時宜。
發帖條件
情況(1)︰初次內務決定,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當方案通過及選出內務長後,由內務長發帖
內容
對於原方案內容上的修改
表決條件
1. 方式為隱藏式投票,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0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5天
推翻方案:
若會員不滿原方案,可推翻原方案及使其失效,其所屬有效權力回歸管理團隊。
發帖條件
情況(1)︰選出內務長前,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選出內務長後,由內務長發帖
情況(3)︰若推翻「內務長產生方法及其職能」方案,由管理團隊發帖
內容
推翻原方案所有內容
表決條件
1. 方式為隱藏式投票,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的兩倍
3. 總票數為15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7天
結果
情況(1)︰若「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或 「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方案被推翻,內務長負責於五天內重新提出新方案
情況(2)︰若「內務長產生方法及其職能」方案推翻,內務長的所有職權將回歸管理團隊,管理團隊負責於五天內重新提出新方案
這份文件有絕對謬誤在於只是修訂其他方案,但這份文件如何修訂 或可否修訂 就完全不明。
從簡單意義上,這份文件是否代表著 可以修正 或是 廢除呢? 從語義上,出現了「理髮師悖論」令其他方案有效成疑。所以現時諮詢一下各位意見先。
嚴格黎講, 無論如何都會有理髮師悖論架喎
呢類憲法性文件根本無可能喺立案之前正確定義到
這份文件有絕對謬誤在於只是修訂其他方案,但這份文件如何修訂 或可否修訂 就完全不明。
從簡單意義上,這份文件是否代表著 可以修正 或是 廢除呢? 從語義上,出現了「理髮師悖論」令其他方案有效成疑。所以現時諮詢一下各位意見先。
嚴格黎講, 無論如何都會有理髮師悖論架喎![]()
呢類憲法性文件根本無可能喺立案之前正確定義到![]()
所以才要喺立案後再修正一次,任何最根本憲法文件都要修訂就是這個問題....
LM跟進
tldr
lm
要修訂其餘內務改革方案,就要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我唔係幾明你講咩
要修訂其餘內務改革方案,就要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學羅素咁唔加個existential quantifier 比佢囉
要修訂其餘內務改革方案,就要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這份嘢係admin賦予權力去改,因為所有內務權力均源自admin賦予
完
要修訂其餘內務改革方案,就要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這份嘢係admin賦予權力去改,因為所有內務權力均源自admin賦予
完
不如就直接修訂加入一句「此乃 admin(s) 資產,任何權力皆由admins賦予,予取予攜。此乃根本憲規,要修改的話要等同其他方案」
要修訂其餘內務改革方案,就要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這份嘢係admin賦予權力去改,因為所有內務權力均源自admin賦予
完
其實呢份嘢係最low level嘅嘢, 係難搞啲
要修訂其餘內務改革方案,就要根據「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
但問題根源就是「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無寫明這個方案能否根據裡面所寫的方法 修改 或廢除,變左「理髮者悖論」。一開始寫得不清不楚,真是問題根源。
若然這個方案根本不成立,所有版規 及 內務長選舉,皆不是協議一部份;亦即是無人需要守任何規則。
大家明白這個危機未?
這份嘢係admin賦予權力去改,因為所有內務權力均源自admin賦予
完
其實呢份嘢係最low level嘅嘢, 係難搞啲![]()
![]()
![]()
等同 基本法,若果解決不了,就會很易有 不同解釋的問題,最後搞到四分五裂。故此,一開始就將用一份新的 《眾民制憲》,將舊有的精神 或 方法 全保留,同時以清晰語言 解說,似 五五憲草一樣。
一件黎明
PISH
大家點睇呢? 無人覺得這份方案比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 或者 論壇總版規 更不濟嗎?
若果無問題的話,我幾日內寫出一份全新 眾民制憲,寫明雙方同時都要負起一定責任及清楚平衡各方的權利....
若果無問題的話,我幾日內寫出一份全新 眾民制憲,寫明雙方同時都要負起一定責任及清楚平衡各方的權利....
秒後自動載入第 2 頁
| 下一頁 |
| 發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