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上一頁第1頁第2頁【內務諮詢】修正「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方案Khinchin這份文件有絕對謬誤在於只是修訂其他方案,但這份文件如何修訂 或可否修訂 就完全不明。從簡單意義上,這份文件是否代表著 可以修正 或是 廢除呢? 從語義上,出現了「理髮師悖論」令其他方案有效成疑。所以現時諮詢一下各位意見先。贊助網站 6 230/03/15 7:21 PM引用快速引用本貼文共有 28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膠登護士長大家點睇呢? 無人覺得這份方案比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 或者 論壇總版規 更不濟嗎?若果無問題的話,我幾日內寫出一份全新 眾民制憲,寫明雙方同時都要負起一定責任及清楚平衡各方的權利....支持,但建議同時立《釋義及通則條例》,釐清條文用語既定義#2601/04/15 2:53 AM引用快速引用超食王毒角獸 #2701/04/15 3:15 AM引用快速引用蜜籮緊股1LM#2801/04/15 3:24 AM引用快速引用上一頁第1頁第2頁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