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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諮詢】版規修訂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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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2015-04-01 13:58:54
投票完結時間:2015-04-06 13: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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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票 (67.4%)
大致反對
9 票 (20.9%)
中立 / 無意見
2 票 (4.65%)
其他意見
3 票 (6.97%)
或者大家都記得我選舉承諾,全面重新審訂所有版規 及 內務方案,以達致更為公平更為有效的規程。第一步我建議從易入手,先諮詢如何修訂「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

以下只是個人意見,煩請各位多作回應及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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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易名為《論壇章程》

第二,第一段開首加入以下段落:

「本站對會員在本網所發佈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皆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時,以默認會員已詳閱且完全了解,並同意遵下述規則:」

第三,「版規」 一字 改為 「規則」

第四,「會員留言時禁止進行以下行為,否則當違反版規論︰」 改為 「嚴禁以下行為:」

第五,修改 (1) 為如下:
「一文多貼或是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重覆刊登」

第六,修改 (7) 為如下:
「未經站務團隊同意,以本站作為任何機構讓其或受委托人之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第七,增加 (11) 為如下:
「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其他會員的行為」

第八,將大幅修改「罰則」:
大意上是將會每種違反規則的行為訂定最低罰則。而每種行為罰則不同,會有程度大小之分。另罰則將以級數分訂如下:

壹級:封鎖帳戶1日(24小時)
貳級:封鎖帳戶3日(172小時)
參級:封鎖帳戶7日(168小時)
肆級:封鎖帳戶30日(720小時)
伍級:封鎖帳戶1年(8760小時)
以上封鎖期由執行封鎖帳戶的一刻開始計算。
於每年6月13日(膠登創壇紀念日),會員的違規次數會被重設。

陸級:封鎖帳戶1314日(31536小時)
柒級:終身封鎖。
封鎖期內,會員不能登錄該帳戶。而實質判罰級別則會以相關行為的最低罰則及 違規次數相加計算。

第九,增加「上訴機制」一章
任何已被判罰的會員,皆可要求其他會員按程序作上訴,惟不可另開戶口而上訴。而上訴機制則改為四票制,公投結果為一票,而三位內務長各有一票。上訴平反成功就必須取得過半數票。每位內務長皆必須參與,發表判詞並公開投票結果。若總數為平手,則當公投結果為兩票。若出現內務長空缺,則交由管理員代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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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點樣呢?

Good 18Bad 2
01/04/15 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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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11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大憲章 :)
#2601/04/15 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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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名嘅話可唔可以係前面加返膠登兩字OR新名???

第六,修改 (7) 為如下:
「未經站務團隊同意,以本站作為任何機構讓其或受委托人之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

咁如果係為個人(自己)牟利呢???

第九,增加「上訴機制」一章
任何已被判罰的會員,皆可要求其他會員按程序作上訴,惟不可另開戶口而上訴。而上訴機制則改為四票制,公投結果為一票,而三位內務長各有一票。上訴平反成功就必須取得過半數票。每位內務長皆必須參與,發表判詞並公開投票結果。若總數為平手,則當公投結果為兩票。若出現內務長空缺,則交由管理員代為執行。

如何要求??? 私底下Whatsapp???
仲有不如直接改做五票制仲好
內務腸x3 公投x2

內務腸x3 公投x1 [sosad] 虧你諗得出


放觀全世界,不論係民主普通法制 或大陸法制 或是極權制度,上訴案從來都無陪審團制度,只有初審才有。

而內務長 3票 vs 公投 1票 的反向係極細,再加上有平手公投 多1票的保障,已經令上訴機制對被告有利。至於點解話唔可以自已要求,係因為HKGalden 無 banned to post 這個級別, 只有 banned to sign in,但又有不可分身的限制。所以只是折衷辦法,當作現世由律師代為上訴一樣。

#bye# #bye# fine, please go ahead

同埋有時唔係話要求嘅,有其他會員睇唔過眼代為開公投都可以
#2701/04/15 4:53 PM
引用快速引用
「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其他會員的行為」= 睇你唔順眼
#2801/04/15 4:54 PM
引用快速引用
「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其他會員的行為」= 睇你唔順眼

建議可以改為
「以其他會員之個人資料或人身安全作威脅而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其他會員的行為」

#2901/04/15 4:58 PM
引用快速引用
第一,易名為《論壇章程》反對

第二,第一段開首加入以下段落:

「本站對會員在本網所發佈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皆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時,以默認會員已詳閱且完全了解,並同意遵下述規則:」和議

第三,「版規」 一字 改為 「規則」反對

第四,「會員留言時禁止進行以下行為,否則當違反版規論︰」 改為 「嚴禁以下行為:」和議

第五,修改 (1) 為如下:
「一文多貼或是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重覆刊登」反對

第六,修改 (7) 為如下:
「未經站務團隊同意,以本站作為任何機構讓其或受委托人之獲取酬酢的工具或平台」反對,衍生組織點計?

第七,增加 (11) 為如下:
「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其他會員的行為」反對,內容含糊不清

第八,將大幅修改「罰則」:
大意上是將會每種違反規則的行為訂定最低罰則。而每種行為罰則不同,會有程度大小之分。另罰則將以級數分訂如下:

壹級:封鎖帳戶1日(24小時)
貳級:封鎖帳戶3日(172小時)
參級:封鎖帳戶7日(168小時)
肆級:封鎖帳戶30日(720小時)
伍級:封鎖帳戶1年(8760小時)
以上封鎖期由執行封鎖帳戶的一刻開始計算。
於每年6月13日(膠登創壇紀念日),會員的違規次數會被重設。

陸級:封鎖帳戶1314日(31536小時)
柒級:終身封鎖。
封鎖期內,會員不能登錄該帳戶。而實質判罰級別則會以相關行為的最低罰則及 違規次數相加計算。反對由三日變一日

第九,增加「上訴機制」一章
任何已被判罰的會員,皆可要求其他會員按程序作上訴,惟不可另開戶口而上訴。而上訴機制則改為四票制,公投結果為一票,而三位內務長各有一票。上訴平反成功就必須取得過半數票。每位內務長皆必須參與,發表判詞並公開投票結果。若總數為平手,則當公投結果為兩票。若出現內務長空缺,則交由管理員代為執行。
#3001/04/15 4:58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3101/04/15 5:02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3201/04/15 5:03 PM
引用快速引用
柒級:終身封鎖
真係夠晒柒[sosad]
#3301/04/15 5:05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3401/04/15 5:09 PM
引用快速引用
威猛BB 一鍵留名
#3501/04/15 5:10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要一壇一制好
佢解bam,伊貝同條仆街都解bam
#3601/04/15 5:10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要一壇一制好
佢解bam,伊貝同條仆街都解bam

條仆街夏目貝係原post已經講過張圖係對照某會員fb icon 『畫』

根本三番四次要post出嚟!365?佢本應1314嫁

包容撚
#3701/04/15 5:15 PM
引用快速引用
我反而建議成立一條內務長專用嘅特例封鎖法

版規愈來愈多只會令會員言論空間收窄

特例封鎖法比MOD開PO 會員就每一次特別而版規無法管束之案件作決定

咁好過咩都要立條版規出來
#3801/04/15 5:20 PM
引用快速引用
除左第七條
大致上都同意

#3901/04/15 5:29 PM
引用快速引用
改字眼[sosad]
由一樣唔清晰嘅條例改做另一樣唔清晰嘅條例[369]
調整罰則#yup#
改善上訴機制:)
#4001/04/15 5:29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要一壇一制好
佢解bam,伊貝同條仆街都解bam

條仆街夏目貝係原post已經講過張圖係對照某會員fb icon 『畫』

根本三番四次要post出嚟!365?佢本應1314嫁

包容撚


365 定 1314 都唔係內務長職權範圍

發覺同你講都 side 氣 :)
#4101/04/15 5:31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要一壇一制好
佢解bam,伊貝同條仆街都解bam

條仆街夏目貝係原post已經講過張圖係對照某會員fb icon 『畫』

根本三番四次要post出嚟!365?佢本應1314嫁

包容撚


365 定 1314 都唔係內務長職權範圍

發覺同你講都 side 氣 :)

當然喇最好唔好bam個班人
#4201/04/15 5:35 PM
引用快速引用
[flowerface]
#4301/04/15 7:11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要一壇一制好
佢解bam,伊貝同條仆街都解bam

條仆街夏目貝係原post已經講過張圖係對照某會員fb icon 『畫』

根本三番四次要post出嚟!365?佢本應1314嫁

包容撚


365 定 1314 都唔係內務長職權範圍

發覺同你講都 side 氣 :)

當然喇最好唔好bam個班人

無錯,isis/nazi/0.5也有言論自由
佢就算作出反人類行為也好,總之不依規則做就唔啱:-[




頂你規矩係死的,人係生的,根本不能一本通書用到老,而要靈活變通
所以先要改善版規,但有些時候版規也不能界定,無錯大麻今次係有不當,但也不應因而解ban條仆街囉
#4401/04/15 11:28 PM
引用快速引用
建議另外兩個內務長唔該搞掂出面壇野先

呢頭話要改革內務守則
出面條友就玩 bam 365
改革條毛咩 [sosad] :o)

對1314嚟講以經少咗


我理得你 365 定1314

咁依家係咪玩一壇兩制先 ? :o)

要一壇一制好
佢解bam,伊貝同條仆街都解bam

條仆街夏目貝係原post已經講過張圖係對照某會員fb icon 『畫』

根本三番四次要post出嚟!365?佢本應1314嫁

包容撚


365 定 1314 都唔係內務長職權範圍

發覺同你講都 side 氣 :)

當然喇最好唔好bam個班人

無錯,isis/nazi/0.5也有言論自由
佢就算作出反人類行為也好,總之不依規則做就唔啱:-[




頂你規矩係死的,人係生的,根本不能一本通書用到老,而要靈活變通
所以先要改善版規,但有些時候版規也不能界定,無錯大麻今次係有不當,但也不應因而解ban條仆街囉

咁仲要版規做乜#lol#
#4502/04/15 1:18 AM
引用快速引用
好多字眼都無法定義 主觀感太強
#4602/04/15 1:20 AM
引用快速引用
好多字眼都無法定義 主觀感太強

所以佢咪話出諮詢稿,等大家有個共識
#4702/04/15 1:25 AM
引用快速引用
好多字眼都無法定義 主觀感太強

所以佢咪話出諮詢稿,等大家有個共識


出發點係好 只係內容唔知點改姐
#4802/04/15 1:26 AM
引用快速引用
好多字眼都無法定義 主觀感太強

所以佢咪話出諮詢稿,等大家有個共識


出發點係好 只係內容唔知點改姐

所以修訂期會好長O:-)

#4902/04/15 1:28 AM
引用快速引用
好多字眼都無法定義 主觀感太強

所以佢咪話出諮詢稿,等大家有個共識


出發點係好 只係內容唔知點改姐

所以修訂期會好長O:-)


一隻隻字比人拎出黎講
#5002/04/15 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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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後自動載入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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