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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諮詢】版規修訂白皮書
本貼文共有 110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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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draft之前膠登仔係咪要諗下想要套版規伸張到直義定係彈性咁解決膠登既災難,前者會出現夏目貝個case,而後者會出現伊貝既case![]()
我相信多數人揀後者![]()
咁我覺得膠登人意其實係同依個post意見相反,假設依個post有野落實左,之後都會比人屌![]()
壹級:封鎖帳戶1日(24小時)
貳級:封鎖帳戶7日(168小時)
參級:封鎖帳戶30日(720小時)
肆級:封鎖帳戶90日(2160小時)
伍級:封鎖帳戶1年(8760小時)
以上封鎖期由執行封鎖帳戶的一刻開始計算。
於每年6月13日(膠登創壇紀念日),會員的違規次數會被重設。
陸級:封鎖帳戶1314日(31536小時)
柒級:終身封鎖。
貳級:封鎖帳戶7日(168小時)
參級:封鎖帳戶30日(720小時)
肆級:封鎖帳戶90日(2160小時)
伍級:封鎖帳戶1年(8760小時)
以上封鎖期由執行封鎖帳戶的一刻開始計算。
於每年6月13日(膠登創壇紀念日),會員的違規次數會被重設。
陸級:封鎖帳戶1314日(31536小時)
柒級:終身封鎖。
壹級:封鎖帳戶1日(24小時)
貳級:封鎖帳戶7日(168小時)
參級:封鎖帳戶30日(720小時)
肆級:封鎖帳戶90日(2160小時)
伍級:封鎖帳戶1年(8760小時)
以上封鎖期由執行封鎖帳戶的一刻開始計算。
於每年6月13日(膠登創壇紀念日),會員的違規次數會被重設。
陸級:封鎖帳戶1314日(31536小時)
柒級:終身封鎖。![]()
![]()
![]()
我提議第一級刑罰改返3日
會員違規次數唔需要重設
少少建議
被判罰伍級者,解封後365日後的第一個6月13日才重設違規次數
被判罰陸、柒級者,永久不重設違規次數
觸犯(9)、(10)者,量刑起點為肆級(即違規次數至少為4)
被判罰伍級者,解封後365日後的第一個6月13日才重設違規次數
被判罰陸、柒級者,永久不重設違規次數
觸犯(9)、(10)者,量刑起點為肆級(即違規次數至少為4)
可唔可以諮詢訂立一個特事得辦嘅sample?
等大家達唔到共識嘅時候情況又相同時拎嚟做例子
例如確實定立邊幾樣不可犯
咁就少啲爭執 又唔會話越權
等大家達唔到共識嘅時候情況又相同時拎嚟做例子
例如確實定立邊幾樣不可犯
咁就少啲爭執 又唔會話越權
可唔可以諮詢訂立一個特事得辦嘅sample?
等大家達唔到共識嘅時候情況又相同時拎嚟做例子
例如確實定立邊幾樣不可犯
咁就少啲爭執 又唔會話越權
無錯
可唔可以諮詢訂立一個特事得辦嘅sample?
等大家達唔到共識嘅時候情況又相同時拎嚟做例子
例如確實定立邊幾樣不可犯
咁就少啲爭執 又唔會話越權
唔係幾明你想講咩
可唔可以諮詢訂立一個特事得辦嘅sample?
等大家達唔到共識嘅時候情況又相同時拎嚟做例子
例如確實定立邊幾樣不可犯
咁就少啲爭執 又唔會話越權
唔係幾明你想講咩
我諗我講到有啲1999
因為唔太識表達呢個意見姐係好似今次夏目貝件事咁 ,set幾個準則係呢類情況下點做
之後就算有同類事件發生都可以參考,事前諮詢過有共識係點就算反對大家心底都有個數
再發生或者某段時間後就再定期檢討
咁管理層又唔會重權越權,會員間又唔會話其他會員坐大,同埋聽到大家意見
而呢樣野只限於某啲情況之下(eg會員私隱),細節係點就再商討
唔知咁好唔好..或者可能我講得太空泛
可唔可以諮詢訂立一個特事得辦嘅sample?
等大家達唔到共識嘅時候情況又相同時拎嚟做例子
例如確實定立邊幾樣不可犯
咁就少啲爭執 又唔會話越權
唔係幾明你想講咩
我諗我講到有啲1999因為唔太識表達呢個意見
姐係好似今次夏目貝件事咁 ,set幾個準則係呢類情況下點做
之後就算有同類事件發生都可以參考,事前諮詢過有共識係點就算反對大家心底都有個數
再發生或者某段時間後就再定期檢討
咁管理層又唔會重權越權,會員間又唔會話其他會員坐大,同埋聽到大家意見
而呢樣野只限於某啲情況之下(eg會員私隱),細節係點就再商討
唔知咁好唔好..或者可能我講得太空泛![]()
[個人身份]呢個世界就一定有人會做一啲on9嘢博屌拎awareness。好似凍檸啡咁,開post狂咒人犯眾憎,但係唔到洗版都唔bam得。
所以我有時見啲人話bam佢…
咁同以言入罪有咩分別[/個人身份]除咗「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其他會員的行為」,其他大致上同意
事關係好難單從文字判斷究竟會員係咪有意挑起紛爭
除左呢條其他大致上無問題
最尾刑罰係依刑判定or遞增則可繼續討論 (former preferred)
另外,正正 HKGalden server 身處US,而 US 對 cyberstalking, cyberharassment, cyberbullying 有嚴格限制。
所以,這方面的版規是必須有,以免一些危機出現。希望大家明白。
BAM係咁
?狗話
要凌
唔詠
要晴
?狗話
要凌
唔詠
要晴
除第七外,其他都好同意
尢其我好認同分級懲罰,之前放兩次bam圖嘅人bam得仲耐過爆人私隱好on9
第七點我覺得好睇大家感覺個post係點,所以難作準
尢其我好認同分級懲罰,之前放兩次bam圖嘅人bam得仲耐過爆人私隱好on9
第七點我覺得好睇大家感覺個post係點,所以難作準
另外,正正 HKGalden server 身處US,而 US 對 cyberstalking, cyberharassment, cyberbullying 有嚴格限制。
所以,這方面的版規是必須有,以免一些危機出現。希望大家明白。BAM係咁
?狗話
要凌
唔詠
要晴
可以參考下呢到
http://i.reddit.com/wiki/reddiquette
呢條例主要用嚟應對大規模嘅罵戰
七呢點要諗清楚 睇法好主觀 係咩準則 咩人黎做審核
真係實行既話最少一半人被BAM
真係實行既話最少一半人被BAM
建議增加追溯限期為違規後3個月內
我講句屌你老母挑起戰火都bam?
戇鳩道德版規,連post war 都管,果啲涷檸啡之流肯定好開心
戇鳩道德版規,連post war 都管,果啲涷檸啡之流肯定好開心
binc
好似呢條廢鳩「六四誰守」周圍入人啲post 抽水 , 我郁7 佢 , 咁bam 我定 bam 佢 ?
http://hkgalden.com/view/188215/page/13
愈來愈管制會員![]()
![]()
你唔柒我又點抽到你水
咁係咪應該先管制會員唔好柒先

個人唔prefer將上訴權留返係內務長及公投上.
建議可以另外設立上訴專員,
專責處理上訴公投的執行,
以及投票表決上訴是否成立
(即係以一個新職位"上訴專員",
取代綠皮書關於上訴機制的內文中既"內務長"既地位)
以確保權力的平衡與制約
上訴專員可以透過另外既選舉選出,
每屆任期可為六個月
(長於內務長的任期,因其職責較少)
建議可以另外設立上訴專員,
專責處理上訴公投的執行,
以及投票表決上訴是否成立
(即係以一個新職位"上訴專員",
取代綠皮書關於上訴機制的內文中既"內務長"既地位)
以確保權力的平衡與制約
上訴專員可以透過另外既選舉選出,
每屆任期可為六個月
(長於內務長的任期,因其職責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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