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上一頁下一頁
[內務-不信任動議] 不滿內務長Khinchin不分是非封鎖會員
http://hkgalden.com/view/249405

不信任動議
(1)若因內務長沒有或拒絕履行職務、胡亂封鎖會員或其他原因,導致會員不信任該內務長,會員可發起不信任動議。
(2)標題如以下例子︰[內務-不信任動議] - 不滿內務長膠流流沒有履行職務。
(3)聯署期為3日(72小時)。
(4)當取得50位或以上會員(包括發起人)聯署,即通過對該內務長的不信任動議,其它內務長必須盡快開設罷免公投。
(5)若72小時內無法取得50位會員聯署,該不信任動議不獲通過。

Good 5Bad 55
11/04/15 4:23 PM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59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垃圾:o)
#2611/04/15 6:01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根據另一內務長提供的screenshot, 明顯已經超出正常行為,以致有洗版的效果,以符合 (1) 的惡意情況....
#2711/04/15 6:02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欣賞你嘅思路柒頭皮
但行為就
:o)

對付仆街既方法就係比對方更仆街
所以我一係唔做一係就仆到盡,你覺得有問題係正常
#2811/04/15 6:03 PM
引用快速引用
遊戲開始變得失控,為加添趣味


和議!!!

#2911/04/15 6:03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根據另一內務長提供的screenshot, 明顯已經超出正常行為,以致有洗版的效果,以符合 (1) 的惡意情況....

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3011/04/15 6:03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欣賞你嘅思路柒頭皮
但行為就
:o)

對付仆街既方法就係比對方更仆街
所以我一係唔做一係就仆到盡,你覺得有問題係正常


專業仆街
#3111/04/15 6:04 PM
引用快速引用
花生 花生
#3211/04/15 6:05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根據另一內務長提供的screenshot, 明顯已經超出正常行為,以致有洗版的效果,以符合 (1) 的惡意情況....

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現在我所針對的是時間,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為何不是等一個完結後才開另一個呢?

你可否解釋一下為何要急著同時,而不是等一個投完後才開另一個呢?
#3311/04/15 6:09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根據另一內務長提供的screenshot, 明顯已經超出正常行為,以致有洗版的效果,以符合 (1) 的惡意情況....

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現在我所針對的是時間,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為何不是等一個完結後才開另一個呢?

你可否解釋一下為何要急著同時,而不是等一個投完後才開另一個呢?

#3411/04/15 6:10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根據另一內務長提供的screenshot, 明顯已經超出正常行為,以致有洗版的效果,以符合 (1) 的惡意情況....

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現在我所針對的是時間,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為何不是等一個完結後才開另一個呢?

你可否解釋一下為何要急著同時,而不是等一個投完後才開另一個呢?

你見到有兩個賊打劫,要捉完一個先捉另一個?
唔好玩啦內務長哥哥,你問呢個問題真係影響我覺得你高智慧既評價:o)
#3511/04/15 6:22 PM
引用快速引用
點呀? 批花生友呢? 你地唔係好鐘意睇人仆街既咩? 今次係內務長喎, 咁都唔和議? Z_Z


想睇你仆街

做到我你就做,大不了返高登Z_Z


這句話就已經敗露你的立場。若要破壞,何不回去呢? 那邊人多豈不是更易成名呢?

胡亂一詞 是 解作 任意,無道理,草率。作為內務長,無權在公投齊備及通過下拒絕執法。

這個公投的理據亦一定道理,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不是等一個完後才開呢?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但已經促成其他帖在主題首頁的曝光。


點解唔去高登我以前已經講過唔再重覆,由LIHK事件我就過左黎一次都冇返過去,但如果呢度係咁我唯有返去食屎

佢係投訴緊唔同既人,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根據另一內務長提供的screenshot, 明顯已經超出正常行為,以致有洗版的效果,以符合 (1) 的惡意情況....

試問可以點樣唔開咁多個post去投訴呢,你示範下得唔得呀內務長哥哥?


現在我所針對的是時間,為何要連續發幾個公投帖呢? 為何不是等一個完結後才開另一個呢?

你可否解釋一下為何要急著同時,而不是等一個投完後才開另一個呢?

你見到有兩個賊打劫,要捉完一個先捉另一個?
唔好玩啦內務長哥哥,你問呢個問題真係影響我覺得你高智慧既評價:o)


要香港獨立由和理非殺起
#3611/04/15 6:26 PM
引用快速引用
其實k君無需要解釋 唔係你問題 好似係
#3711/04/15 6:29 PM
引用快速引用
連小暴徒自己都未必解釋到這是如何非惡意

畀你bam左 講唔到
#3811/04/15 6:32 PM
引用快速引用
其實k君無需要解釋 唔係你問題 好似係

佢可以唔解釋,但絕對係出手果位內務長既問題

#3911/04/15 6:32 PM
引用快速引用
其實k君無需要解釋 唔係你問題 好似係

佢可以唔解釋,但絕對係出手果位內務長既問題

MOD冇權否決公投 哩個係眾會員嘅決定

唔好執法又屌唔執法又屌唔該
#4011/04/15 6:35 PM
引用快速引用
其實k君無需要解釋 唔係你問題 好似係

佢可以唔解釋,但絕對係出手果位內務長既問題

MOD冇權否決公投 哩個係眾會員嘅決定

唔好執法又屌唔執法又屌唔該

如果個公投本身唔成立,就自然可以否決
條公投入面既証據根本就不足以成為証據
#4111/04/15 6:38 PM
引用快速引用
仲有就係,小暴徒係因為執行會員既"義務"而被bam, 咁Khinchin因為執行內務長既"義務"而落台亦都好合理
#4211/04/15 6:43 PM
引用快速引用
仲有就係,小暴徒係因為執行會員既"義務"而被bam, 咁Khinchin因為執行內務長既"義務"而落台亦都好合理


會員仆街內務長仆街專業仆街最開心
#4311/04/15 6:45 PM
引用快速引用
其實k君無需要解釋 唔係你問題 好似係

佢可以唔解釋,但絕對係出手果位內務長既問題

MOD冇權否決公投 哩個係眾會員嘅決定

唔好執法又屌唔執法又屌唔該

咁咪改例做Mod有權否決公投,呢條規條將不會作民意公投,即日執行.…爽‼
#4411/04/15 6:46 PM
引用快速引用
仲有就係,小暴徒係因為執行會員既"義務"而被bam, 咁Khinchin因為執行內務長既"義務"而落台亦都好合理


會員仆街內務長仆街專業仆街最開心

你都痴線既,我會自己行上內務長個位畀人屌咁on9? #lol#
#4511/04/15 6:46 PM
引用快速引用
仲有就係,小暴徒係因為執行會員既"義務"而被bam, 咁Khinchin因為執行內務長既"義務"而落台亦都好合理

借"義務"玩"鬥氣",仲識分既!
咪玩文字遊戲…啦!
#4611/04/15 6:48 PM
引用快速引用
仲有就係,小暴徒係因為執行會員既"義務"而被bam, 咁Khinchin因為執行內務長既"義務"而落台亦都好合理


會員仆街內務長仆街專業仆街最開心

你都痴線既,我會自己行上內務長個位畀人屌咁on9? #lol#


無人會投仆街
閘都無得你入
#4711/04/15 6:48 PM
引用快速引用

會員仆街內務長仆街專業仆街最開心

其實專業仆街Keep住推人仆街,但係自身又唔仆街,咁樣係咪變相對個名有抵觸?

題外話 [offtopic]
#4811/04/15 6:48 PM
引用快速引用
其實k君無需要解釋 唔係你問題 好似係

佢可以唔解釋,但絕對係出手果位內務長既問題

MOD冇權否決公投 哩個係眾會員嘅決定

唔好執法又屌唔執法又屌唔該

如果個公投本身唔成立,就自然可以否決
條公投入面既証據根本就不足以成為証據


首先無效的公投只有以下五項︰
(1)公投並非開設於內務臺
(2)對現正被封鎖的會員發起的公投無效
(3)於公投被否決後3日(72小時)內,用同一理據對同一被訴人的公投無效
(4)若在會員發起公投期間,內務長直接封鎖該會員,此公投無效
(5)若同一會員同時被多於一人發起封鎖公投,以時間最先的公投為準,其他公投無效

另外封鎖公投的四個要求:
標題如以下例子︰[內務 - 封鎖公投] 會員 膠流流 ID:6 涉嫌惡意連續發表或回覆,以致影響頁面秩序

內容必須包括︰
(1)嫌疑犯的會員編號
(2)嫌疑犯所犯的版規
(3)相關證據,如超連結或截圖等
(4)通過封鎖公投的條件

明顯針對小暴徒的公投都不是以上五種無效情況,而又符合以上四個要求。 所以那個公投是絕對有效,你要爭論的是為何有那麼多人去投贊成票。

#4911/04/15 6:51 PM
引用快速引用
仲有就係,小暴徒係因為執行會員既"義務"而被bam, 咁Khinchin因為執行內務長既"義務"而落台亦都好合理

借"義務"玩"鬥氣",仲識分既!
咪玩文字遊戲…啦!

你理得我義務定鬥氣,總之我係跟住規則去玩,你認為有咩問題歡迎公投或直接bam, I don'tDon fucking care
#5011/04/15 6:53 PM
引用快速引用
秒後自動載入第 3
上一頁下一頁
發表
請先登入以發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