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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諮詢】公投法第二綠皮書
投票已經結束,本次投票總共收集到 58

投票開始時間:2015-04-30 11:00:13
投票完結時間:2015-05-05 11:00:13
以下將會是公投法二號綠皮書。原定此綠皮書應在4月17日發出,因各種不同波折而耽誤兩星期,實屬不幸。在此先以致歉。

上一輪諮詢在 http://hkgalden.com/view/247437中,先謝各位發表意見。因應各人的共識,以下將會是成文後的結果,請大家再踴躍發言,發抒己見。經過今次再修改,下一輪就會是正式白皮書,付諸表決正式修改,故此最後階段十分重要。HKGalden 的未來就在你手中,請不要輕易錯過。

Good 12Bad 5
30/04/15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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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21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binc
#17601/05/15 8: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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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名
#17701/05/15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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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搞笑,寫咁長既 "公投法" 其實係想廢左公投 #lol#

anyway,行返版主制其實我 WFC,只係覺得 D 條款搞笑到不得了

個人身份

我覺得 公投 嚟決定bam人與否,係一種崎型嘅產物…


咁不如取消左佢
你地又輕鬆
會員又唔使成日投票咁累 #yup# #yup# #yup#

都話講到尾你地都係想咁 #lol# #lol# #lol#


你記唔記得自己講過在http://hkgalden.com/reply/170258
無幾耐之前既柚木事件就係例子

有名氣既會員擺明貼BAM 圖都唔使BAM

無名氣既貼同一幅圖要 BAM

依家個機制就會造成呢 D 咁荒謬既情況

[/quote]

我會認同無罪假定。一套規則只可以在無罪假定下減少出現判錯的機會。

當你覺得有名氣就不需 Bam, 無名氣就要 Bam 時, 何不設立更高門檻去 bam 一個會員 令到有無名氣都有比較高門檻才去 bam 呢?
#17801/05/15 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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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咩意見,可以即管提出。這是有關公投法的執行 及 有效程序,另關於版規類會留在這份諮詢後才商討...

#17901/05/15 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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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c
#18001/05/15 3: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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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c
#18101/05/15 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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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冇人理
#18201/05/15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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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1/05/15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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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冇人理


已經投左支持O:-)
#18401/05/15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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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c
#18502/05/15 10: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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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下目前為止嘅主要意見:
1. 棄權票計唔計bam人百分比?
建議:設最低投票人數,棄權只計入總票數,不計入通過百分比

2. 75%門檻是否太高?
注意:以往公投為3小時,現會改為24小時,計算peak hour等因素,通過機會應該相若

3. 小圈子與通過百分比,寧縱勿枉抑或寧枉勿縱?
注意:新版規按案情嚴重量刑,有機會會即時永久封鎖 / 365,應考慮判決的影響
#18602/05/15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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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依個公投係咪都要75% 先叫膠登會員大部分取得共識?
#18702/05/15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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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依個公投係咪都要75% 先叫膠登會員大部分取得共識?


同埋係咪都要不少於60票咁?
#18802/05/15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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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搞笑,寫咁長既 "公投法" 其實係想廢左公投 #lol#

anyway,行返版主制其實我 WFC,只係覺得 D 條款搞笑到不得了

個人身份

我覺得 公投 嚟決定bam人與否,係一種崎型嘅產物…


潛台詞係咪做得內務長同埋admin 就應該有絕對權力,做所有野唔撚洗同其他人交代而且大眾唔應該有任何權力,只係需要守你地set ge rules 比你地撚化就okay ?

#18902/05/15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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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依個公投係咪都要75% 先叫膠登會員大部分取得共識?


暫時經各位的建議,會作出下列修改:

7. 無效的公投:

  • 公投並非開設於內務臺。
  • 公投被至少兩名內務長公開並列明原委否決。
  • 公投內容或格式有誤。
  • 公投與本法案內容所規定不同。
  • 公投的總票數少於60票。


9. 通過封鎖公投的條件︰
要通過一個公投,以下(1) 為必需條件,(2a) 或 (2b) 只要符合其一即可;總括要符合 (1) + (2a) 或者 (1) + (2b):
(1)於一日內取得另外不少於14名會員留言和議;
(2a)於一日公投結束後,「贊成」數目達到除「棄權」票數的四分之三,即 75%以上,且「贊成」數目不少於40 及 「棄權」不多於 40

(2b)於一日內的任何時刻,「贊成」數目達到除「棄權」票數的十分之九,即 90%以上,且「贊成」數目不少於60 及 「棄權」不多於 40,惟需附有兩幅不經修改且不同時間的截圖作證。

10 .公投通過備註︰
當公投是由 (1) + (2b) 方式成功通過,請任何會員盡快將投票結果截圖為證據,張貼於帖內或發送到 [email protected] 。任何內務團隊懷疑經過修改、含糊或有偽造結果成份之截圖,內務團隊有權不予取用為證據。
發起人是有完全責任自行監察投票結果,並須負責把和議會員的名單以列表方式統一過後清楚列明於封鎖公投帖內,否則封鎖公投可能被視為無效。
確定封鎖公投通過後,內務長會盡快按結果及會員的違規記錄執行判罰。

13. 上訴程序的組成:
當有會員被封鎖後,任何其他合適會員可於從正式公告封鎖時起24小時內提出上訴。
每一次上訴,只可針對一位被封會員。
上訴程序可分為「聯署」和「上訴公投」兩個部份。
#19002/05/15 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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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思問啊 ,到你下次通過白皮書嘅時候,你依家set ge rules 適唔適用?

你白皮書點先叫通過?
#19102/05/15 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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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思問啊 ,到你下次通過白皮書嘅時候,你依家set ge rules 適唔適用?

你白皮書點先叫通過?

「三個內務方案的產生辦法」

修改方案:
行使修正案,修改方案,使其更合乎民意及切合時宜。

發帖條件
情況(1)︰初次內務決定,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當方案通過及選出內務長後,由內務長發帖

內容
對於原方案內容上的修改

表決條件
1. 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投票結束後才公開點票結果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0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5天


reference: http://hkgalden.com/internal/fourth
#19203/05/15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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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19303/05/15 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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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經過今次bam imagine嘅事
2名內務長否決係咪要改善
例如公開表決過程同結果???
#19403/05/15 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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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經過今次bam imagine嘅事
2名內務長否決係咪要改善
例如公開表決過程同結果???

呢度已經係寫咗要公開反對
並且要兩位或以上反對先會公投無效
咁結果就相信有2+位反對之後就會見到
#19503/05/15 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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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經過今次bam imagine嘅事
2名內務長否決係咪要改善
例如公開表決過程同結果???

呢度已經係寫咗要公開反對
並且要兩位或以上反對先會公投無效
咁結果就相信有2+位反對之後就會見到

我認為要寫明反對既內務長提出理據
唔係好似一句反對,2:1就否定咩[sosad]
#19603/05/15 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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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經過今次bam imagine嘅事
2名內務長否決係咪要改善
例如公開表決過程同結果???

呢度已經係寫咗要公開反對
並且要兩位或以上反對先會公投無效
咁結果就相信有2+位反對之後就會見到

所謂嘅公開係咪喺公投post講我反對?_?
#19703/05/15 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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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經過今次bam imagine嘅事
2名內務長否決係咪要改善
例如公開表決過程同結果???

呢度已經係寫咗要公開反對
並且要兩位或以上反對先會公投無效
咁結果就相信有2+位反對之後就會見到

所謂嘅公開係咪喺公投post講我反對?_?

可以咁理解
#19803/05/15 7: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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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冇其他意見[sosad]

經過今次bam imagine嘅事
2名內務長否決係咪要改善
例如公開表決過程同結果???

呢度已經係寫咗要公開反對
並且要兩位或以上反對先會公投無效
咁結果就相信有2+位反對之後就會見到

我認為要寫明反對既內務長提出理據
唔係好似一句反對,2:1就否定咩[sosad]

唔講佢哋都會追到你講啦[banghead] [banghead] [banghead]

#19903/05/15 7: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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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事追post)
一 1+2b有咩意義?
二 有冇得用分身嚟上訴[sosad]
#20003/05/15 1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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