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下一頁
[內務-封鎖公投]大家認為是否需要 永久封鎖 大麻及其所有分身帳戶?
投票已經結束,本次投票總共收集到 50

投票開始時間:2015-05-08 01:09:05
投票完結時間:2015-05-11 01:09:05
此投票已結束,以下是點票結果:
有需要
43 票 (86%)
不需要
7 票 (14%)
主控人: 海藍 會員編號:1350
嫌疑犯: 大麻及其所有分身帳戶

分身事宜

證據:
http://hkgalden.com/view/257029/page/5

本公投使用正負評作表決,並以正評為支持封鎖,負評為反對封鎖。
按照《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通過條件為: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
(2a)於三小時後,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20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正評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正評數目不少於50

結束時間為: 2015-5-08 4:08 (GMT +8) (發起後三小時)

請各會員盡義務,認真審視案情,作出合理判斷,並投票(或和議)保障眾會員(包括嫌疑犯)利益。會員也可先參考《封鎖會員記錄》中的過往案例,避免雙重標準。

Good 33Bad 7
08/05/15 1:09 AM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45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o) 開左投票POST#bye# 幸好正負皮都仲用到
#108/05/15 1:10 AM
引用快速引用
和議

根本有分身,正身/分身就要bam永久
#208/05/15 1:11 AM
引用快速引用
和議#bye#
#308/05/15 1:12 AM
引用快速引用
投票FOR WHAT?
#408/05/15 1:13 AM
引用快速引用
反對,因為admin已經bam晒所有分身(據上述po)
一罪不能兩審,呢個po理應作廢
#508/05/15 1:13 AM
引用快速引用
6:0
#608/05/15 1:13 AM
引用快速引用
洗撚問
#708/05/15 1:13 AM
引用快速引用
和議
#808/05/15 1:14 AM
引用快速引用
反對,因為admin已經bam晒所有分身(據上述po)
一罪不能兩審,呢個po理應作廢

ice自已都係分身

#908/05/15 1:14 AM
引用快速引用
反對,因為admin已經bam晒所有分身(據上述po)
一罪不能兩審,呢個po理應作廢

ice自已都係分身

[offtopic] [censored] [censored] #bye#
#1008/05/15 1:15 AM
引用快速引用
投票FOR WHAT?


好似話現在唔係永久BAN#bye# 但大麻再三上黎搞事, 係咪應該罰得更重xx(
#1108/05/15 1:16 AM
引用快速引用
反對,因為admin已經bam晒所有分身(據上述po)
一罪不能兩審,呢個po理應作廢

#good# #good#
#1208/05/15 1:17 AM
引用快速引用
膠登只可以用服務方同客戶既關係去考慮ban既時間。
唔可以話曳曳,曳多D罰多D。

道德既野(例如背叛人地信任)係由會員之間做。

呢個封鎖係跟人(唔係跟ACC),即係列佢本人為不受歡迎名單。

而封鎖分身ACC其實係回收ACC。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列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1308/05/15 1:18 AM
引用快速引用
膠登只可以用服務方同客戶既關係去考慮ban既時間。
唔可以話曳曳,曳多D罰多D。

道德既野(例如背叛人地信任)係由會員之間做。

呢個封鎖係跟人(唔係跟ACC),即係列佢本人為不受歡迎人物。

而封鎖分身ACC其實係回收ACC。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列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1408/05/15 1:19 AM
引用快速引用
反對,因為admin已經bam晒所有分身(據上述po)
一罪不能兩審,呢個po理應作廢

ice自已都係分身

[offtopic] [censored] [censored] #bye#


Bbc準備被消失
#1508/05/15 1:19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1608/05/15 1:20 AM
引用快速引用
咁之前其他人開分身果啲正身洗唔洗一視同人 ?
#1708/05/15 1:22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多謝意見#good# 事實上問呢個POST本身都係想收集意見, 睇下膠登有無巴打都係覺得用Galsound上黎搗亂呢個行為,有無需要將原來陣係BAM分身既懲罰加判#bye# #bye# #bye# 所以有咩投票結果都唔意外#bye#
#1808/05/15 1:22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又黎道德法例 #lol#

#1908/05/15 1:23 AM
引用快速引用
咁之前其他人開分身果啲正身洗唔洗一視同人 ?

之前其他人開分身果啲好似係永久BAN啦, ICE唔知點解要保大麻先話唔係永久呀麻??? ?
#2008/05/15 1:24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又黎道德法例 #lol#


某幾個user係咁 O:-)
#2108/05/15 1:27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呢個服務應該包括保障會員安全既。
但呢度既安全應該係,用膠登平臺係唔會比人厄西屌,唔會比人sell保藥。

開一個,同開幾個分身ACC其實對膠登提好供服務既傷害差一樣。
#2208/05/15 1:29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又黎道德法例 #lol#


就係唔係道德法例
所以唔應該疊刑期
#2308/05/15 1:30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呢個服務應該包括保障會員安全既。
但呢度既安全應該係,用膠登平臺係唔會比人厄西屌,唔會比人sell保藥。

開一個,同開幾個分身ACC其實對膠登提好供服務既傷害差一樣。


事實上大麻都冇咁做
#2408/05/15 1:30 AM
引用快速引用
所以,膠登係考慮要呢個人既行為,對膠登提供服務造成幾大傷害,去諗應該列佢為不受歡迎人物 幾耐。

更正


呢個服務應該包括保障會員安全既。
但呢度既安全應該係,用膠登平臺係唔會比人厄西屌,唔會比人sell保藥。

開一個,同開幾個分身ACC其實對膠登提好供服務既傷害差一樣。


事實上大麻都冇咁做

#good# #good# 加油
#2508/05/15 1:31 AM
引用快速引用
秒後自動載入第 2
下一頁
發表
請先登入以發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