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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釋法】如果畢氏絲打現經內務方案封鎖,其刑期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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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吓
//違反版規程度無大小之分,不論是經公投的封鎖或直接封鎖,罰則只按違規次數而定。
因應會員的違規次數有以下不同罰則... (下略)//
以我理解, 版規指嘅「違規次數」只係針對「違反版規」而非「違反版規」+「其他違規」
因此應該係初犯
因應會員的違規次數有以下不同罰則... (下略)//
以我理解, 版規指嘅「違規次數」只係針對「違反版規」而非「違反版規」+「其他違規」
因此應該係初犯
//違反版規程度無大小之分,不論是經公投的封鎖或直接封鎖,罰則只按違規次數而定。
因應會員的違規次數有以下不同罰則... (下略)//
以我理解, 版規指嘅「違規次數」只係針對「違反版規」而非「違反版規」+「其他違規」
因此應該係初犯![]()
大麻個case更複雜,佢放返出嚟都係三年後嘅事,咁理論上佢嘅刑期當中有1314日同30日係「其他違規」
而佢分身計唔計落佢正身「違反版規」,佢三年後可唔可以用犯罪自身條例洗底,定係要再等多個613等等
當年而家有個方向將來就好做
//違反版規程度無大小之分,不論是經公投的封鎖或直接封鎖,罰則只按違規次數而定。
因應會員的違規次數有以下不同罰則... (下略)//
以我理解, 版規指嘅「違規次數」只係針對「違反版規」而非「違反版規」+「其他違規」
因此應該係初犯![]()
大麻個case更複雜,佢放返出嚟都係三年後嘅事,咁理論上佢嘅刑期當中有1314日同30日係「其他違規」
而佢分身計唔計落佢正身「違反版規」,佢三年後可唔可以用犯罪自身條例洗底,定係要再等多個613等等
當然而家有個方向將來就好做
冇投,太複雜
已將此post記錄在案,並於稍後時間跟進
頭先試入落份spreadsheet,係出30日
但唔肯定實際上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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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先試入落份spreadsheet,係出30日
但唔肯定實際上係點
應該係計咗我自bam(但其實無bam到定唔知解咗bam)嗰次 + 30日嗰次,計我兩次案底
已將此post記錄在案,並於稍後時間跟進
結果:我再犯版規就要直bam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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