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僅稱希臘拖欠債務而非違約希臘成為第一個拖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債項的發達國家,組織將希臘認定為拖欠債務,沒有提到債務違約,連評級機構亦認為希臘欠債不構成違約。
當時鐘指針指向凌晨一時,意味希臘還款限期屆滿,不過當局未有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即時償還 16 億歐元貸款。組織發表聲明僅稱希臘「拖欠債務」,並非外界所指的「債務違約」,究竟希臘有否違約呢?
根據組織的說法,「拖欠債務」是官方用詞,意味希臘在還清貸款之前不會獲得新一筆援助。包括標準普爾等評級機構,即使下調希臘評級,卻認為希臘欠債不構成違約;因為在技術上,所謂「違約」是針對私營債權人的債務,而基金組織屬於官方機構,「違約」這用詞並不適用。
不過債務纏身的希臘,還要面對一筆涉及 200 億日圓、本月 14 日到期的日本「武士債券」,若果希臘未能償還這筆民間債務,便會陷入「債務違約」。
基金組織成立 71 年來,先後有多個國家拖欠貸款,津巴布韋、蘇丹及索馬里目前拖欠共 18 億美元債務。
這筆錢對於發達國家來說並非大數目,但對於通脹失控的津巴布韋,數年前買一個麵包已經要花費 1,000 萬津巴布韋元;拖欠貸款 14 年,津巴布韋仍未還清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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