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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Uber應唔應該合法化
[投票]

#good# 應該合法化
:-[ 應該刑事化

其實依家Uber都唔係犯法呀
公安根本唔應該拉人
更何況政策上 政府應該支持自由競爭
可惜依家腐敗的政府一定偏袒的士業界xx(
咁努力反佔中 點都要有d回報#lol#

Good 121Bad 5
11/08/15 7: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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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48 個回覆
咁撚多人[yipes]

點解膠登咁多人 [sosad]
#2611/08/15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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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四五十年前已取締白牌車. 因為問題實在太多.
而家都講明, Uber 係唔受第三者保險保障.

唔好跟風 on99 以為對抗緊的士霸權.
而家應做o既, 係重新發新的士牌.
幾百萬個牌係咪 on9 ? 仲貴過十架車.
應該一直發, 發到牌價一百萬以下.

即使市面多二萬的士, 對整體"私家車"數量影響唔算好大.
司機車租都平好多.
的士牌原意就唔係比人炒, 即使牌價$1, 都唔使驚冇人要.


好, 慢慢等
#2711/08/15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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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撚多人[yipes]

點解膠登咁多人 [sosad]

[sosad] [sosad]
#2811/08/15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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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撚多人[yipes]

點解膠登咁多人 [so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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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咁多正評

#2911/08/15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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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士佬擁有專營嘅權利,呢種權利唔應該俾剝削。白牌車搶生意其實就係剝削的士佬嘅呢種權利

2. 無論係增加的士牌定係多咗uber車,路面交通負荷增加之餘,亦同鼓勵使用集體運輸交通工具嘅政策相違背

3. uber車嘅監管機構就係uber自己,即係政府無法控制uber車嘅數量,uber一旦盛行車輛數目可能失控急增

4. 而uber車本身無買到商用車保險,換句話講取酬載客期間發生意外的話乘客本身係無保險

5. uber車司機而家可以話係毫無保障,因為佢係自僱人士,uber一方剝削司機都無得投訴

所以,如果uber合法化嘅前提,係上述問題可以解決晒佢,我諗呢個不思進取嘅政府唔會做囉
#3011/08/15 1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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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士佬擁有專營嘅權利,呢種權利唔應該俾剝削。白牌車搶生意其實就係剝削的士佬嘅呢種權利

2. 無論係增加的士牌定係多咗uber車,路面交通負荷增加之餘,亦同鼓勵使用集體運輸交通工具嘅政策相違背

3. uber車嘅監管機構就係uber自己,即係政府無法控制uber車嘅數量,uber一旦盛行車輛數目可能失控急增

4. 而uber車本身無買到商用車保險,換句話講取酬載客期間發生意外的話乘客本身係無保險

5. uber車司機而家可以話係毫無保障,因為佢係自僱人士,uber一方剝削司機都無得投訴

所以,如果uber合法化嘅前提,係上述問題可以解決晒佢,我諗呢個不思進取嘅政府唔會做囉


不如廢左個專營權囉
規管還規管 唔等於要搞壟斷
UBER服務可以多元化 可不支持競爭?
#3112/08/15 1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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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四五十年前已取締白牌車. 因為問題實在太多.
而家都講明, Uber 係唔受第三者保險保障.

唔好跟風 on99 以為對抗緊的士霸權.
而家應做o既, 係重新發新的士牌.
幾百萬個牌係咪 on9 ? 仲貴過十架車.
應該一直發, 發到牌價一百萬以下.

即使市面多二萬的士, 對整體"私家車"數量影響唔算好大.
司機車租都平好多.
的士牌原意就唔係比人炒, 即使牌價$1, 都唔使驚冇人要.


好, 慢慢等

個問題係.... 的士凍結發牌, 令牌價狂升, 牌價要"回報", 自然變成車租一部份.
早年持有大批的士牌o既的士商 當然極力反對發新牌.
所謂環保撚亦大叫的士"冇效率地佔用路面"....

每次的士加價, 司機都話...又加車租.
加價代表乜 ? 代表架車"搵錢能力" (唔等同司機搵錢能力)
架車"搵錢能力" 轉化為車租, 車租即(車+牌)o既回報, 回報升, 槓桿比之下, 牌價又升好多%.
所以加價係轉化為的士商(利潤)、的士牌價(上升動力), 司機只會短暫得益. 所以的士經常要加價, 維持"牌價上升動力".

Uber / 白牌 的確好多好多問題, 係應該按法例取締.
對付的士牌炒家/打破攏斷, 最最直接 就係重新發新的士牌 !!
定期發, 持續發 !
#3212/08/15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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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士佬擁有專營嘅權利,呢種權利唔應該俾剝削。白牌車搶生意其實就係剝削的士佬嘅呢種權利

2. 無論係增加的士牌定係多咗uber車,路面交通負荷增加之餘,亦同鼓勵使用集體運輸交通工具嘅政策相違背

3. uber車嘅監管機構就係uber自己,即係政府無法控制uber車嘅數量,uber一旦盛行車輛數目可能失控急增

4. 而uber車本身無買到商用車保險,換句話講取酬載客期間發生意外的話乘客本身係無保險

5. uber車司機而家可以話係毫無保障,因為佢係自僱人士,uber一方剝削司機都無得投訴

所以,如果uber合法化嘅前提,係上述問題可以解決晒佢,我諗呢個不思進取嘅政府唔會做囉


不如廢左個專營權囉
規管還規管 唔等於要搞壟斷
UBER服務可以多元化 可不支持競爭?

根本唔叫得"專營權", 的士牌就只係的士牌. 政府凍結發牌 唔敢再發, 要討好o個班手持大批的士牌o既的士商.
的士牌本身只係一個牌, 即使市價大跌 都唔使驚冇人要.

唔同巴士"專營權", 巴士"專營權"附帶好多好大規模投資.
的士牌只係一架車之外, 一個"營業許可證".
冇任何必要去為現時一班的士商"托住個牌價".
#3312/08/15 1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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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士佬擁有專營嘅權利,呢種權利唔應該俾剝削。白牌車搶生意其實就係剝削的士佬嘅呢種權利

2. 無論係增加的士牌定係多咗uber車,路面交通負荷增加之餘,亦同鼓勵使用集體運輸交通工具嘅政策相違背

3. uber車嘅監管機構就係uber自己,即係政府無法控制uber車嘅數量,uber一旦盛行車輛數目可能失控急增

4. 而uber車本身無買到商用車保險,換句話講取酬載客期間發生意外的話乘客本身係無保險

5. uber車司機而家可以話係毫無保障,因為佢係自僱人士,uber一方剝削司機都無得投訴

所以,如果uber合法化嘅前提,係上述問題可以解決晒佢,我諗呢個不思進取嘅政府唔會做囉


不如廢左個專營權囉
規管還規管 唔等於要搞壟斷
UBER服務可以多元化 可不支持競爭?

政府政策必須要係
集體公共交通>的士>「其他個人汽車租賃服務」=客貨車
(嗰舊嘢我咁叫住先啦,我作個簡稱俾佢:OPVRS)

咁OPVRS嘅司機自己要攞牌,而唔可以自己接客,而必須經領有牌照嘅中介公司去做,咁即係要立法規管呢個環節,以保障司機,同時確保車輛數目係可以控制

提供OPVRS嘅中介必須要做埋電召的士服務俾乘客選擇,OPVRS價格喺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等同或平過的士

然後做返客貨分家,貨物定義係用於進一步生產、改裝、轉售、零售、或裝配的物件,或是任何總體積或數量任一大於或多於任何其他集體運輸工具及的士最多可載體積或數量的一件或多件物件,呢啲嘢就可以call van/貨車
#3412/08/15 1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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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咗態度180度變係定律
#3512/08/15 1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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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正評[sosad] [sosad]
#3612/08/15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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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3712/08/15 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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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鍵留名
#3812/08/15 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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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四五十年前已取締白牌車. 因為問題實在太多.
而家都講明, Uber 係唔受第三者保險保障.

唔好跟風 on99 以為對抗緊的士霸權.
而家應做o既, 係重新發新的士牌.
幾百萬個牌係咪 on9 ? 仲貴過十架車.
應該一直發, 發到牌價一百萬以下.


即使市面多二萬的士, 對整體"私家車"數量影響唔算好大.
司機車租都平好多.
的士牌原意就唔係比人炒, 即使牌價$1, 都唔使驚冇人要.

你估凸區政府運輸署惡啲定係嗰班紅色背景既大牌主惡啲呢?#hehe#
佢地隨時有能力發起多次的士大罷駛。上一次係暴動收場亦係香港歷史暫時最後一次暴動。你估港共政府夠唔夠膽搏?#hehe#

#3912/08/15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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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3563798019650&set=a.10150475639789650.381237.718334649&type=1


1990年,《壹週刊》揭發譚惠珠身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竟然擁有從事的士牌炒賣活動的「先達的士公司」股份,而且未有申報該利益。由於事件涉及利益衝突,更因事件被無綫新聞跟進,而向無綫高層申訴,掀起一場干預新聞自由風波,令當時港英政府逐漸與她疏遠,事件成了她政治生涯轉捩點,1991年,譚惠珠不再獲委任行政局議員、立法局議員及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

香港殖民地時期,譚惠珠曾予人民主及開明的印象,。例如1980年1月5日,譚惠珠在公安法例修訂草擬的公開論壇中表示,民眾集會只要證明未有動亂的可能性,就不能算是非法集會,以放寬公眾表達意見的權利,主張限制警權。到1990年代後,譚惠珠言行變為極親中共,如2002年,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條文的立法,過程引起香港各界反彈,條文被指是針對民主派。譚惠珠更說:反對的人,不配做中國公民,對此番言論,已故香港民主派元老司徒華曾在《且看看譚惠珠的昨天》一文中提及,曾為「四料議員」及太平紳士的譚惠珠,過去五次宣誓效忠英女皇,任職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期間,在一些會議中代表為英國一方發言。2013年,譚惠珠獲頒授大紫荊勳章,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譚惠珠是政治投機分子,不站在港人立場說過半句話:「回歸前親英鬧中國政府、回歸後幫中共打壓香港人。」
#4012/08/15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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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都係唔喜歡uber呢一樣野
#4112/08/15 1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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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有幫師機買第三保#yup#
#4212/08/15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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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四五十年前已取締白牌車. 因為問題實在太多.
而家都講明, Uber 係唔受第三者保險保障.

唔好跟風 on99 以為對抗緊的士霸權.
而家應做o既, 係重新發新的士牌.
幾百萬個牌係咪 on9 ? 仲貴過十架車.
應該一直發, 發到牌價一百萬以下.


即使市面多二萬的士, 對整體"私家車"數量影響唔算好大.
司機車租都平好多.
的士牌原意就唔係比人炒, 即使牌價$1, 都唔使驚冇人要.

你估凸區政府運輸署惡啲定係嗰班紅色背景既大牌主惡啲呢?#hehe#
佢地隨時有能力發起多次的士大罷駛。上一次係暴動收場亦係香港歷史暫時最後一次暴動。你估港共政府夠唔夠膽搏?#hehe#

就係因為咁, 個垃圾政府唔敢郁囉.
所以市民應該針對返特衰政府 - 發新的士牌, 而唔係鼓吹白牌.
白牌車的確好多問題, 如果唔係幾十年前唔使取締啦.

出黎阻頭阻勢o既 係大的士商, 並唔係小司機.
要迫特衰發牌, 咪由得藍屍的士商 同港共狗咬狗囉.
#4312/08/15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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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有無UBER,我都唔想搭的士,比幾十蚊搭十幾分鐘受氣,又危險駕駛。
#4412/08/15 1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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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上面啲cm全部無視咗我哋生活於獨裁政府嘅前設 [sosad]
#4512/08/15 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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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四五十年前已取締白牌車. 因為問題實在太多.
而家都講明, Uber 係唔受第三者保險保障.

唔好跟風 on99 以為對抗緊的士霸權.
而家應做o既, 係重新發新的士牌.
幾百萬個牌係咪 on9 ? 仲貴過十架車.
應該一直發, 發到牌價一百萬以下.


即使市面多二萬的士, 對整體"私家車"數量影響唔算好大.
司機車租都平好多.
的士牌原意就唔係比人炒, 即使牌價$1, 都唔使驚冇人要.

你估凸區政府運輸署惡啲定係嗰班紅色背景既大牌主惡啲呢?#hehe#
佢地隨時有能力發起多次的士大罷駛。上一次係暴動收場亦係香港歷史暫時最後一次暴動。你估港共政府夠唔夠膽搏?#hehe#

就係因為咁, 個垃圾政府唔敢郁囉.
所以市民應該針對返特衰政府 - 發新的士牌, 而唔係鼓吹白牌.
白牌車的確好多問題, 如果唔係幾十年前唔使取締啦.

出黎阻頭阻勢o既 係大的士商, 並唔係小司機.
要迫特衰發牌, 咪由得藍屍的士商 同港共狗咬狗囉.

咁我支持小司機直情轉行做uber司機好過。
#4612/08/15 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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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撚多人[yipes]

點解膠登咁多人 [sosad]


但來來去去都係我地開POST:-[ :-[
#4713/08/15 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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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supplement.nextmedia.com/columnist/20150815/24319127

Uber由特府的「產業推廣處」表彰推介,然後又由特府的警方掃蕩嚴打,特府打特府的臉,蔚為奇觀。

Uber是網絡世代的新服務,據說搶了的士司機的生意。搶就搶好了。當你在街頭截的士,這也冚旗,那也「交更」,或者一聽目的地不喜歡,擺擺手就開車走,如果你受夠了的士霸權的氣,當然歡迎Uber來幫你一把。

Uber至今,並無犯法,只是「利用法律灰色地帶」。灰色不是黑,也不是白。彭定康也只是利用「基本法」的灰色地帶,為功能組別擴大選民基礎。在這個蠢人居多的僵化世界,懂得闖灰色地帶的,必定是富有想像力的聰明人。Uber的經營者,智商一定比砍掉四株老榕樹的特府三等官僚高許多。英國管治香港,一九四九年之後,也在冷戰時代美中之間的灰色地帶玩盡。聰明人應該受到鼓勵、獎賞、保護。

自由市場最大的原則,就是讓消費者有選擇。Uber汽車有瓶水供應,司機有禮,多收點錢,根本不視的士為對手。競爭才進步,的士想打贏Uber,可以由的士司機的老婆,如果她們有羅霖的身材,穿三點式隨車陪坐,或的士司機自己做健身,一身肌肉半裸開車,你一百元起錶,港男和闊太,爭着坐的士。

這就叫做進步。但世界上有許多不爭氣的爛人,不進步,又要壟斷。壟斷之後,給你看面色。Uber的出現,就是向這種反動落後的勢力開火:身為港女,你要告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你追求Quality,你想電召一輛汽車,月結付款,只因為你不想再聽到的士佬用對講機高聲交流東莞消費貼士,然後這個猥瑣肥男在倒後鏡看看你,向對講機說:有條女上了車,幾正,似飛雞。

不,你電召這位司機昂藏六呎,一身金鈕扣白白制服、貌似渡邊謙,他一面開車,一面在車裏放久石讓的「天空之城」,一面向你用英文吟誦十四行詩。你乘前座,告訴他你午夜要回九肚山你的家,一面坐車,一面伸出你的玉手,搭在他堅實的大腿上,從內側輕輕向上掃進去。他別過頭,向你笑笑,華麗的房車開過月色和樹影,駛進一首夜曲裏。

犯法?盧處長,笑話。你有錢,而錢,就是這樣花的。吹咩?

#4816/08/15 7: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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