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音樂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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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二次創作者,這首歌可能如遺作無異
大家好,小弟名叫DC_,是一名文字愛好者,坊間有人稱為填詞人或是二次創作者。

古語有云:沒有歌,怎敢說心事?

作為填詞人,抒發情感所依賴的就是歌詞。在新版權條例下,對於版權持有人的保障確實有所增強,這點無可置疑。但問題是二次創作到底是否屬於侵權行為,卻是有特商確。

過去曾有幸分別被陳曉東、謝安琪和周柏豪三位原唱者分享過小弟改編的詞作版本,難道這是由於小弟侵權所致?但他們想帶出的訊息卻是鼓勵居多。

然而在新法制度下,縱使他們不控告小弟,有關部門都能夠以損害原作利益等理由代為執法。情形就好似,父母都不覺得是一回事,我這個外人卻走來教訓他兒子一樣,指責佢唱落街無錢買麵包一樣。

這樣的刑事法規,實在難以讓人安心創作。

對,我恐懼、我畏罪,但我無悔。創作這條路永遠不死,只是若然因此而被堵塞,我心有不甘。

網絡23條懶人包:
http://forum7.hkgolden.com/view.aspx?type=EP&message=6154582
請注意,一旦新版權條例正式通過,我們除了懷念爺爺外,就要懷念一大堆二次創作。

請網上聯署:
http://l.facebook.com/l.php?u=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tZu-Tj7xwkz0AoEX08EaUZH3kHeHu4lwf3JZPFe6Zy0/viewform&h=kAQE-VIpj
Good21Bad0
2015/12/04, 10:04:2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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