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內務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Q&A】流氓事件起因、經過及本人之觀點
個人理解

經過:
??/??/2016 - Suzoku 於telegram group 自貼 (for 西丈一郎 only?)

12/05/2016 - 西丈一郎於#0 及 流氓於#27 公開,Suzoku問metalist攞ice email叫佢del 圖 (http://hkgalden.com/view/345461/page/2)

13/05/2016 - 流氓 crop 淨隻手再貼,及後被bam,不過被人恥笑吓,冇乜人理

15/05/2016 - 我故意重提事件,引起熱烈討論

點解要重提事件?因為我想幫伊貝翻案,但通常內務嘢冇咩人理,最多得十個和應。要多人理當然要有大戰,所以要挑起話題,希望多啲人留意。
請贊成解封伊貝,其實現時 (10)於當事人不知情或不願意的情況下,披露其他會員的個人資料或照片等私隱 就算重判都係三十日。伊貝卻被bam 1314日,我覺得唔公平。應該將伊貝解bam。
http://hkgalden.com/view/346306/highlight/9019
Good6Bad6
2016/05/17, 6:08:17 早上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