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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郊野公園委員會主席發聲 漁護署有責護郊野
港府日前委託房協研究在郊野公園建屋,作為唯一諮詢機構的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事前一無所知。前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主席鄒桂昌指,根據政府既有政策,是假定郊野公園不作發展,法例亦列明漁護署有職責保育郊野公園。他批評政府想改變政策卻不諮詢公眾獲得授權,若一意孤行,日後勢必面對司法覆核。

鄒桂昌是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客座副教授,曾在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擔任委員、主席職位10年。他指以往觸及郊野公園事項,政府均會諮詢委員會。自己擔任主席期間審議很多郊野公園的工程,一般批准興建電纜、配水庫,施工範圍事後要復原。但從未有開發建屋申請,因為規劃署列明郊野公園屬Presumption against development,即假設了不可發展,特別指都市建設和建屋。

港府近日卻委託房協研究在大欖和馬鞍山郊野公園建屋,鄒桂昌認為港府違反政策連貫性,亦不應該用「郊野公園邊陲」字眼,予人感覺涉及地帶並非郊野公園,「更加準確講法唔係郊野公園邊陲地,係郊野公園及邊陲,所以政府唔好成日混淆視聽。」

他指政府要策劃建屋必需面對兩個問題。首先,香港法例208章《郊野公園條例》列明漁護署署長職責,確保郊野公園用途是保育、康樂和教育,市民有合理期望署方履行法例,政府想改變既有政策,必需先諮詢公眾,「政策改變應唔應該溝通?應唔應該攞到大眾mandate(授權)?」

其次,他認為港府委託房協研究建屋做法不公平,「你信佢就傻,搵房協即係已經由工務角度研究條路,你話佢會唔會唔起啊?房協佢嘅責任就係起屋,最終會唔會唔起?即係一開始已經大細超唔公平。」他反問為何政府不委託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研究郊野公園價值。

鄒桂昌指,若政府既有政策不變,漁護署和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不應同意在郊野公園建屋。他坦言若署方或委員會同意在郊野公園建屋,自己會感到好失望和奇怪,「如果有一日漁護署最終話可以放棄郊野公園地嚟到起屋,我覺得漁護署係失職!」

鄒桂昌本身是土壤學和植林生態學專家,他指香港郊野環境得來不易。二戰後郊野光禿禿,尤其花崗岩的地帶屬於劣地(badlands),全靠漁護署植樹造林,例如種植的台灣相思根部獨有的根瘤菌,有固氮作用,能夠改善土質,數十年後土壤保水功能、有機性、透氣性等均有改善,他指正正是土壤改善,泥土下的生態系統支撐起生物多樣性,亦改變微氣候,減少山火發生的規模和時間。如果單憑物種是否罕有判斷郊野生態價值,是落後想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523/56730140
Good0Bad0
2017/05/23, 12:19:41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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