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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就開苞】14歲女孩患性病 前男友被告
香港一名14歲中學女生A女,去年底透過社群網站「Instagram」認識一名18歲男網友張嘉祥後成為情侶,今年1月疑先後多次在張男家中性交,而同月已告分手。2個月後,A女發現患上性病到醫院求醫,院方報警。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張男被捕承認,曾3次與A女性交,案件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A女庭上承認,在張男之前曾先後有2名男友,每次約會均有跟男友性交,2014年首次拍拖,與同級同學性交「20幾30次」。報導中說,向法庭報稱擔任運輸工的張男,否認三項「與16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罪」。但控方播放社工與A女的會面影片,透露去年聖誕在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張男,「聊聊就一起囉」,她將張男的電話號碼記在手機內,並將「兔子加兩個心心」的符號代表被告。A女說,至今年1月,兩人先後2次在張男家中性交。A女說2次性交均在房中進行,兩人互相「摸手摸腳,嘴對嘴親」,張男起初有戴保險套,但中途脫掉後繼續性交,最後在體外射精。A女稱2次事後均在張男家中過夜。至同月底2人分手。之後A女於3月中發現患有性病,入院治療時院方報警,A女承認連同張男在內,先後曾與3名男子約會,每次均有性交,包括於2014年11月11日第1次約會,男友是同校同級的中一男生,交往的1年間,兩人性交「20幾30次」,而且「每次都沒戴套」,而第2任男友是在臉書認識的網友,交往僅1個月。報導中說,法院20日繼續審理,張男在庭上自辯,否認曾與A女性交,更指懷疑A女從事援交。他指A女曾透露醉酒後與他人上床,他因而提分手,A女求復合不遂,故懷恨在心誣告他。A女受盤問時則否認。張男說,去年聖誕節從網上認識A女,數日後二人牽手、擁抱親親,正式成為情侶。他承認對A女的身體有興趣,但沒想過與A女發生關係,認為應等交往起碼半年後,而且他認為工作第一。他指A女從沒告知年齡,他以為A女年約16歲。張男說,交往前曾有朋友提醒他,A女可能做過援交,但他沒有問朋友如何得知,索性直接問A女,A女否認但他半信半疑。他發現A女經常搭小黃上學,A女解釋零用錢加上在ig平台做兼職,每月有港幣1萬元(約台幣3.8萬元),他不相信,懷疑A女可能做援交。後來2人有一晚夜遊長洲,返回旺角市區後各自回家,A女說是回家,但翌日卻告訴他去喝酒,並與人發生性關係,他憤怒下決定分手。(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涉案張姓男子。香港《蘋果日報》提供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71021/1226314
Good1Bad0
2017/10/21, 2:29:0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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