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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早既事] 港交所建議容許新經濟企業以同股不同權架構在主板掛牌
港交所(00388)公布, 吸引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的諮詢總結, 不再建議設立創新初板及創新主板, 直接容許同股不同權架構的新經濟企業, 以及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於主板掛牌, 以及容許主要以大中華為重心的海外企業, 在港第二上市, 目前正就修訂草擬條文, 預計在明年第一季正式諮詢.
港交所表示, 在諮詢期接獲360份意見書, 意見普遍支持港交所容許尚未盈利公司來港上市, 絕大部分人士都支持, 容許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在施加額外保障措施下在港上市, 但大多都不支持改爲採取美國「僅作披露」的模式.

港交所建議, 在《主板規則》新增兩個章節, 以配合新興及創新產業發行人上市集資需要, 在作出適當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前提下, 容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上市, 公司必須以研發為主, 具備獨特的創新或知識產權, 至少有一隻產品已經通過概念開發程序, 上市時預計市值不得少於15億元, 並需要遵循監管機制所定的發展目標, 有關公司必須為業務成熟, 並預期市值達到100億元, 如果預期市值少於400億元, 就需要在最近一個年度收入最少10億, 並要證明本身合資格及適合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

另外, 港交所又建議, 修訂有關海外公司的主板規則條文, 設立第二上市渠道, 吸引已在海外交易所上市, 以大中華地區為重心的合資格創新企業來港上市.

由於難以介定「新經濟」公司, 所以不會提出固定的定義, 會以指引信的方式, 說明創新產業公司的特點, 為市場提供指引.

http://www.metroradio.com.hk/news/default.aspx?NewsId=20171215172718
Good0Bad0
2017/12/15, 8:08:25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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