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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各會員能夠冷靜地討論今次事件
眼見兩邊都有會員就今次事件講到扯曬火,我覺得咁對閣下嘅身體亦都唔係一件好事
今次件事,太空八婆鞭咗一個天氣鋪,係事實,無容置疑
爭拗點係響[#ff0011]到底佢係咪惡意誤導會員[/#ff0011]
其實大家無謂為依點嘈,因為[#ff0011]依個係主觀感覺,每個人都有唔同睇法[/#ff0011]
咁到底點定奪呢,咁就請大家移玉到太空八婆嘅[#ff0011]上訴鋪[/#ff0011]https://hkgalden.com/view/458197
認為佢係惡意誤導而非誤bam嘅,請自行考慮刑期輕重(現為輕判3日),並做出相應投票及和議加刑
認為佢並無惡意誤導而我亂bam佢嘅,請和議減刑,並投反對封鎖

其他關於本次事件而又屬於法制內有效嘅意向鋪有:

[司法覆核] 「從嚴處理鞭天氣post之會員 」違反「內務長適用法」
https://hkgalden.com/view/458052

[內務-不信任動議] - 不滿內務長六花誰守たん(ID: 116)胡亂封鎖會員。
https://hkgalden.com/view/458037

請大家以行動代替無謂爭拗。





以免又有人問「你憑乜bam佢?」「你是但開個投票鋪就可以改法例?」,以下為[#ff0011]本人對今次bam太空八婆之觀點[/#ff0011]

一,太空八婆鞭起一個天氣鋪https://hkgalden.com/view/426707/page/2,依點係事實我諗無乜可以拗,我以版規(3)惡意回覆過舊主題,有意誤導會員或影響版面秩序直接封鎖佢,係因為我已經開鋪[#ff0011]講咗會從嚴處理鞭天氣鋪[/#ff0011]會員後(現受覆核,不滿者可到覆核鋪和議),佢就將一個[#ff0011]不合時宜嘅天氣鋪推上水[/#ff0011],留言內容「夠膽咪bam囉 邊個唔知今日得8度」,證明佢根本[#ff0011]有心推個鋪上水[/#ff0011];而個鋪嘅標題係「食雪糕的季節 下周中起㷫熻熻連續五日32°C」,[#ff0011]完全不符當時環境[/#ff0011],因此我認為太空八婆已經係[#ff0011]有意誤導利用標題誤導其他會員[/#ff0011],故此直接封鎖佢。

二,點解係直接封鎖而唔係進行公投,係因為
A. 我相信上得耐嘅會員都知道依啲天氣鞭屍係[#ff0011]經常發生[/#ff0011],若果每次一有人鞭就開一次公投,最後只係會煩擾到膠登會員

B. 基於一個近期內做嘅民意收集投票「大家覺得鞭天氣鋪啲屎忽鬼係咪應該立即處死」(https://hkgalden.com/view/457660)所得出之結果,共收到64票,44票認為應該,20票認為不應該,由於[#ff0011]認為應該嘅票數超過總票數嘅三份之二(亦即是膠登常用之判斷線)[/#ff0011],[#ff0011]而比對近期的內務投票[/#ff0011]「【內務投票】「第十四屆內務長選舉 - 投票帖」」之票數,該為[#ff0011]期一星期[/#ff0011]的【內務投票】「第十四屆內務長選舉 - 投票帖」共收集到107票,而[#ff0011]為期三日[/#ff0011]的「大家覺得鞭天氣鋪啲屎忽鬼係咪應該立即處死」,收集到64票,已[#ff0011]超過選內務長投票鋪的一半票數[/#ff0011],[#ff0011]因此我判斷該民意鋪已經有足夠代表性[/#ff0011]。而由於管理員長期潛水,[#ff0011]系統上置頂各鋪亦都不可行[/#ff0011],因此我亦已於投票期內定時推鋪,[#ff0011]務求令所有有意欲投票或發表意見之會員都能夠參與,以增加該鋪認受性[/#ff0011]。

C. 上述投票結果公開後已經[#ff0011]不斷被人手置頂[/#ff0011],我亦都[#ff0011]於該鋪內警告[/#ff0011]欲鞭天氣鋪之會員,往後會嚴格執法,為咗令更多會員知道對該行為嘅執法將會更加直接,我更[#ff0011]開咗鋪重新該點[/#ff0011],惟[#ff0011]太空八婆視而不見[/#ff0011](憑佢留言內容「夠膽咪bam囉」我相信佢係得悉此事) 而繼續做出該行為,我判斷更為[#ff0011]明知故犯[/#ff0011],所以令我有[#ff0011]更加強嘅理由去直接封鎖[/#ff0011]佢。

因此,基於上述各點,尤其B點,我認為我已經[#ff0011]取得足夠授權去直接封鎖此類鞭天氣鋪之會員[/#ff0011](即今次事件中的太空八婆)

至於「你是但開個投票鋪就可以改法例?」一點,首先因為該投票鋪[#ff0011]並沒有影響到任何版規字行或執行[/#ff0011],所以該投票鋪並沒有一個正式格式。此外,[#ff0011]即使冇該投票鋪,做出違反版規之行為一樣有可能被bam[/#ff0011],只係有該投票鋪後,[#ff0011]bam人方式會採用更具效率之直接封鎖(認受性已於一B解釋)[/#ff0011],因為該投票鋪對現行版規(於2016年修訂)[#ff0011]並冇造成任何更改,因此「你是但開個投票鋪就可以改法例?」根本不成立。[/#ff0011]

其實好多提出嘅問題已經響各個鋪都[#ff0011]答過[/#ff0011](包括上面啲問題),所以我唔答你問題唔一定係因為你啲問題太戇鳩,而可能係已經答過好多次,所以我希望會員問問題之前可以先快快睇睇已經討論過嘅post,若果仲係有不明之處,[#ff0011]可以直接於封鎖公告或司法覆核或上訴公投鋪入面問,而唔係周圍開鋪抽水[/#ff0011],因為我可能會睇漏你個鋪以致你覺得我迴避你問題,亦會對其他會員造成困擾。以下係一啲已經討論過問題嘅post:

https://hkgalden.com/view/457660
https://hkgalden.com/view/458031
https://hkgalden.com/view/458062/
https://hkgalden.com/view/458023/
未能盡錄

若果你有唔同觀點嘅,亦可到[#ff0011]司法覆核/上訴公投/罷免聯署[/#ff0011]等鋪入面提出,爭取其他人支持。
Good11Bad3
2018/01/10, 10:48:29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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