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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呃住宿舍5年 官指服務警隊「無功都有勞」判服務令
前警員呃住宿舍5年 官指服務警隊「無功都有勞」判服務令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321/57975055


被告鍾志堅(資料圖片)

警員隱瞞已離婚以霸佔已婚宿舍5年,前妻於前年向警方發告密信踢爆事件。現已離開警隊的前警員早前承認欺詐罪,還柙至今判刑。他親自求情稱已知錯及深感後悔,承諾以分期形式每月向警隊還款5,000元清還欠租。裁判官指被告服務警隊多年「無功都有勞」,考慮他並非早有預謀犯案及已扣押兩周,今判被告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鍾志堅(43歲)1998年結婚,2001年入住順利紀律部隊已婚宿舍,至2011年6月9日家事法庭頒下令離婚,至其上司於2016年6月為他撰寫年度報告,他仍沒有依警隊規定申報婚姻狀況已改變,同年9月被告請辭,10月搬離宿舍,一個月後警方收到前妻告密,事件始曝光。

被告去年1月正式離職,計及由2011年6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因被告虛報婚姻狀況令政府損失租金收入59.2萬元。被告於今年1月被捕時,於警誡下保持緘默,他曾求情指稱因離婚而心情差劣,又指找不到住處才一時愚蠢下犯案。
Good0Bad2
2018/03/21, 8:24:15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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