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採訪手記:「過份解讀」
筆者近期拜讀陳學然博士的《五四在香港》,裏面一個章節,探討本港的中史教科書如何敍述五四運動。作者發現,在1997年之後出版的課本,很多都加設了「五四運動在香港」的課題,有些更講述1919年灣仔群眾為響應「五四愛國運動」,蜂湧至日貨商店門前擲石破壞。陳博士經考證史料後,強烈質疑教科書所寫的這一幕有沒有發生過,認為課本很可能誤導了學生。

  教育局說課本應「與時並進」,對不對?非常對。雖然過去是不能改變,但歷史研究卻會不斷發掘或整理出新的證據,史家也會提出新的解讀或質疑。正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若以前課本的寫法存疑甚至被推翻,當然不應盲從前人。問題是,當要推翻沿用的寫法時,有沒有事實基礎?尤其當一個官方機構有權力決定一本教科書的生死時,是否更應清楚解釋要求出版社修改的理據和相關的考證史料?

  在《新聞刺針》獲得的這份課本評審報告中,評審小組對有關課本提出了一些在事實上或技術上需要更正的地方,例如有年份寫錯了,或者書中有個QR code連結錯誤等等,這些都是評審人員仔細校對的成果。

  不過報告中也有一系列的評語,就連資深歷史科和中史科老師看過後,都摸不着頭腦。例如1949年「中共建國,大量內地人移居香港」,這句子在以往教科書能通過評審,但今次則被評為「事件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容易導致錯誤理解」。究竟教育局或者局外評審員是否找到一些新的史料,考證到大家以往所理解「中共建國」與「大量內地人移居香港」的關係,其實一直只是誤解呢?

  又例如課本提到1997年「中國收回香港」,這句被評審為「措辭不恰當」。不過其實鄧小平在1982年會見戴卓爾夫人時,便明確表示「中國要收回香港」,又說「香港繼續保持繁榮,根本取決於中國收回香港後,在中國的管轄之下,實行適合於香港的政策」,這番話收錄在《鄧小平文選》中的《我們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而今天的外交部網頁上,大家仍可見到有一份政策文件題為《我國政府是如何通過談判解決香港問題的》,當中也有「中英通過談判確定,中國收回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寫法。那麼「中國收回香港」的措辭有何不恰當呢?課本評審報告並沒有解釋。

  報道製作期間,我們曾向教育局查詢,局方回覆時表示評審過程「不會只單獨地考慮個別語句是否恰當」,但沒有正面回應那些以往通過評審的措辭,為何如今會成了「不恰當」。局方又強調評審工作是保密,以確保評審員在過程中不受干擾。記者固然不是要干擾評審員,只是希望能局方能拿出理據,讓大家可就事論事。

  報道播出後,很多觀眾留言,認為評審報告有政治審查之嫌。而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博士則在出席公開活動後,回應我們說:「沒有需要過份解讀。」

  評審有沒有政治考慮,記者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應解讀。但可以肯定的是,若教育局一直不願開門見山解釋評審的理據,只會加深公眾對教科書評審準則的疑慮。


https://www.facebook.com/news.lancet/photos/a.153634051476311.1073741828.153300521509664/924730514366657/?type=3
Good0Bad1
2018/04/20, 12:08:56 凌晨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