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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帶酒女翻雲覆雨整夜 醒來卻驚呆了
1名30多歲的陳姓男子到酒店消費後帶小姐出場,2人在飯店溫存一夜,陳男帶著滿意的笑容入睡,不料隔天酒女起床後,竟然翻臉不認人,不僅要陳男付錢,還控告陳男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帶她到旅館性侵,檢察官為了查出實情,找了酒店幹部、一同坐枱的女子、小黃運將、飯店櫃台人員,認為女子並無「酒醉不醒人事」的情形,最後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4月6日,陳男到台北市中山區一家知名酒店消費,看上1名酒店小姐,於是帶她出場火速搭上小黃到台北戀館休息,在酒精的催化下,2人在房裡激情整夜,讓陳男帶著滿滿的笑容進入夢鄉。不料,事後女子指控當晚陳男一到酒店就一直邀她去其他地方「休息」,但都被她拒絕,沒想到陳男不死心,在隔天凌晨結帳時,趁她已喝得爛醉,將她帶進計程車,前往台北戀館對她性侵,她因無力反抗慘遭蹂躪。對於女子指控,陳男滿腹委屈,他表示,當天他已徵得女子的同意、並經酒店幹部確認後,才付錢帶她出場,且從酒店到旅館,女子都是清醒的,兩人有發生性關係,但絕不是乘對方喝醉,只是他到現在也搞不懂為什麼對方早上醒來就翻臉,事後還透過酒店幹部跟他要錢。由於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於是找來當天與提告女子一同坐枱的其他酒店小姐作證。對方證稱「我沒看到他們喝酒」,酒店幹部也證稱,小姐若要跟客人出場會先跟他一聲,當天他們出門前有告訴他,當時提告女子意識清楚,「因為如果店內小姐酒醉是不可能讓她出門的」。另外檢察官也傳喚當天搭載兩人的計程車司機,他說,「那個女生上車就一直打電話跟不同人連絡,還說她當時很醉,不知道為何會來到這裡」,而飯店櫃台人員證稱,一般都是客人需要人家攙扶或是有什麼爭執,他才會特別注意,「這件沒有這個狀況,我記得就是很正常的入住」。檢察官綜合所有證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有女子指控的事實,最後以罪嫌不足,將陳男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網友看完此新聞表示:「給點職業道德好嗎!?」、「男人要學會保護自己」,還有人留言感嘆「這年頭......」短短三字滿是無奈。

陳男被控趁酒店小姐喝醉將她帶出場到旅館性侵。示意圖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80524/1359783
Good0Bad0
2018/05/24, 3:23:1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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