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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乙錚:駁「未富先驕」說.論「陸客來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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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乙錚:駁「未富先驕」說.論「陸客來港」稅
信報 2014年2月20日

梁派融合論者去年在公眾壓力之下提出「港人港奶」、「港人港地」等港字頭口號之後,本土派「切實執行」,結果不僅傷害了自由行至此地的大陸人民的感情,還引致北京官媒《環球網》上出現針對港人的「微言」。本來,後者並非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一回事,但對特區政府高層來說,恐怕卻是非同小可,再加上西環也開了腔,遂有三局一司一首高調出場聲色俱厲撻伐本土派,並在未有充分證據證明上周末廣東道事件中的「驅蝗」示威者有不法舉動之時,便聲稱要把示威者繩之以法。

不過,根據當日視頻,「驅蝗」、「迎蝗」兩派其實互有口角推撞,若是犯法要控告,則兩派應同時控告,特區政府何厚此而薄彼?至於口角推撞之餘的「驅蝗」行動和意識,頂多只能算是一些人的態度問題,而非干犯了什麼法律,官員或可來一番春風化雨,進行「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但絕對談不上可繩之以法。因此,三局一司一首的言辭,說理不足而粗暴有餘,除了官字兩個口,實與當日在街上推撞的兩派市民的表現差不了多遠;作為領導人而未能趁機在市民面前樹立良好風範、轉移社會風氣,殊為可惜。

擠塞性界外效應

「驅蝗」意識的興起,源於公共空間出現因陸客過多而引致的「擠塞性界外效應」(congestion externality)。經濟學對這類問題有很透徹的分析,解決的辦法基本上有三個:一是把公共空間私有化,任何人要使用該空間便須向空間物權的擁有者付出市場決定的價格(這個辦法實際上顯然行不通,但觀政府只突出個別商戶周末在廣東道出現「驅蝗」行動時蒙受損失,便知高官潛意識裏早把該處公共空間視為商戶的私產);二是鼓勵空間的使用受益者與受損者定出彼此可接受的補償協議(這個辦法對事事率先維護商界利益的特區政府而言,無異於與虎謀皮);三是由政府負責徵收足夠高的空間使用稅,以減低擠塞性界外效應及賠償利益受損者的損失。最後這個辦法,經濟學教科書裏講得最多,筆者作一簡介。

辦法三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向誰打稅?」。具體而言,只能有兩個選擇:陸客和商戶。商戶因陸客獲得額外利潤,所繳利得稅的稅率基本上是固定的,但陸客愈多,引起的公共空間擠塞不便卻是以超線性方式增加的,故現存的利得稅制顯然不足以解決問題;政府必須另外打稅。本來,由於市場機制一般有把稅擔自然攤派給市場買賣雙方的作用,政府把稅直接打在那一方身上,理論上並不重要(這是ECON101裏的一個必教課題,道理精妙而不深奧,但要解釋,得費一番唇舌,故於此不贅)。不過,考慮到(一)商戶也有做本地人生意的,而那部分的利潤不應再打公共空間使用稅(本地消費者已經付出稅金擔負公共空間的建設與維修);(二)很難估計商戶的利潤有多少是從陸客身上賺得;因此,最可行的辦法就是直接向陸客打稅了。

不能漠視市民訴求

可惜,這個解決問題的正路辦法還未及讓公眾討論,梁振英便已經把倡議者打成「未富先驕」。這除了顯示他條件反射、政治上偏袒陸客而不惜犧牲港人空間使用者的利益之外,還暴露了他對經濟一竅不通。一般人不通沒關係,但管理一個「經濟城市」的領導人不學無術不懂經濟坐在那裏胡搞,大家看了好氣還是好笑?為香港利益起見,筆者提議政務司司長效法北京領導人那種好學模樣,找一位政府經濟師給這個特首補幾個小時的經濟課。

有人會說,遊客到發達國家旅遊購物,人家還要退稅,香港怎麼能對陸客來港打稅?那是未有考慮到空間、特別是公共空間在香港的矜貴。發達國的地方一般比較大,稅率比香港高,公共設施充足,大眾消費地點比香港多,行人道擠塞的情況不如香港;就算你到「小日本」東京的銀座或秋葉原,街道也相當廣闊,起碼到今天也容得下那些大陸客,東京人不必像香港人那樣,天天一出門便得面對要不要「斬腳趾避蝗蟲」的問題。

既應向陸客打稅,怎樣打?那裏打?向陸客徵收陸路入境稅是一個辦法,但此法的缺點是計人頭不計購物多少、逗留多久,因此不夠精準。還有其他辦法。例如:(一)徵收離境稅,不僅計人頭,還計購物多少(要申報、要保留單據準備接受隨機抽查,虛報查出要重罰)、計停留了多久(即日來回客以小時計)。(二)大陸結算的信用卡付款時徵收陸客消費稅;港人用陸卡在港購物繳稅後可每年一次過退稅;陸客帶入和滙入的私人「小額」款項打進境稅。

如此打稅,並不會過分影響陸客來港購物意欲,因為陸客如此大量購物,牟利多於自用,因此其需求彈性很低,打比較高的稅對購買量的影響也不會很大。梁振英顯然因為也不懂這個經濟道理,才會罵倡議打稅的人趕客、「未富先驕」。不過,港人也因此要有心理準備,即打了稅,公共空間依然會有很多陸客擠迫,不過整體而言可獲得相當高的抵償就是了。如果這樣也不能令陸客數目減至港人可接受的水平,那就必須提高稅率,或同時使用其他辦法如源頭減人、入境數量限制等;但後者又會有其他問題,特別是政治問題。筆者認為,還是只靠打足夠高的稅比較好。

這樣打稅,除了融合論者會反對之外,當然會影響若干業界利益,包括業界僱員利益,所以會有各種反對聲音和理由(如「擾民」等)。不過,旅遊業佔香港GDP的4.5%,陸客的貢獻是這個的一半不到,而且還可能因為陸客數量過高質量太低而令不少其他地區的遊客不願多來香港;而另一方面,陸客過多引起的問題卻是幾乎全港市民都能感受到的(除了那些生活在高級得陸客不會光臨的地方的富人)。因此,政府不能只顧少數人的觀點而漠視大多數市民的訴求。

為了阻止港人稀有的公共生活空間受陸客入侵而不斷收窄,向陸客徵收入境消費稅是經典辦法,公平公正,絕非仇視大陸人,而且都比由本土派以示威方式趕走陸客「高貴」;因此,特區政府特別是梁振英,明白了箇中道理之後,要反過來大力向中央政府解說清楚。如果大陸政府大陸人還是牛皮燈籠,依然認為港人此舉是「傷害大陸人感情」的話,那就對不起、沒辦法了。到時要看特區政府認為港人利益優先還是陸人感情重要;本土派更可視政府如何取捨再給顏色,當會得到更多港人撐腰支持。

「富而不驕」又如何

理論上,陸客來港引起的「擠塞性界外效應」以及用打稅作為解決辦法,與香港馬路車輛過多引起擠迫及空氣污染須徵收新車落地稅與燃油稅來緩衝,是完全同構的事情。如果有哪個特首今天出來說:「港人港府不要『未富先驕』徵收新車落地稅與燃油稅,以免減少經濟活動、影響GDP!」那就必然犯眾怒。

大家再看看加拿大,最近凍結了其國家移民政策中的投資移民類別,令每年為數幾萬身懷巨款急不及待的大陸富豪申請人望門興嘆(大陸人佔加國該類別移民申請人總數的八九成)。加國聯邦政府的理由其實也和香港本土派「驅蝗」的理由差不多:陸客太多了。難道人家也是「未富先驕」嗎?論人均GDP,香港和加拿大差不多;按購買力平價算,港人收入比加拿大人還高。但人家為了自身的整體利益,也開始對該類移民數量予以限制。有人提出「未富先驕」論嘲笑港人,顯然因為識見有限。

「未富先驕」論當然不值一哂,「富而不驕」又如何?香港似乎不少這種「修養」特別好的人士。像在前不久的一個飯局裏,筆者坐在一個本地「音樂世家」的富二代旁邊。該戶人家在香港早已發迹,近年家族生意已經做到上海等大陸大城市;這位富二代躊躇滿志,席間卻大罵一些港人不懂面北之道、不屑和大陸人打關係,「抵窮」。可以想見,這種人對着北官絕對溫良恭謹,一點不驕,否則怎會愈來愈富?人各有志,富人為了賺更多的錢對着掌權者哈腰,旁人毋庸說三道四,但如果認為所有人都應該如此、不然就是犯賤,那麼,那種「不驕」就帶有一種特殊的哲學味道,拿來治港,港人恐怕很快都變成「狗娘養的」。
Good6Bad0
2014/02/21, 7:38:3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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