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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峰案屬政治檢控? 控方:完全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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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不認罪又要人自簽守行為?
公安
依個係公民抗命嘅時機,陳玉峰竟然合作去簽守行為,簽乜撚啊大佬
點解不認罪又要人自簽守行為?
翁靜晶律師在《翠袖乾坤:不提證供起訴》(摘錄)文中說:
“和解協議當中牽涉到一個頗重要的法律環節-O.N.E.。O.N.E.是甚麼?這並非「一字咁淺」,而是法律術語中Offer No Evidence(不提證供起訴)的簡寫。不提證供起訴,多見於犯案情節較為輕微的案件,並通常伴以「簽保」和「守行為」這兩件法寶。但凡刑事案件,舉證指控被告有罪的責任全都在於控方,倘若控方「不提證供」的話,亦即代表着被告在沒有足夠的理據之下被控,故此只能撤銷指控,而被告亦能避免牢獄之災。然而,世上沒有免費午餐,要令控方不提證供,被告也要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協,例如以承認部分案情為事實作為交換條件。換句話說,被告雖然在案中沒有被定罪,卻要承認他的的確確地做過錯事,在某角度上,也算是承認自己就是犯錯的一方。而控方雖然是未竟全功,卻為事主出了一口氣,而這能夠在討價還價之後,各取所需的「雙贏」局面,倒算得上是一種法律的藝術吧。”。
屬政治檢控? 我:完全正確
「被控一項協助組織未 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及一項明知而 參與一個非法集會或繼續成為該集會 的成員罪。」
惡撚到呢
惡撚到呢
依個係公民抗命嘅時機,陳玉峰竟然合作去簽守行為,簽乜撚啊大佬
你咁叻你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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