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買咗間樓返嚟, 每個月死慳死抵供樓, 然後有兩個選擇:
租出去:租樓旺季時高價租俾住客, 每個月收租 = 有人幫你供屋甚至夠供屋有找
賣出去:樓市熾熱時高價賣俾買家, 一次過賺一大筆
首先要明白, 高價炒作行為 = 奴役, 只不過炒作係買賣雙方你情我願 & 旁觀者睇落比較文明......, 唔明就返去諗多幾錢重
買樓當然唔係無風險,但由於每個人都要一個安穩嘅家所以市場永遠有需要,所以overall風險相對較其他投資項目低
至於有巴打會反駁2008金融海嘯同樓市有關,wells.....呢鑊嘢絕對係金融界啲大鱷蓄意做成,唔明去美國PBS.org睇, 或者Inside Job都得
突然間諗到所以post上嚟分享吓咁解,無其他意思
以上!
00 2014/04/22, 3:52:19 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