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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愛世人]香港民間代表團向聯合國反映港府履行經社文公約的失誤(5.5)
民間代表團向聯合國反映港府履行公約的失誤
香港非政府組織代表團,昨日(2014年5月5日)在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會議,批評北京傾向在特首選舉設篩選機制、居住環境惡劣、[#fc0818]內地來港人士備受歧視、教育上的種族隔離現象[/#fc0818][/size=6]、未有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外傭賣身契等問題,要求委員會跟進。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於日內瓦召開會議,評議各國落實《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狀況,審議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提交的人權報告。6個香港非政府組織組成11人代表團,獲時段向委員反映香港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
香港人權監察陳懷嬋向委員會提出香港的民主缺憾阻礙香港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公約權利的落實,希望委員會跟進。她強調香港正處於政制發展關鍵時刻,種種跡象顯示北京希望選舉制度繼續保持商界過度的影響力,並阻止不同政見人士參與特首選舉,促請委員會在審議結論中,將不民主的特首和立法會選舉制度並列為阻礙香港落實公約權利的因素。
陳懷嬋又指香港表達自由受到打壓,包括當局不當干預廣播的獨立和發展、無理拒絕發放免費電視牌照予香港電視,不但剝奪了市民享受文化生活的權利,更是阻礙落實公約障的其他權利的重要因素。
她向委員會反映,家庭傭工方面,賣身契式的合約、近7個月薪酬的中介費,造成了現代式的強制勞工和人口販賣的情況。身心殘害和政策不公等侵犯外傭權利的問題持續,期待委員會跟進。
她又批評政府政策阻礙殘疾人士享受社區參與和家人照顧的權利,精神健康服務著重醫療而社區支援不足,絕大部份照顧者都得不到照顧者津貼。
[#fc0818]香港人權委員會蔡耀昌要求政府修訂種族歧視條例,保障內地來港人士不受歧視。他向委員會反映,香港的人權捍衛者由於協助內地來港人士而受到部分人士騷擾,他講述自己亦有親身的經歷。[/#fc0818]
蔡耀昌亦關注低稅制、特區政府信奉涓滴理論、教育醫療福利等方面公共開支不足,令貧富日益懸殊。
彩虹行動Tommy仔和Andrew Leavitt(利安柱)列舉例子,反映性傾向歧視問題嚴重,平機會報告更發現60%市民支持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要求政府交代提出立法草案的時間表。利安柱亦反映,政府最近建議變性人須切除和重建性器官,才獲法律確認性別轉變,是侵犯健康權。「聯合國酷刑和有辱人格待遇特別報告員」已在其年報中指出,這是「對一個人的人身健全構成嚴重和不可逆轉的侵擾」。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施麗珊向委員會反映居住環境惡劣和中港家庭問題。住屋問題方面,公屋輪候名單在10年間增加超過一倍,而公屋供應不足。租金昂貴而政府拒絕恢復《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以致約20萬人居住在劏房、板間房、籠屋,甚至工廈、猪欄等等惡劣的居住環境。[#fc0818]中港家庭方面[/#fc0818],內地配偶一旦成為單親家長,不合資格申請單程證來港,要依靠單身母親以雙程證來港照顧子女,但在雙程證續期時,要不就帶同子女返回內地,令子女停學,要不就留下子女在港,乏人照顧。現時約有7000名香港兒童受到影響。
她又向委員會說明,香港與內地在法律制度、政府結構、經濟及社會政策,以至獨立司法制度各方面都與內地迴異,要求委員會在審議人權情況時,將香港與內地區別處理。
代表團成員法律學者江嘉恩向委員會反映,由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沒有像《政治與公民權利國際公約》般,透過《人權法案條例》納入為本地法例,即使如政府報告所言,有《基本法》相關條款及超過50條不同本地法例落實《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是保障範圍不全面,一些公約下的保障,香港本地的法律都沒有充分的反映,未能提供足夠的相應保障。
融樂會代表,土生土長印度裔準社工Jeffrey Andrew向委員會反映,香港教育制度存在種族隔離現象。政府指種族隔離現象是家長選擇的結果,Jeffrey以親身經歷指出,家長往往對教育制度不熟悉,無法作真正選擇,政府不應以此為籍口,推卸保護少數族裔學童最大利益的責任,並促請委員會要求政府提供施政報告中有關少數族裔中文教育措施的詳情,以及修改《種族歧視條例》,填補現時法例的漏洞,使條例能全面規管政府權力和職能。
香港非政府組織代表團,昨日(2014年5月5日)在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會議,批評北京傾向在特首選舉設篩選機制、居住環境惡劣、[#fc0818]內地來港人士備受歧視、教育上的種族隔離現象[/#fc0818][/size=6]、未有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外傭賣身契等問題,要求委員會跟進。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於日內瓦召開會議,評議各國落實《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狀況,審議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提交的人權報告。6個香港非政府組織組成11人代表團,獲時段向委員反映香港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
香港人權監察陳懷嬋向委員會提出香港的民主缺憾阻礙香港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公約權利的落實,希望委員會跟進。她強調香港正處於政制發展關鍵時刻,種種跡象顯示北京希望選舉制度繼續保持商界過度的影響力,並阻止不同政見人士參與特首選舉,促請委員會在審議結論中,將不民主的特首和立法會選舉制度並列為阻礙香港落實公約權利的因素。
陳懷嬋又指香港表達自由受到打壓,包括當局不當干預廣播的獨立和發展、無理拒絕發放免費電視牌照予香港電視,不但剝奪了市民享受文化生活的權利,更是阻礙落實公約障的其他權利的重要因素。
她向委員會反映,家庭傭工方面,賣身契式的合約、近7個月薪酬的中介費,造成了現代式的強制勞工和人口販賣的情況。身心殘害和政策不公等侵犯外傭權利的問題持續,期待委員會跟進。
她又批評政府政策阻礙殘疾人士享受社區參與和家人照顧的權利,精神健康服務著重醫療而社區支援不足,絕大部份照顧者都得不到照顧者津貼。
[#fc0818]香港人權委員會蔡耀昌要求政府修訂種族歧視條例,保障內地來港人士不受歧視。他向委員會反映,香港的人權捍衛者由於協助內地來港人士而受到部分人士騷擾,他講述自己亦有親身的經歷。[/#fc0818]
蔡耀昌亦關注低稅制、特區政府信奉涓滴理論、教育醫療福利等方面公共開支不足,令貧富日益懸殊。
彩虹行動Tommy仔和Andrew Leavitt(利安柱)列舉例子,反映性傾向歧視問題嚴重,平機會報告更發現60%市民支持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要求政府交代提出立法草案的時間表。利安柱亦反映,政府最近建議變性人須切除和重建性器官,才獲法律確認性別轉變,是侵犯健康權。「聯合國酷刑和有辱人格待遇特別報告員」已在其年報中指出,這是「對一個人的人身健全構成嚴重和不可逆轉的侵擾」。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施麗珊向委員會反映居住環境惡劣和中港家庭問題。住屋問題方面,公屋輪候名單在10年間增加超過一倍,而公屋供應不足。租金昂貴而政府拒絕恢復《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以致約20萬人居住在劏房、板間房、籠屋,甚至工廈、猪欄等等惡劣的居住環境。[#fc0818]中港家庭方面[/#fc0818],內地配偶一旦成為單親家長,不合資格申請單程證來港,要依靠單身母親以雙程證來港照顧子女,但在雙程證續期時,要不就帶同子女返回內地,令子女停學,要不就留下子女在港,乏人照顧。現時約有7000名香港兒童受到影響。
她又向委員會說明,香港與內地在法律制度、政府結構、經濟及社會政策,以至獨立司法制度各方面都與內地迴異,要求委員會在審議人權情況時,將香港與內地區別處理。
代表團成員法律學者江嘉恩向委員會反映,由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沒有像《政治與公民權利國際公約》般,透過《人權法案條例》納入為本地法例,即使如政府報告所言,有《基本法》相關條款及超過50條不同本地法例落實《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是保障範圍不全面,一些公約下的保障,香港本地的法律都沒有充分的反映,未能提供足夠的相應保障。
融樂會代表,土生土長印度裔準社工Jeffrey Andrew向委員會反映,香港教育制度存在種族隔離現象。政府指種族隔離現象是家長選擇的結果,Jeffrey以親身經歷指出,家長往往對教育制度不熟悉,無法作真正選擇,政府不應以此為籍口,推卸保護少數族裔學童最大利益的責任,並促請委員會要求政府提供施政報告中有關少數族裔中文教育措施的詳情,以及修改《種族歧視條例》,填補現時法例的漏洞,使條例能全面規管政府權力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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