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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員工偷拍女同事更衣 庭上揭被告早有前科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40514/bkn-20140514222741632-0514_00822_001.html
被告吳漢威今到屯門法院應訊。
有偷拍前科的一名麥當勞快餐店男職員,趁女同事進入員工更衣室後,以手機伸進門縫偷拍春光,結果被女方當場揭發。事發後已被店方解僱的被告,今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辯方求情指他為杜絕自己再犯案,已經轉用無拍攝功能的舊款手機,懇求獲法庭輕判。裁判官先索取其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准他保釋至6月26日始判刑。
報稱快餐店員工的被告吳漢威(24歲),被控在去年12月11日於天水圍天澤邨商場二樓的麥當勞快餐店的員工更衣室內,不誠實獲益而取用被告的電腦,即其手提電話。庭上透露被告在12年亦曾干犯同類罪行,當時被判接受感化令一年,期間須向心理醫生求醫。
案情指,28歲女事主事發當日早上10時多,如常進入員工更衣室換上制服,期間她聽到門外有聲響,同一時間她亦驚覺有人把手機伸入更衣室門下隙縫偷拍,她赫然高呼「邊個?」並立刻開門查看,發現門外只得被告獨自一人背向着她,她遂立即截住被告及報警,警員接報拘捕被告;事主則向警方表示與被告是同事但不算熟絡,又指被告是負責訓練員工的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因一時衝動才犯案,事後已被解僱,現轉職餐廳水吧。被告亦向法庭承諾不會重犯,因他現已轉用舊款手提電話,由於無拍攝功能,故不能偷拍。
被告應訊後由家人陪同下離開法院時,其家人因不滿記者在法院外採訪此案,拔足追截記者要求刪除照片,期間被告家人與一名記者糾纏時雙雙倒地,均受輕傷但毋須送院。而警員到場處理時,被告家人則向警員承認是自己「碌落地」,放棄追究。
偷拍事件發生在天水圍區一家麥當勞快餐店的員工更衣室內。
被告吳漢威今到屯門法院應訊。
有偷拍前科的一名麥當勞快餐店男職員,趁女同事進入員工更衣室後,以手機伸進門縫偷拍春光,結果被女方當場揭發。事發後已被店方解僱的被告,今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辯方求情指他為杜絕自己再犯案,已經轉用無拍攝功能的舊款手機,懇求獲法庭輕判。裁判官先索取其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准他保釋至6月26日始判刑。
報稱快餐店員工的被告吳漢威(24歲),被控在去年12月11日於天水圍天澤邨商場二樓的麥當勞快餐店的員工更衣室內,不誠實獲益而取用被告的電腦,即其手提電話。庭上透露被告在12年亦曾干犯同類罪行,當時被判接受感化令一年,期間須向心理醫生求醫。
案情指,28歲女事主事發當日早上10時多,如常進入員工更衣室換上制服,期間她聽到門外有聲響,同一時間她亦驚覺有人把手機伸入更衣室門下隙縫偷拍,她赫然高呼「邊個?」並立刻開門查看,發現門外只得被告獨自一人背向着她,她遂立即截住被告及報警,警員接報拘捕被告;事主則向警方表示與被告是同事但不算熟絡,又指被告是負責訓練員工的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因一時衝動才犯案,事後已被解僱,現轉職餐廳水吧。被告亦向法庭承諾不會重犯,因他現已轉用舊款手提電話,由於無拍攝功能,故不能偷拍。
被告應訊後由家人陪同下離開法院時,其家人因不滿記者在法院外採訪此案,拔足追截記者要求刪除照片,期間被告家人與一名記者糾纏時雙雙倒地,均受輕傷但毋須送院。而警員到場處理時,被告家人則向警員承認是自己「碌落地」,放棄追究。
偷拍事件發生在天水圍區一家麥當勞快餐店的員工更衣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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