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可招募和維持一個名為基要服務團的團體,以協助維持或執行基要服務。服務團由按
照行政長官根據本條例所訂立的規例可獲接納加入服務團服務的人,以及根據《強制服役條例》(第
246章)的條文規定有法律責任登記加入服務團的人組成。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CurAllChinDoc/AAFB524E6C863C33482575EE004BB9BC/$FILE/CAP_197_c_b5.pdf
02 2014/07/03, 9:34:23 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