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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產生辦法及其職能」方案(完稿)
管理團隊認為,整個內務改革已得到充分的咨詢
是時候把餘下的內務方案推出完稿,以便進行表決

以下是「內務長產生辦法及其職能」方案的內容
完稿中主要更變為直接封鎖會員的方式,處理上訴,記錄案例及票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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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產生辦法及其職能」方案[/size=4]

就任:
由會員擔任,成功當選後,會員的所屬組別會由普通會員轉變為「內務長」。


人數及內務團隊:
每一屆內務選舉選出3名內務長,同時組成內務團隊

每一位內務長對於內務的決策,代表著整個內務團隊的決定。
若三位內務長對於決策有爭議,應在內部作出討論後決定。
若最終在決策上有分歧,則應徵詢會員意見後再作決定。


職權及職責:
(1)封鎖會員帳號
封鎖公投
任何會員對涉嫌違反版規的會員發起封鎖公投後,
內務長必須於公投成立及通過後,盡快按結果及罰則執法。

直接封鎖會員
內務長可根據版規及其罰則,以及參考記錄在《封鎖會員記錄》中的舊有案例,直接封鎖涉嫌違反版規的會員帳戶。

(2)處理上訴
在內務長直接封鎖會員後,任何會員均可按程序提出上訴。
在滿足上訴的聯署條件後,內務長必須盡快發起上訴公投。
若上訴得直,內務長必須即時解封該會員帳戶。

(3)管理《封鎖會員記錄》
每次封鎖後,內務長需於《封鎖會員記錄》記下封鎖帳戶的會員名稱、ID、所犯版規、 案件編號、時間、 封鎖期、執行者、相關公投連結和案件詳情等資料。
《封鎖會員記錄》為一公開記錄,會員可隨時檢視,得知封鎖詳情。

(4)參與內務討論
內務長本是會員,在民意授權下擔任內務長一職,
有權利及義務,引導會員討論膠登內務事宜。

(5)參與決策,為內務方案的更變發帖
除了第一次的三個內務方案由管理團隊負責外,
在所有方案第一次通過後,即象徵管理團隊將絕大部份內務事務轉移給內務團隊。
內務團隊可因應會員要求,或整合意見後,對於三個內務方案開帖作出通過、修改或推翻。
注意,若此「內務長產生辦法及其職能」方案被推翻,則等於解除所有內務長職務,
所有權力回歸管理團隊。

(6)舉辦內務長選舉
除了第一次的內務長選舉由管理團隊舉辦外,
其後的所有內務長選舉包括補選的提名及投票帖,均由內務長處理。
若所有內務長均已解除職務,才由管理員代為發帖。

(7)保持與會員及管理團隊的良好溝通
內務長代表一定民意,當論壇上出現版規之外的糾紛或混亂,
內務長應與有關會員作出溝通及調解,以免影響討論區氣氛。

所以,內務團隊亦會負責管理 [email protected] 電郵帳戶,作為最基本的溝通渠道
內務團隊有責任回覆及處理所有來自會員的電郵。

內務長亦應與管理團隊保持溝通及良好關係。
除了使管理團隊可有效地與民意代表交換訊息,
也以免產生誤會或帶來行政上的混亂。


任期及連任:
每一屆內務長任期為三個月

每一位內務長最多可連任一次,即內務長於任期結束後,可參選下一屆內務長選舉。若順利在選舉中勝出,即為成功連任。連任一屆後,不得參選下一屆內務長選舉,但可參選再下一屆內務長選舉。
(最極端的就任情況:第一屆、第二屆、第四屆、第五屆、第七屆、第八屆......)

(注意︰ 若根據目前進度,為了方便計算,第一任內務長任期可能
由9月中至12月31日)


產生辦法:
內務長將透過一選舉程序,由會員投票選出。

提名階段
(1)除了第一次由管理團隊發帖外,由內務長發提名帖接受所有會員提名。
(2)每位會員可作3個不同提名,當中包括自我提名,過多的提名只計算頭3個。
(3)每位會員可和議其他會員的提名,和議次數不限,惟不可和議對自己的提名。
(4)任何會員取得10項或以上提名或和議(重覆的提名作和議論),且當中包括一項自我提名,便取得候選資格。
(5)候選人數上限為10位,若超過10位會員合乎候選資格,以提名或和議數高者為優先。
(6)若最後有多於一位會員並列第10,則按「先到先得」原則處理。
(7)提名期為五日(120小時)。

投票階段
(1)除了第一次的由管理員發起選舉投票,其後均由內務長發投票帖。
(2)每位會員最多只可投3票,投票結束後才公開點票結果。
(3)取得最高票數的3位候選人即可成為新一任內務長。
(4)若票數打和以至無法決定結果,則再另發為期3日的投票帖,在打和的候選人間再作投票,直至選出所需人數。
(5)投票期為七日(168小時),投票結果於選舉結束後公佈。

注意
(1)因為每一屆內務長任期為三個月,下一屆的內務長選舉程序,需於下一任期開始前十二日展開。
(2)只有在提名帖中的提名及和議才算有效。
(3)若候選人數少於3人,所有候選人無需進入投票階段並自動當選,該屆任期的內務長人數將等於候選人數。
(4)若沒有任何人成功候選,由管理團隊兼任內務長一職直至此屆任期結束。
(5)提名帖要清楚列明結束時間。


離職:
不信任動議
(1)若因內務長沒有或拒絕履行職務、胡亂封鎖會員或其他原因,導致會員不信任該內務長,
會員可發起不信任動議。
(2)標題如以下例子︰[內務-不信任動議] - 不滿內務長膠流流沒有履行職務
(3)聯署期為3日(72小時)。
(4)當取得50位或以上會員(包括發起人)聯署,即通過對該內務長的不信任動議,其它內務長必須盡快開設罷免公投。
(5)若72小時內無法取得50位會員聯署,該不信任動議不獲通過。

罷免公投
罷免公投由其它內務長發帖,以正負評方式進行投票。
正評為支持罷免;負評為反對罷免。
若正評數目大於總投票數目的三分之二,罷免通過。
管理員將即時罷免該名內務長。
罷免公投為期三日(72小時)。

若內務長行為嚴重失當,管理團隊有權即時解除其職務而不另作公投。

辭職
內務長可隨時向管理團隊申請辭職,但管理團隊會嘗試挽留,內務長亦應向會員公開辭職理由。

無論是因為罷免或辭職原因離職,
該會員不可參與該次補選,亦不可參與下一屆的內務長選舉。


補選:
若有內務長離職,內務團隊應盡快發動補選程序。
補選程序與原選舉程序相同,除了︰
提名期縮短為3日(72小時)
投票期縮短為4日(96小時)

注意
取得最高票數的1位候選人即可成為新一任內務長。
若有一位或以上的內務長同時離職,則此選舉將選出最高票的X位作內務長(X是空缺數目)。
若由離職一刻計起,直至下一屆內務長任期開始,時間等於或少於十四日,則該職位懸空直至下屆選舉。
由補選產生的內務長,任期將跟從原任的內務長。


備註:
管理團隊承諾只會於非常情況或方案列明的條件下,才會插手內務事宜。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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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11Bad1
2014/08/17, 4:10:06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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